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泉州晚报 2018-05-09 10:56 阅读人数:1

  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7]沪贸仲裁字第232号裁决书,申请人上海汇银投资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将质押人周庆荣、福建德生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质押给申请人的合计2000万股福建归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至申请人名下,以抵偿被执行人陈志辉人民币100,000,000元的债务。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应在本公告登报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交异议书。

  收件人:苏华斌 收件单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595-22139630

  2018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