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专班工作方案
2022-07-14 16:42 阅读人数: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及省、泉州市和我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工作水平,提高破产案件审理质效,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序推出一系列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降低破产制度运行成本,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和破产办理的透明度、便利度,为我市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二、 任务目标

健全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提升“办理破产”水平,提高破产审判效率,加快处置僵尸企业,缩短破产案件办理时间,提升债务人资产回收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增强办理破产案件便利化程度,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队伍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1.成立破产案件专业审判团队,有效整合破产审判资源,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建立完善有别于普通民商事案件的破产案件审判绩效考核机制,激发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完成时限:202112

2.配合上级法院推进执行移送破产的受理审查和破产程序衔接,提升“执转破”质效。探索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事实清楚、债权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符合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债务人没有提供账册或账册严重不齐等条件之一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 加强破产审判的信息化工作

1.对接上级法院破产案件智能办公系统,实现破产案件网上办理。推广运用上级法院破产审判系统与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破产案件审判人员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建立企业破产信息,户籍信息,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税务信息等共享互通通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提高信息共享互通,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

1.制定破产处置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力争企业破产处置专项资金的使用更趋合理,适当提高报酬比例,充分调动管理人履职积极性。

完成时限:202112

2.全面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推动落实破产程序中开票、各种税费申报、缴纳优惠、便利政策和财政奖励政策,并针对具体破产涉税问题形成共识文件。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加强与人民银行南安市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南安监管组,税务部门的沟通,推动重整企业征信信息修复、纳税信用等级修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协同推动破产财产处置进程,对企业经审查符合技术规范的项目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允许大宗资产、特殊资产分割处置。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切实落实工商简易注销、税务简易核销制度,畅通破产企业银行账户销户,探索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

完成时限:202112

(四)进一步加强打击“逃废债”工作

重点打击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实际控制人、经营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等违反法律规定涉嫌犯罪的行为,若有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行为的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组织保障

(一)专班负责机制

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领导,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任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及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并依托于审管办承担专班日常工作。

(二)协调互动机制

加强与相关部委、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协商制度,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关于营商环境中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等方面的工作部署。组织各业务领域责任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会商,研究探讨、协商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

(三)调研通报机制

针对营商环境评价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总结和梳理,联动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调研,着力推动现存短板问题的解决,切实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协同推动我市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提升。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