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聚生态保护合力、筑牢清源山生态屏障,5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及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在老君岩广场正式签署《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协作保护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六部门将重点在七个方面开展合作:
一是建立依法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二是完善生态修复机制,探索创新司法赔偿机制;
三是构建双向预警机制,实现全过程司法联动;
四是健全问题磋商机制,定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
五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六是共建巡护督导机制,实现行政司法线索共享;
七是开展普法宣教活动,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清源山作为我国重要的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拥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是泉州市重要的生态屏障。”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协议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优化行政司法职能配置,有利于共同保护好清源山的生态环境资源。此次协议的签署,是泉州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将为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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