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印发《泉州市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背景依据
快递员群体是指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等服务工作的广大劳动者。近年来,我市邮政快递业砥砺奋进,实现跨越式发展。2021年,我市快递业业务量达21.66亿件,全省占比超过52.2%,全国城市排名第十位。全市近两万名快递员每天不辞辛苦、奔波忙碌,努力确保快件顺利送达用户手中。快递员群体已经成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快递员群体也面临着职业归属感不强、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劳动强度与工资收入不匹配等问题,在改善生产条件、融入城市生活等方面存在不少困难。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快递小哥,十分重视快递员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党的十八大以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快递员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社会各界对此也广泛关注,通过多种渠道建言献策。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21年6月,交通运输部牵头,联合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快递员全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1年12月,福建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总工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福建省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年以来,泉州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邮政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并于近期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目标
到“十四五”末,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专业技能有效提高,企业用工更加规范,从业环境更加优化,就业队伍更加稳定,职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是严格规范用工,保障基本劳动所得。(1)规范企业用工管理。鼓励快递企业直接用工,加强劳动保障日常监督执法。支持快递协会制定并推广加盟协议推荐文本。(2)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督促企业按照中国快递行业协会会颁发的《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完善末端派费确定机制。强化快递市场秩序监管,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3)保障劳动报酬与休息权利。引导工会组织、快递协会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督促企业落实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快递员工资收入水平监测,指导企业科学设定快递员工资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二是加大社保服务,提升权益保障水平。(1)提升社会保障水平。鼓励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快递员根据规定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户籍地或持居住证地参加或者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2)加大保险保障力度。鼓励快递企业为快递员补充购买商业人身意外保险、商业养老、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快递员,各地可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超过3年的补助。
三是明确责任落实,加强职业安全保障。(1)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将落实快递员权益保障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强化主要品牌快递企业的区域管理责任,遏制“以罚代管”“以包代管”。(2)完善便捷通行政策。推动《泉州市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方案》落地实施。(3)加强网络稳定运行监管。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4)适时开展快递员合法权益维护专项检查,加强治理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拖欠劳动报酬等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劳动者欠薪问题。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搭建关爱保障体系。(1)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邮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畅通快递员参政议政渠道,畅通快递员职业发展通道。(2)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积极作用。推动快递行业建会入会工作,加快推进快递行业工会组织的成立,推动工会服务项目向快递行业延伸。(3)联合开展关心关爱快递员工作。成立由邮政管理、人社、工会、共青团、公益律师等组成的快递员权益保障中心。(4)加大社会融入保障力度。将邮政快递纳入各级地方社会稳定管理体系,研究将快递员群体纳入当地住房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民生保障体系。
四、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权益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准确理解把握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示范引领,推动快递企业和快递员树立利益共同体理念,形成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格局。持续开展关心关爱快递员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手段,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大力宣传快递员群体先进典型以及权益保障工作有效做法,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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