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措施的通知
2022-04-25 16:52 阅读人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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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2256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局,国网泉州供电公司: 

  为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推动企业尽快达产满产,现提出如下措施,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阶段性兑现用电奖励。分阶段兑现泉工信﹝2022﹞44号“支持企业达产增产用电奖励政策。对4月当月工业用电量达到2021年同期90%以上(奖励电量须达20万千瓦时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5月份先行兑现奖励资金。单家企业二季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短周期叠加用电奖励。对市域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4月24日430日累计用电量同比增长10%以上的部分(奖励电量须达10万千瓦时以上),再叠加给予每千瓦时0.1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市域内因受疫情影响缴费困难的用电企业实施“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一个月内补缴各项费用,免收滞纳金。 

  四、支持融资贷款。开展“电e贷”、“电e票”等电力金融服务,支持工业企业通过国网泉州供电公司“电E金服”平台(含线下)申请贷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问题。 

  为了确保以上政策措施的顺利兑现,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供电公司抓紧组织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用电户号进行摸底排查,于5月1日前报送市工信局能源科。 

  联系人:黄航众           电话: 28382855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2年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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