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1300-2021-00046
- 备注/文号:泉政〔202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2
为切实加强地价管理,进一步健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体系,充分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落实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现将经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并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的《泉州市中心市区新一轮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在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zyghj.quanzhou.gov.cn)上予以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泉州市中心市区2017年度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通告》(泉政〔2018〕3号)同时停止执行。
特此通告。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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