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泉州市中心市区新一轮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市资源规划局 2021-07-16 10:04 阅读人数:1

  2021610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泉州市中心市区新一轮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通告》(泉政〔20212,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一、基准地价更新背景和依据 

  城镇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公共服务项目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为政府法定公示地价之一,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我市上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成果于2018227日经市政府公布,并于201831日起实施,基准日为201711日,已到更新周期,需进行更新。 

  二、更新过程 

  2020年,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基准日为201971日。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历经前期准备、资料调查收集、统计分析测算、土地级别更新、基准地价测定、征求意见、社会听证、省厅验收等八个工作阶段,形成新一轮基准地价成果,并最终上报市政府审批,确定公布实施。 

  三、更新原则 

  (一)保持地价管理政策的延续性 

  以上一轮基准地价成果为基础,结合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保持更新前后地价管理政策的延续性。 

  (二)体现地价影响因素变化带来的价值重估 

  对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区域功能调整等影响土地级别的因素进行分析,对明显变化区域的土地级别进行调整。 

  (三)尊重市场测算结果 

  土地级别的高低应与对应级别的土地收益或土地价格相一致。通过调查的房地产租金、售价、土地交易等资料,测算评估基准地价。 

  (四)与政府相关政策的衔接 

  引导工业企业“退城入园”,通过调整基准地价,加大“退城”企业用地收储奖补力度、降低企业“入园”成本,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布局优化。 

  (五)统筹全局 

  级别界限的划定既要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又要统筹考虑全局,避免失衡。 

  四、基准地价调整情况分析 

  (一)住宅用地级别调整情况 

  对近年来房地产开发更趋成熟、土地市场交易日渐活跃、片区改造后土地潜力得以释放的区域土地级别进行调整。 

  (二)商服用地土地级别调整情况 

  根据区域商业繁华程度提升情况,对土地级别进行调整 

  (三)工矿仓储用地土地级别调整情况 

  推进中心市区工业用地退出,扩大一级区域;鼓励工业入园,细化工业园区级别。 

  五、基准地价价格水平分析 

  商服用地基准地价水平保持稳定,基本不变;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水平平均上浮10%左右,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他用地类型基准地价水平保持不变。 

  六、本轮基准地价的其他补充 

  1、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增加可部分分割转让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其基准地价参照对应级别工业用地的1.2倍。 

  2、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增加租赁型商品房用地基准地价,其基准地价参照对应级别城镇住宅用地的0.6倍。 

  3、增加相关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的基准地价。 

  七、新一轮基准地价的合理性分析 

  通过应用本次修编的基准地价,对多宗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其他用地类型进行宗地地价评估,其结果同近期交易的平均地价水平相比,两者价格比较接近,表明基准地价结果基本符合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能够用来指导宗地地价评估、土地交易和地价管理工作。 

  八、基准地价应用 

  基准地价是法定公示地价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产权益保护和土地宏观调控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主要应用于地价管理、地价评估、税收等方面。 

  九、期限 

  本基准地价自202171日起实施。《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泉州市中心市区2017年度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通告》(泉政〔20183号)文件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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