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破产审判合议庭的通知
2022-08-10 08:21 阅读人数:1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关于设立破产审判合议庭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依法退出、盘活利用闲置资源、稳控化解金融风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破产审判的专业性,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本院决定在金融审判庭内设立破产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以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

  破产审判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如下:

  负责人:贺张翡(金融审判庭庭长)

  成  员:合议庭(一)

  黄海瑞(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余卓立(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陈  琼(金融审判庭二级法官)

  傅天真(金融审判庭四级法官助理)

  合议庭(二)

  何冠雄(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傅嘉钦(金融审判庭一级法官)

  郑  励(金融审判庭二级法官)

  吕海芸(金融审判庭五级法官助理)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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