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造业中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加快发展智能装备产业。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智能制造推进智能装备和“数控一代”产品应用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明确,我市到2020年,力争机械装备产业规模超2200亿元,形成2—3个智能装备产业集聚区,成为全国重要的智能轻工装备基地。
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
将智能制造作为“泉州制造”向“泉州智造”转变的主攻方向,《意见》指出,到2020年,培育10家以上以国家智能制造标准认定的市级智能化标杆工厂、10家以上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150个以上市级数字车间,通过示范引领,带动一批企业实施智能化转型升级。
《意见》提出,培育示范典型,重点围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模式,在纺织鞋服、纸业印刷、光伏电子、建材家居、食品饮料、石油化工、机械装备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展试点示范,带动全行业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提升我市制造业整体智能化水平。
其中,按照国家智能制造标准,经专家认定达到领先水平的智能化标杆工厂,按照实际投入给予20%、最高2000万元的补助;对获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智能制造试点专项项目,一次性给予实施单位2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建设一批市级数字化车间,对新确认为数字化车间的,给予50万元补助。
发展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对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为本市企业实施智能制造项目提供服务,年度签订的累计服务合同金额(不含设备购置)大于100万元的,按实际累计服务金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被列入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两化融合示范建设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项目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加快发展智能装备产业
《意见》鼓励采购国产智能装备,对企业购置列入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智能装备,按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的20%给予购买企业购置补助;按销售发票总价(不含税)的10%给予生产企业补助。鼓励关键技术攻关,对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被评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的装备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
大力发展智能传感器产业,《意见》支持关键技术研发,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智能传感器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自主研发高性能、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的传感器,按省政府研发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对被列入国家传感器型谱和优选货架产品的产品,每个产品给予50万元补助,单家企业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研发机构设立,对经认定的研发机构,按其研发测试仪器、设备和软件投入额的12.5%给予补助,总额不超过250万元。《意见》鼓励做大做强,对智能传感器企业年主营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培养智能制造相关人才
《意见》支持产业协会、产业联盟和相关机构建设提供智能制造和智能装备技术咨询、检验检测、人才引进、金融服务、产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并积极开展公共服务项目。对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项目投入金额的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相关机构、单位组织开展智能制造公共服务项目,最高对项目给予20万元补助。
支持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和运营,《意见》明确,对实缴出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年度对我市智能装备、智能制造相关企业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按被投资企业当年获得股权投资总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当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获得奖励的基金在2年内不得退出被投资企业。
开展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数控机床、机器人控制等紧缺工种培训,对年培训人次不少于300人次,按其培训费用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资金奖励补助上,除了鼓励采购国产智能装备不设上限外,同一单位不同项目符合奖励、补助条件的,当年奖励、补助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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