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

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申请条件

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申请材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原件

③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

④申请人一类银行储蓄卡

⑤提取额度:不高于上年度实际房租支出

(2)租住商品房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提供公积金缴存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配偶的无房证明

③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

④申请人一类银行储蓄卡

提取额度: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职工每人每年提取不超过12000元;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申请人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

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批(办结)(即时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租房提取掌上办操作流程

步骤一:用户登录

关注“泉州公积金”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首页,点击右下角办事大厅按钮,点击菜单中的办事大厅,进入公积金服务界面,选择提取受理。

 

步骤二:选择业务类型

租房提取是指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进入提取业务界面,选择租房提取。弹出《诚信承诺书》,阅读相关信息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点击接受按钮。

弹出《温馨提示》,阅读相关信息后,勾选“我已阅读此提示”,点击接受按钮。

 

步骤三:个人信息查询授权

弹出《办理公积金业务涉及个人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阅读相关信息,下拉页面,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点击授权按钮。

进入验证身份界面,点击获取验证码并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验证按钮。民政信息联查或系统登记婚姻状态为已婚,需要同时获取配偶手机验证码用于授权查询配偶名下不动产等相关信息。申请人获取验证码倒计时60秒结束后方可重新点击获取配偶手机验证码。

未婚/离异/丧偶                                   已婚

温馨提示
租房提取需同时查询夫妻双方在缴存地的不动产信息,查询不动产信息需要本人授权,若系统中您配偶信息不完善,无法完成线上授权,配偶可携带相关证件至柜面完善配偶信息后方可线上申请。

 

步骤四:提交申请

下拉提取界面,无需提交材料,点击提交按钮,点击确认,提交申请。

步骤五:提取进度查询

提交申请后,用户可在办事大厅界面选择提取进度查看提取状态,点击具体业务可进行查看详情查询提取金额等信息。

 

受理机构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审批机构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投诉电话

0595-22179303

咨询渠道

0595-12329

办公时间和地址

全年除节假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地址

市区管理部: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C栋

洛江区管理部:洛江区安吉路建行二楼

泉港区管理部:泉港区南山南路西侧亿达.天阶(天玺)泉港建行一楼

晋江市管理部:晋江青阳迎宾路169号建行大楼十五楼

石狮市管理部:石狮市八七路1083号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南安市管理部:南安市普莲路432号建行二楼

惠安县管理部:惠安县世纪大道广海新景城二层建行二楼

安溪县管理部: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068号建行二楼

永春县管理部:永春县环城路6号建行大厦六楼

德化县管理部:德化县西门翰林府邸6号楼建行二楼

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台商投资区杏秀路三鑫花园建行二楼

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可乘坐14、39、X3、k1、k8、K606、微1路至“政务服务中心(府东路北段)站”后步行约100米到东海大厦C栋一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洛江区管理部:可乘坐K702、K2、34、45路、K307、305路公交车到洛江交通局站步行约100多米到洛江建行二楼

泉港区管理部:可乘坐1、2、6、7、8、9路车到南山南路泉港区邮政局站下车,向南走920米亿达.天阶(天玺)泉港建行一楼公积金中心

晋江市管理部:可乘坐11、16、17路公交车到世纪豪园站至建行乘电梯上15楼;或乘坐2、5、9、10、14、18、19、22、31路公交车到青阳派出所站步行约100米至建行乘电梯上15楼

石狮市管理部:可乘坐T05路、C10路、T18路、老干2路公交车到石狮市八七路和冠大厦站步行约100米到石狮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南安市管理部:可乘坐1、3B、3C、4、116、19、20路公交车到电信大厦站或邮电新村站步行约250米到南安建行二楼;或乘坐12、106、126路公交车到建行站步行约10米到南安建行二楼

惠安县管理部:可乘坐5路、7路、12路到达“体育馆”站下车即可看到惠安建行总行,步行至建行二楼到达惠安县管理部

安溪县管理部:可乘坐4路公交车到蓝溪国际站下车,步行约10米到安溪建行二楼

永春县管理部:可乘坐1、3、7路公交车到侨联站至建行乘电梯上6楼;或乘坐2、6路公交车到八角亭站步行约100米至建行乘电梯上6楼。

德化县管理部:可乘坐2、8路公交车到西门站步行约100米到德化建行二楼;或乘坐1、3、7公交车到西门车站步行过鸣凤桥到德化建行二楼。

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可乘坐K501、K508、702、707路公交车至泉州台商投资区站步行约100米到台商投资区建行二楼

注意事项

禁止提供虚假申报材料

收费标准

无收费

常见问题

Q:

职工租住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A:

您好,所需材料如下: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提供公积金缴存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配偶的无房证明
③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
④申请人一类银行储蓄卡

提取额度: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职工每人每年提取不超过12000元;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申请人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

 

Q: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A:

您好,所需材料如下: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原件
③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
④申请人一类银行储蓄卡
⑤提取额度:不高于上年度实际房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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