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关于设立破产审判合议庭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依法退出、盘活利用闲置资源、稳控化解金融风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破产审判的专业性,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本院决定在金融审判庭内设立破产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以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
破产审判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如下:
负责人:贺张翡(金融审判庭庭长)
成 员:合议庭(一)
黄海瑞(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余卓立(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陈 琼(金融审判庭二级法官)
傅天真(金融审判庭四级法官助理)
合议庭(二)
何冠雄(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傅嘉钦(金融审判庭一级法官)
郑 励(金融审判庭二级法官)
吕海芸(金融审判庭五级法官助理)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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