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我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提高抗风险能力及应急抢险能力,提供应急抢险指导,最大程度地减少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的通知》《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质量事故。
四、主要内容
本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及附则等8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及事件分级内容。
(二)组织指挥体系:介绍应急指挥机构构成,厘清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及专家组的主要职责。
(三)运行机制:生产安全事故防治工作的运行机制,包括监测措施、预警分级、信息报送流程及资源调动。
(四)应急响应:明确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级,对先期处置、响应启动、处置措施、响应升级、信息发布、应急结束内容进行具体细化。
(五)后期处置:介绍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的相关工作安排,包括现场清理、善后处置、保险理赔、调查与评估及恢复重建等。
(六)应急保障:完善应急队伍及救援装备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基本生活保障、气象服务保障等8项保障措施。
(七)预案管理:介绍生产安全应急工作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包括应急演练、宣传与培训、预案修订及责任与奖惩内容。
(八)附则:明确预案解释部门及实施时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住建局工程管理科
联系电话:0595-2217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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