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泉州市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说明
2018-11-07 16:26 阅读人数:1
2017年度泉州市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8﹞1号)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泉财预[2017]567号)的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金融工作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推进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二)负责建立全市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全市引进金融机构的政策意见,牵头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工作;(三)负责制定全市资本市场发展和企业直接融资的政策;(四)牵头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对民间金融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经营约束和监督检查;(五)参与拟定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政策,参与指导金融人才培训、交流和引进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包括5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
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金融工作局 财政核拨 15 15
泉州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9 9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泉州市金融工作局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五个泉州”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进金改创新与维护金融生态环境并重,聚焦发力金改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和自主创新,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产业集群,着力建设区域性实体金融服务中心,保持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创新金融发展模式。突出“产业+科技+金融”,构建大金融格局。实施集聚发展培育工程,渤海银行泉州分行已获批筹建,环泉州湾金融核心区建设持续推进,泉州(东海)金融供应链集中区、泉州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载体形成雏形。实施品牌龙头示范工程,开展年度金融业10强评选,设立泉州农行科技支行、农商行青年支行、泉州金改区保险服务创新试验中心,泉州银行获批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债及增资扩股。实施项目建设带动工程,泉州银行总部大厦、民生银行大厦、厦门银行大厦等5个金融业重点项目年度投资8.9亿元。
二是创新特色金融服务。全市中长期贷款余额3053.13亿元,同比增长21.72%,有效稳定了社会预期,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推进“N+1+N”供应链融资,支持近200家核心企业带动超过1000家上下游企业实现融资,授信金额超过100亿元。发展“银税互动”“双基联动”“网格服务”等新服务模式,创新“科创贷”等科技金融产品,设立农行泉州科技支行。设立泉州金改区保险服务创新试验中心,实现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全覆盖及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服务沿海县(市、区)全覆盖。创新全省首单银团贷款,9家银行组成6.45亿元银团贷款,已发放4亿元。探索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如南安创新信贷支持贫困户光伏发电扶贫,泉港创新“公司+农户”金融扶贫,德化创新农业众筹扶贫等。
三是创新产融对接方式。银企对接上,进一步完善提升泉州金融服务平台,深化“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模式,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已累计放贷7.95亿元,最快放款速度仅需2天。直接融资上,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设立“青创板”,率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海峡石化产品交易中心交易额累计分别突破900亿元、1300亿元,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8家,新增各类债券融资67亿元。普惠金融上,设立普惠金融e平台,推进智能金融服务,引入数据化管控模型,线上贷款申请办结率超过70%。民间资本上,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全市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累计达1071.34亿元。
四是创新地方金融发展。机构发展上,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融资担保公司三类机构金融企业主体地位,组建1家市级5亿元和8家县级各2亿元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市属兴泉金融控股集团。业务创新上,组建全省首单银团贷款,开通全国首个线上机器人租赁平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分别居全国、全省前列,实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服务沿海县(市、区)全覆盖。集聚资本方面,新设两只规模5亿元的兼并重组基金,新兴产业、集成电路、高新技术、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基金为企业提供59.1亿元融资支持;累计登记民间借贷1038笔、金额66.05亿元。
五是创新风险处置机制。强化企业帮扶处置,累计专题协调500家以上困难企业资金链问题,203家抵押物被查封企业采用“活解封”方式办理转续贷38.35亿元。加快不良处置进度,1-10月,全市累计处置不良贷款217.82亿元,同比增加37.74亿元;不良风险暴露匹配度87.53%,同比上升9.48个百分点。严打恶意逃废债,由相关县(市、区)约谈敲打9批332家重点企业,211家企业和个人主动还息或达成和解(涉贷32.8亿元)。推进“诚信泉州”建设,加强失信惩戒,14家情节较恶劣的企业被列入恶意逃废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604.50万元,本年收入2,579.96万元,本年支出2,636.9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47.55万元。
(一)2017年收入2,579.9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097.92万元,增长74.0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79.4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50万元。
(二)2017年支出2,636.9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373.14万元,增长108.6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50.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15.75万元,公用支出34.26万元。
2.项目支出2,186.8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6.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73.14万元,增长108.6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301行政运行298.38万元。主要用于金融工作局机关正常经费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4.38万元,增长5.1%,主要是因为2017年养老体制改革,负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费。
(二)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9.19万元。主要用金融改革工作及风险防控日常经常经费支出等。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4.4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2017年金改五周年到期要进行评估工作及向上争取政策延期。
(三)2010350事业运行101.72万元。主要用于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正常经费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9.47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入3个干部相应增加支出。
(四)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16.85万元,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3.51万元。主要用于金融工作局机关和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干部社会保障医疗经费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分别增加3.36万元和1.2万元,分别增长24.91%和18.4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开支。
(五)21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9.19万元。主要用于金融工作开展和不良贷款防控工作,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74.19万元,增长211.97%。主要原因是金改评估工作开展,向上级争取政策。
(七)2179901其他金融支出2077.7万元。主要用于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资金、金融顾问工作津贴、泉州银监分局经费补助等项目。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349.64万元,增加185%。主要原因是符合奖励补助的企业增加,预算编排和支出进度较往年合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0.0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5.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52万元,同比减少-83.3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0.00%,主要是:没有出国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持平和减少-100.00%,主要是因为公车制度改革,车辆被调配。   (三)公务接待费1.5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来泉检查和外地来泉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3批次、接待总人数15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41.84%,主要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人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4.45%,主要是:开展金改评估工作,编印金融发展蓝皮书。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金融工作局部门专项资金主要有:鼓励金融业发展资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股权投资业奖励资金。所有项目均已完成自评。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1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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