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7日泉州监狱上线《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洪泉阳。11月17日下午5:00-6:00,我将带领泉州监狱各相关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一起走进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有关监狱民警执法、罪犯改造和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现场接听广大市民的热线电话,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谢谢!

时 间:2011-11-17

嘉 宾:泉州监狱监狱长 洪泉阳

[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收听泉州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今天参加我们《政风行风热线》的部门是泉州监狱。下面我们欢迎监狱长洪泉阳
[泉州监狱监狱长 洪泉阳答]: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福建省泉州监狱监狱长洪泉阳,今天很高兴再次来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监狱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倾听朋友们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监狱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狱工作水平。在此,我代表福建省泉州监狱感谢市纠风办和泉州广播电台提供这样一个与广大听众互动交流的机会,也欢迎各位听众共同来参与监狱“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于你们的咨询,我们都将热情地给予解答;对于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解决。同时,我们也热忱地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福建省泉州监狱的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监督。谢谢大家!
[主持人]:洪监狱长,罪犯在监狱内服刑改造,都希望能够尽快回归社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罪犯只有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才可以减刑,下面请你简单介绍一下罪犯减刑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泉州监狱监狱长 洪泉阳答]:我监每年约有27%左右的罪犯受到“刑事奖励”,肯定罪犯的改造成效,事关刑罚变化,涉及社会安宁,也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司法热点。它具有避免刑罚过剩,稳定管理秩序,促进罪犯自新,节约司法资源的作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以法律为标准,以罪犯考核奖惩为依据,在考察罪犯改造和悔罪表现的基础上,还应当充分考虑罪犯原判的犯罪性质、情节、主观恶性及犯罪原因、原判刑罚情况、罪犯的年龄和身体状况等综合因素依法办理。 《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

①认罪服法,指承认犯罪,认识所犯罪行对社会的危害,深挖犯罪根源。

②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指自觉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维护监管秩序。

③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指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态度端正,并能自觉遵守纪律制度,学习刻苦,考试成绩合格。

④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指劳动积极主动,态度端正,按数量、质量要求完成生产任务。

2、“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②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③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④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⑤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有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②检举监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③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

④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⑤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⑥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4、“悔改表现突出”是指获得省级改造积极分子或连续两年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主持人]:洪监狱长,罪犯假释是一个社会公众比较敏感的问题,2008年,按照省政法委五个一批的“假释一批”的精神,在省政法委的牵头下,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狱局在泉州召开了罪犯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会上明确指出了,要把3%的假释指标用好用足,以缓解押犯爆满的问题,省监狱局还把这项工作列入教育改造先进单位的考核指标,针对这个问题,请你谈谈罪犯假释需要的条件?
[泉州监狱监狱长 洪泉阳答]: 假释可以有效地鼓励罪犯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回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假释应当具备的条件
    1、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本身也不存在假释问题,要在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以后。在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中,有例外情况,即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1997年9月30日前犯罪的从严掌握)
    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原判刑罚10年以上。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出于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
    3、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危害社会。只有符合这样的条件才能假释,不具备上述实质条件的,即使对象条件和已服刑期条件都已经达到,也不能适用假释。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可以通过犯罪分子的平常表现考察出来;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危害社会”,只能是结合犯罪分子现实表现以及其他各方面情况来进行预测。犯罪分子在服刑改造期间一贯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通过教育、改造和学习,对自己所犯罪行有较深刻的认识,决心以实际行动痛改前非,弃恶从善,保证释放后不会重操旧业或从事违法犯罪等危害社会的行为,一般可认为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在一般情况下,适用假释的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只具备其中一个或者两个条件的,不得适用假释。
[主持人]:洪监狱长,罪犯保外就医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法制性,在实际工作中,对罪犯保外就医应注意什么问题?
[泉州监狱监狱长 洪泉阳答]: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主要是严格把关,要符合《福建省罪犯保外就医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一、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

㈠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㈡患有严重疾病,符合《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所列情形之一,需要保外就医的。

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㈢原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入监一年以上;原判十年(含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入监二年以上;原判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有期徒刑,入监三年以上,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身患疾病或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㈣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后减为有期徒刑,原判有期徒刑,经鉴定为精神病的。

保外就医的其他规定:

1、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罪犯,在大陆有直系亲属、监护人,并有治疗、居住条件的,经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同意,可以参照本实施细则适用保外就医。外国籍、无国籍罪犯按照有关规定报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审核。

2、判断年老多病应根据罪犯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认定。男犯年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女犯年龄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患有慢性疾病,可以认定为年老多病。

3、未成年犯、老年犯、女犯保外就医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4、对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或者犯罪集团的主犯、重要罪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原判死缓、无期徒刑尚未减为有期徒刑的。

2、为逃避改造在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二、罪犯保外就医办理的程序

罪犯保外就医,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维护罪犯合法权益,保障罪犯生命权、健康权。办理程序主要是:疾病鉴定、办理担保、对担保人资格调查和向公安机关征求意见、研究提请、文证审查、审核审批、出监教育、办理交接手续、续保考察。

三、保外就医罪犯的收监

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       

1、违法犯罪的;       

2、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3、经治疗疾病痊愈的;

4、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5、多次违反监管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主持人]:洪监狱长,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吗?对象有哪些?
[泉州监狱监狱长 洪泉阳答]:根据《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对象主要包括:服刑人员的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除此之外,确需对服刑人员进行会见或帮教的,必须经狱政管理科审核办理零星会见手续,经监狱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会见或帮教。罪犯会见时,监狱按照不同的处遇级别,安排相应的会见场所。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主持人]:洪监狱长,罪犯在服刑期间通信有什么限制性规定吗?
[泉州监狱监狱长 洪泉阳答]:《监狱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主持人]:洪监狱长,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是如何评定的?
[泉州监狱监狱长 洪泉阳答]:为了真实、全面反映罪犯的服刑表现,有效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我们对罪犯实行日常考核,主要依据是《监狱法》、《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以及《司法部关于罪犯计分考核、奖惩的规定》和《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罪犯考核和奖惩规定》,坚持合法、公正、公开原则,思想改造表现与劳动改造表现相结合原则,考核与日常管理、教育相结合原则,民警亲自考核与直接管理相结合原则,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原则,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原则,通过规范罪犯的改造行为,建立与之相联系的奖惩机制,实现对罪犯的严格、科学、文明、规范管理,日常考核以《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以评定达标等级的分值为主要方式,并以获得的达标分值情况作为实施行政奖励、分级处遇和提请减刑、假释的主要依据。主要从五个方面对罪犯进行考核,一是基本内容。包括认罪服法,自觉遵守监内秩序,检举和制止他犯违规行为,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等监规制度,参加“三课学习”(包括政治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接受教育改造,参加劳动,完成劳动改造任务。二是考核奖惩以中队为单位,按实际参评人数将每月的考核结果进行量化排序。分为五个达标等级,并设定各达标等级的比例,一级达标占15%,二级达标占20%,三级达标占30%,四级达标占20%,五级达标占15%,从一至五级达标分别对应10.80.60.40.2分。另设一个不达标等级,为0分。考核结果由中队根据相关规定每月评定,经大队审核后报监狱审批。三是奖扣分权限明文规定。民警的奖分和扣分权限分为:对罪犯扣3分以下由扣分民警填写中队领导审批,扣35分由扣分民警填写,中队领导审核,大队考核评审组审批。对罪犯奖0.5分—2分,由奖分民警填写,中队集体研究,报大队审批;对罪犯奖2.5分—5分,由奖分民警填写,中队研究,大队审核,报狱政科审批。罪犯月考核实行日清、周核、月结制度,一是有利于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罪犯考核办法对罪犯日常改造的方方面面进行规范,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措施和惩罚办法,是民警规范管理罪犯的最重要的依据。二是有利于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对罪犯的改造行为实行奖优罚劣,不仅对当事人的行为结果作出适当奖励或者惩罚的评价,而且对其他罪犯起到引导作用,可以有效促进罪犯积极自我改造。三是有利于矫正罪犯行为规范。罪犯考核奖惩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制性和强制性,它对罪犯的日常改造生活做了详细全面的规定对罪犯的言行举止进行规范要求。通过民警的日常规范管理和罪犯的自我改造,逐步强化罪犯的各种行为规范,矫正罪犯的恶习和陋习。四是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做好罪犯考核奖惩,有效引导罪犯进行认罪悔罪,深挖犯罪根源,矫正恶习,刑满释放后能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而降低重新犯罪率,确实行使监狱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能。五是有利于民警对罪犯依法文明管理。不断完善罪犯的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对罪犯改造行为的奖惩结果,更加有利于监狱民警对罪犯直接、依法、规范、文明、科学管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主持人]:洪监狱长,服刑人员大多会有一些心理问题,有很多人就是因为心理严重失衡才走上了犯罪道路。你们是怎么矫治这部分服刑人员?
[泉州监狱监狱长 洪泉阳答]:是的,服刑人员入监时就带有各种心理问题,比如心理上仇视社会,性格上冲动暴力,行为上无视法律秩序等等。入监后由于他们心理调节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都比较差,也容易产生新的心理问题,比如抑郁症、焦虑症、癔病等等,而影响他们日后的改造生活。近年来,我们在教育改造服刑人员工作中,积极采取心理矫治方法,比如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健康操、心理小报、心理拓展训练等教育形式,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知识。同时,运用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心理矫治手段,解决服刑人员心理问题,可以说效果还是不错的。
[主持人]:洪监狱长,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参加劳动改造是否有报酬?
[泉州监狱监狱长 洪泉阳答]:按照《福建省监狱系统罪犯劳动报酬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从2003年起,只要罪犯参加劳动改造的,每月都可以领到少则几十元,多则五、六百元不等的劳动报酬。平均每年我监都发放罪犯劳动报酬在三、四百万元。09年开始,我监对刑满释放前三个月、参加出监教育期间的罪犯劳动改造的劳动报酬进行提高,以罪犯当月考核产值的50%计算。罪犯在出监教育期间被扣分的,相应减少当月劳动报酬。这样有几方面的好处:一是罪犯参加出监教育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提升,更加主动地参加劳动改造。二是罪犯刑满释放前遵守监规纪律的自觉性得到加强,大幅度地降低了罪犯违规率。三是弥补了刑满释放路费标准偏低的问题。四是为罪犯提供了刑满释放后、就业前有几个月的生活费,有效地减少罪犯刑满后因生活问题再犯罪的现象。
[主持人]:洪监狱长,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生死亡该如何处理?
[泉州监狱监狱长 洪泉阳答]:根据《监狱法》的有关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主持人]:洪监狱长,在新形势下,罪犯的构成和犯情越来越复杂,请你介绍一下如何了解犯情?
[泉州监狱监狱长 洪泉阳答]:为进一步掌控犯情动态,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监管安全稳定,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自200812月我监在各押犯单位设立了警囚沟通平台,作为监狱长接待日的补充和拓展。运行近三年来,罪犯扣三分以上违规率和监狱长接待日接收投诉件都呈现大幅度下降,收到有价值的建议和狱情线索768条,提前制止狱内事故和打架斗殴事件73起。完善程序内容,搭建警囚沟通的桥梁。一是突出沟通方式的便捷性。罪犯把需要沟通的内容简要地写在警囚沟通记录单上,然后投放到监舍楼层的专用沟通箱,专人负责每天开箱收集1次。设立“警囚沟通信息公开栏”,对解决情况进行公开,同时,注重保护罪犯个人隐私,对不便于公开的内容进行保密,只对当事罪犯公开,使罪犯在“家门口”就可以方便、快捷、放心地进行沟通。二是突出沟通内容的广泛性。在沟通内容上,罪犯可以就最想向大、中队领导或民警说的心里话,对大中队各方面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个人遇到的困扰和亟待解决的困难,检举、揭发罪犯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内容进行沟通,内容上不受任何限制。三是突出沟通的只奖不罚性。对于个别罪犯通过警囚沟通平台发表的不正确看法、不文明言论,只加强教育不予追究责任。对于有价值的建言献策、反映执法不公和安全隐患、揭发他人违法违纪的,视情予以物质奖励、奖分及行政奖励(单项表扬、记功等)。同时,对于罪犯反映的一般性问题没有被采纳的,大、中队每月采取抽奖的方式奖励积极利用警囚沟通平台进行沟通的罪犯,以提高罪犯参与的积极性。确保件件落实,提供警囚沟通的保障。一是能办立办。对于罪犯一般性问题,在2天之内进行公开反馈或向个人答复。对于罪犯预约民警谈话的,须3个工作日以内找其谈话。二是层层交办。对于暂时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投诉或检举线索,需要研究的,按照权限,在7天之内研究决定。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准确答复或无法解决的,必须在1周内向当事罪犯说明。三是反馈建档。问题解决后,须征求罪犯对反馈结果的意见,并由罪犯本人签字确认,再归档备查。注重四种技巧,增强警囚沟通的质量。在平台运行中,考虑到警囚双方地位不同,为进行有效沟通,必须坚持讲究沟通的方法和艺术。一是民警要讲究诚信。二是执法要公平公正。三是解决问题要及时。四是互动过程讲技巧。突出三大功能,凸显警囚沟通的实效。一是有助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能及时了解到服刑人员身边发生的事情,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个别教育和管控措施,增强教育效果。二是有助于提高民警管理能力。平台对基层民警执法是一种特殊的监督和鞭策,促进民警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工作作风。三是有助于化解警囚矛盾。平台的构建为警囚双方提供了另一种沟通渠道,能增进互相了解,营造一种兼顾平等性、规范性、亲和性、互动性的新型警囚关系。
[泉州监狱监狱长 洪泉阳答]:今天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听众朋友们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听众对我监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由于时间关系,有些问题和建议今天没法在这里问答,或者回答的不全面、不完整,但我想这不要紧,大家以后还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和信件等方式提出来,我们将认真、及时给予答复。在这里,我代表福建省泉州监狱向广大听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狱的工作,对我监的政风行风工作给予监督。对于刚才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反馈。今后,听众朋友们对监狱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可以来信或来电,来信请寄福建省泉州监狱纪检监察室收,如果您需要投诉、举报监狱工作人员政风行风问题的,请您拨打“22799506”热线电话。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逐个调查处理,你所提供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研究处理结果将逐个向听众朋友们反馈和解答。
监狱是社会文明的窗口,把这个窗口搞好很重要。今后,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监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工作。第一,要努力保证监狱安全稳定。切实把安全稳定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千方百计消除各种隐患、确保不发生严重的案件事故,为监狱自身发展创造条件,不给社会的安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第二,要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始终坚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充分运用教育、监管和劳动三大改造手段,加强心理矫治,创新改造内容、形式和方法,努力把罪犯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减少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第三,要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提高民警素质,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特别在文明执法管理方面要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第四,要努力改善执法环境和条件。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各种硬件设施完善配套;加快推进监狱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更大支持;进一步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第五,要努力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让我们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把监狱工作做得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