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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新变化,事关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来源:泉州市医保局 2024-05-21 11:41 阅读人数:48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和要求,我市医保部门以“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为目标,着力“抓扩面、建机制、打基础、推协同”四个方面,有序有力推进改革进程。全市62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式实行DRG付费改革,2023年实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DRG付费全覆盖。那么,DRG支付方式改革给群众就医带来哪些好处呢?

  什么是DRG支付方式改革?

  DRG的中文全称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实质上是一种病例组合分类,即医保部门根据疾病诊断、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及年龄、性别等因素,把患者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每个诊断相关组确定统一支付标准。通俗而言,每个病例依诊断的不同、治疗手段的不同和病人特征的不同,会对应进入不同的诊断相关组。

  DRG支付方式改革就是通过大数据分析的方式科学制定各疾病诊断相关组(即DRG组)的支付标准,并按照病例所进入的诊断相关组的付费标准向医疗机构进行支付的一种支付模式。

  为什么要进行DRG支付方式改革?

  传统的医保支付方式是按诊疗服务项目付费,即诊疗过程中用到的所有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和医保根据比例共同承担。这种模式下,可能产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不仅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还让患者多花钱、医保基金多支出。

  DRG付费是一种更科学、更精细的医保支付模式,通过打包付费,促进医疗机构转变运行机制,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为参保群众提供健康所需的更优化更适宜的服务。

  DRG支付方式改革后医院的医疗行为有哪些改变?

  DRG支付模式下,通过打包确定支付标准。如果医院按项目计算的医药费用低于DRG支付标准,结余费用成为医院收益,超额费用则医院自负。对于医院来说,曾经是收入来源的检验检查、药品、耗材等,一下子都变成了“成本”。这就促进医院改变医院的创收模式,由原来以药耗和检查为主逐步向以规范诊疗、降低成本、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转变,促使医院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例如,“阑尾切除术,伴并发症或合并症”这一DRG组的支付标准是1.2万元。医院每完成一例该病组手术,无论实际成本消耗是多少,该病例的支付金额就是1.2万元。在这种打包付费模式下,医院如果能规范诊疗、检查用药合理,让实际成本少于1.2万元,产生的结余就是医院的收入。反之,超支部分由医院自己承担。

  DRG支付方式改革后给参保群众就医带来哪些好处?

  DRG支付模式下,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减少不必要的诊疗、医药以及耗材项目,精细化管理程度提高,医院的效率、资源配置等多项绩效指标均有明显改善,住院次均费用、平均住院天数、群众自付费用等指标下降,老百姓看病就医负担得到减轻。

  目前我市DRG方式改革成效如何?

  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初步实现多方共赢。

  一是医疗机构实现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双提高”。首批DRG付费医疗机构病例组合指数(CMI值)提升6.45%,年增加医院医务性收入约1.3亿元。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率和质控通过率均达100%,92.86%的医疗机构实现结余。2023年DRG付费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比分别为33.92:37.76:28.32 ,比改革前的32.18:41.22:26.6有所优化。

  二是医保管理实现基金运行和管理水平“双提升”。DRG付费改革后,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分配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是患者负担实现次均费用和个人负担“双降低”。对比DRG付费改革前,2023年群众在公立医疗机构的住院次均费用减少1059.28元,群众人均自付费用减少644.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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