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晋江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加强我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根据展会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现将做好我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及时受理和处置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投诉、争议,有效维护展会主(承)办方、参展商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展会的顺利举办提供知识产权保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任务分工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协调和展会展前、展中、展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展会主(承)办方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驻展会现场,负责涉及知识产权的举报投诉、现场检查、调解处理、立案调查处罚等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办理案件,依法、高效、稳妥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根据展会实际情况提供宣传素材,有针对性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晋江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负责展会现场咨询、维权援助和侵权判定等工作,并视情况提供相关宣传材料。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展前知识产权保护审查
展会举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技术咨询,对参展合同中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加强指导。可以应展会举办方的请求,指导展会主办方对参展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状况核查,指导辖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涉嫌侵权风险自查,加强对参展商知识产权保护的业务指导。
(二)加强展中知识产权保护监管
展会举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指导展会主办方设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构,公布展会投诉途径、投诉方式,并协调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进驻。展会期间,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构加强巡查检查,做好咨询解答和投诉处理,及时发现侵权假冒线索。
(三)加强展后知识产权案件处置
展会举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展会期间的侵权假冒知识产权案件线索要持续跟踪、深入调查、及时处置,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展会是我市重要经贸活动,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对营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推动泉州会展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针对具体展会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组织工作队伍,及时做好驻场宣传、保护等工作,确保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加强沟通衔接,密切配合,合力做好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单位注意及时做好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情况收集,并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情况。相关工作总结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
联系科室: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电话:0595-22579136。 ?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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