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紧做好“杜苏芮”台风灾后重建工作,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联合金融部门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
市农业农村局
8月1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泉州办事处下发《关于支持农业灾后恢复生产金融服务的通知》,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高效恢复灾后生产生活秩序。
现对在2023年8月1日—9月30日期间在泉州市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以下简称“各行社”)新增贷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2023年12月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全额贴息。
一、贴息对象、范围、标准
(一)贴息对象。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并纳入农业农村部门名录管理,规范运作、正常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贴息范围。符合贴息对象的经营主体,在2023年8月1日—9月30日期间新增的银行贷款用于农业生产及设施设备灾毁修建重建的。以下情况不予贴息:
1.申报对象、范围和贷款用途与上述规定不符的;
2.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
3.贷款用于投资股权、理财产品或其他套利活动的;
4.同笔贷款在贴息年度内已获得其他财政贴息补助的;
5.提供虚假材料的;
6.购置农机等已获财政补贴的贷款;
7.农业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贷款;
8.涉黑、涉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贴息标准。按照不高于2023年12月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全额贴息(贷款利率低于LPR的,按实际利率贴息),贴息期限1年,单家经营主体贴息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不同经营主体申报多个项目的贴息总额合计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二、贷款申请、利率、额度
(一)贷款申请。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可向其经常居住地或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农商银行(农信联社)提出借款申请,也可通过泉州农信“统一申贷平台” “灾后重建”申贷专区、手机银行、福农e厅、申贷二维码等线上渠道进行申贷,实现线上申贷、线上对接。
(二)贷款额度。对符合各行社准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行社根据借款人的合理资金需求、偿还能力、资产负债、生产经营规模、贷款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贷款利率。各行社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农”的原则,在贷款定价上给予利率优惠,一年期抵押贷款利率不高于4%,一年期信用、保证类贷款利率不高于6%。
(四)信贷流程。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精简办贷手续及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同时实施尽职免责机制,增强敢贷信心,提升灾后金融服务质效。
三、贴息流程
(一)网上申报。各行社在每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放款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并协助客户通过 “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网址: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policyList)在线填报贴息申请。
(二)县级初审。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过“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对申报的贴息项目进行申报材料和资格审核。
(三)市级复审。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县(市、区)申报的贴息项目进行审定。对审查合格项目,所需贴息资金纳入年度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对未按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手续不齐备、数据不准确、上传资料不齐全的申报项目,视为无效申报,不予贴息支持。
(四)资金兑现。贴息资金按照惠企直达资金管理,审核完成后,贴息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的资金账号。
市市场监管局
8月5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泉州办事处进一步深化合作,联合出台八项措施,加强金融纾困帮扶力度,助力各类市场主体渡过台风灾情难关。
信贷专项扶持 全力保障资金需求
一、单列信贷资金。泉州农信系统单列50亿元市场主体灾后重建专项信贷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各类市场主体灾后重建及恢复生产经营。各农信联社、农商银行(以下简称“各行社”)可结合实际,为受灾经营主体提供单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贷款支持,为受灾主体提供及时、优惠的信贷支持。
二、摸排受灾情况。各级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与各行社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政策支持”协同工作机制,全面摸排受台风影响可能出现资金困难的各类市场主体情况,并及时将名单推送各行社。各行社要利用泉州农信系统“党建+金融”双基联动四级双向互派的网格管理优势,深入了解各类市场主体受灾程度、生产状况、投资规模、重建资金需求,第一时间开展走访对接,实施“一户一策”精准帮扶。
强化银企对接 纾解经营困难
三、用好用足政策。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结合灾后重建实际资金需求,积极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强化金融信贷支持。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对受灾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普惠小微主体主动降低贷款利率,减轻融资成本负担,发挥金融助稳经济作用。依托“金服云”平台,把握省、市两级贴息贷款、风险资金池政策,加大政策性贷款投放力度,分层分行业针对各类主体给予纾困解难。如运用“创业担保贷款”,助力创业主体渡过难关;发放“乡村振兴贷”,为各类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提供信贷服务;借助“技改专项贷”,对受灾影响的重点项目提供专项融资支持。
四、实行优惠利率。各行社创新金融服务,结合受灾情况创新推出同舟系列贷款产品,在原有优惠的基础上进一步优惠,最低执行利率可低至各行社现有利率政策基础上优惠100个BP,满足全市受灾主体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求,助力灾后恢复重建加速。
五、搭建线上平台。搭建“灾后重建”申贷专区,实现受灾各类市场主体“线上申请”,网格客户经理“线上对接”办理,为受灾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优质金融服务。推广泉州农信“统一申贷平台”,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和涉农、涉渔、涉林等客户实现线上“一网申贷”、农信“全网服务”,积极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无感授信、有感反馈、无缝对接、无忧周转”的7*24小时金融服务。
优化信贷流程 减轻客户融资成本
六、保护客户征信权益。各行社针对受灾影响出现暂时性偿还困难的市场主体存量客户,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在政策支持和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办理无还本续贷、展期或延长贷款期限、调整结息方式、还款计划等方式给予支持,缓解客户还款压力,做到不压贷、不断贷、不抽贷,确保应延尽延。贷款经办行社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七、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精简办贷手续及流程,实施尽职免责机制,制定高效灾后金融服务模式,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保障信贷资金及时发放。
八、灵活担保方式。对受灾影响较大、缺乏抵押物的企业和农户,加大信用保证类贷款投放力度;对合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客户,鼓励办理专利、商标质押贷款;积极发挥人民银行“一系统一平台”作用,积极支持受汛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动产融资等业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推广政策性融资担保方式,对受灾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采用“见贷即担”“见担即贷”的“总对总”批量担保模式,解决担保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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