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力推渔业走向深蓝 引进远洋渔船每艘最高奖补400万元
来源:泉州晚报 2025-07-18 16:46 阅读人数:1

  近日,泉州市出台《泉州市推进深远海养殖和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措施(试行)》,明确了4方面补助方向和补助标准,加快推动我市渔业结构调整进度,全力推进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标杆城市建设。该措施由市海洋渔业局牵头负责实施,除金融政策外,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保障,采用事后补助形式对项目进行奖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围绕做大做强远洋渔业目标,我市将着力优化远洋渔业产业布局。《扶持措施》明确,对在我市新注册成立的远洋渔业企业,根据船数及总吨位给予相应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对我市远洋渔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引进远洋渔船的,按不同船型分别给予相应奖补,每艘船最高奖补400万元;对经国家批准的属于填补我市远洋渔业项目空白的企业,按首年捕捞作业的远洋渔船数,每艘最高奖补5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补300万元。

  为打造现代远洋渔业船队,我市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建造、更新改造符合国家规定的现代化远洋渔船,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渔船每艘给予中央补助金额的50%奖励,每年每家企业累计补助(奖励)不超过1500万元。

  聚焦加快水产养殖转型升级,我市将对大型养殖工船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重力式深水网箱项目按中央补助标准的30%进行补助,单标准箱补助上限5万元;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项目按中央补助标准的50%进行补助,单台套补助上限200万元;支持企业通过第三方进行租赁使用桁架类、综合平台等大型养殖设施设备,租赁期前5年,每年按协议租金的3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推进水产品加工流通方面,我市将着力培育远洋水产品集散中心,对远洋渔业企业回运自捕远洋水产品给予奖补,每吨最高补助12500元。支持超低温冷库建设,对我市新建设主要用于远洋捕捞产品的超低温水产品冷库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产业链金融支持。在泉银行业机构为深远海养殖和远洋渔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泉州农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主体给予利率优惠(在各行社现有利率政策基础上最高下调50个BP);对于获得各类奖补的且符合各行社准入条件的主体,直接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免抵押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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