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6日。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有不同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0595-22132238(含传真),电子邮箱:22579381@163.com。
一、单位名称: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二、单位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东街445号
三、设施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双阳室仔前
四、经营废物类别、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处置HW01医疗废物(841-001-01;841-002-01;841-003-01;841-004-01;841-005-01)5840吨/年。
五、许可证有效期:2年,2023年5月20日-2025年5月19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