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知识库
信息检索: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知识库 > 林业局
临时占用林地是否还需要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2023-11-20


  《财政部关于修改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财税〔2023〕9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已删除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有关临时占用林地的内容,依据此规定临时占用林地不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取消收费后,用地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及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