1—10月,泉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50.06亿元,累计增长4.8%,增速居全省设区市第四位,总量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比1—9月提高0.3个百分点。
一、品质类消费持续活跃
10月份,限上单位智能手机、体育娱乐用品类、可穿戴智能设备、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分别增长49.0%、33.5%、22.5%和18.0%,增速分别比上月加快16.0、33.6、43.8和15.9个百分点。
二、线上零售较快增长
1—10月,全市限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0.0%,拉动全市限上单位零售额增长6.4个百分点。其中,10月份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4.8%,环比增长12.5%。
三、以旧换新商品拉动消费
以旧换新商品销售保持良好态势。1—10月,限上单位商品家用电器、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新能源汽车等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82.7%、35.1%和27.5%,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快46.0、24.3和0.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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