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晋江市政府 2018-08-31 00:00 阅读人数:1

晋政办〔 2018 〕 141 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 有关 单位:

  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性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 2012 年,我市通过全省首批 “ 教育强市 ” 督导评估,被国务院评为 “ 全国 ‘ 两基 ’ 工作先进地区 ” ; 2013 年通过全省首批 “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 国家认定。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把均衡配置资源作为重点,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根本,把推进体制机制和方法创新作为动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省定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和区域差距,真正实现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让每一名学生都能获得优质均衡的教育 。

  (二)主要目标

  区域内教育质量、教师队伍、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显著改善,义务教育公平度、适合度和满意度大幅提升,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学校和社会对政府管理义务教育的满意度均达 90% 以上,优质均衡发展差异系数低于省定标准, 着力破解不利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问题。

  (三)重点任务

  巩固提高普及水平,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实行校内随机编班,推行适度规模和标准班额办学,逐步取消大班额现象,消除择校现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学科结构,完善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每所学校生师比、教师学历均达省定标准,专任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比例、中高级职称教师和骨干教师比例在学校之间大体相当。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健全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升义务教育内涵建设水平。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均衡配置办学资源

  1 . 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新形势,按照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要求,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协调性和前瞻性。建立健全教育投入责任绩效评价机制,切实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统一城乡义务教育 “ 两免一补 ” 政策,逐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确保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金收益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

  2 . 优化学校布局规划。持续优化学校布局,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省定办学标准,按每 1 万~ 1.5 万人口设置 1 所完小、每 3 万~ 5 万人口设置 1 所初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做好衔接并严格实施。重点做好城市新建小区、旧城改造、城乡结合部、成片开发的城市新区、城镇化重点地区的配套学校布局规划。适时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继续优化和实施《晋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布局专项规划》,编制《中心城区教育布局图则》,确保教育资源布局与城市建设、社会发展相适应。(责任单位:各镇 ( 街道 ) 、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国土 资源 局、规划局)

  3 . 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落实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开展 “ 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 ” 建设与评估,力争到 2020 年,创建率达 60% 以上。按照《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对新建学校,要确保建成一所、达标一所,对现有学校,要组织全面核查,补齐短板,达到新的建设标准。继续重视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后勤保障。到 2020 年,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综合差异系数基本达到国家 “ 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 ” 认定要求。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建设 “ 教育城域网 ” ,推进 “ 智慧校园 ” 建设,构建教育综合云平台实现 “ 三通两平台 ” 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联通共享。(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发改局、住建局)

  (二)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1 . 配齐配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按省定教职工编制标准要求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全市编制存量优先用于招聘教师。每年完善新教师招聘计划,通过人才引进、赴高校专场招聘、全省统考、事业招聘考试等方式及时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和校医、财务等人员。探索设立教师人力资源库和后勤岗位购买服务。在部分学校试点 “ 编制到校、缺编人员经费包干 ” ,继续实施合同教师分级管理等级考评,保障配足配齐师资。(责任单位: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2 . 深化教师 “ 县管校聘 ” 改革。完善 “ 县管校聘 ” 的教师管理体制,建立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分别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配置机制,完善学校自主用人制度。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岗位聘任管理改革,逐步推行全员竞聘,建立 “ 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 的教师岗位聘任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重点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促进师资配置更加合理,教师队伍更具活力。全市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10% ,骨干教师交流的比例不低于应交流轮岗骨干教师的 10% 。(责任单位:编办,教育局、人社局)

  3 . 提升师德水平和队伍素质。树立优秀教师典型,多形式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校长队伍 “ 引航计划 ” 、校级后备队伍 “ 苗圃计划 ” 和教师专业成长 “ 强师计划 ” ,继续实施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 千百十一 ” 孵化计划和 “ 硕师计划 ” ,加大名师名校长培养培训力度,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和学历层次, 力争到 2020 年我市在编教师中具有 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 的人数比例达到 2.5% ,其中高中阶段达到 10% 。 完善省、市、县、校四级联动的分岗分类分层培养体系,确保教师培训完成率达到 100% 。(责任单位:教育局、人社局、教师进修学校)

  4 . 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市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继续实施合同教师分级管理等级考评和学校班主任绩效等级考评制度,建立科学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机制。(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三)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 . 坚持依法规范办学。大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制定实施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工作。完善教代会制度,制定学校章程,依据学校章程自主办学,民主管理,实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 “ 划片招生、就近免试 ”“ 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 ” 的招生原则,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规范民办初中招生,探索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引导学校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录取,并逐年加大电脑摇号招生比例。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得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不单纯以升学考试成绩奖惩学校和教师,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格执行学生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责任单位:教育局)

  2 . 突出学校管理内涵建设。贯彻依法治校基本理念,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坚持以德为先、五育并举,全面落实校园精细化管理,着力培育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突出理念引领和办学特色,坚持办好教委(育)办工作例会,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管理质量、教育质量和办学品位。 全面实施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制度,支持督学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以问题为导向, 完善薄弱环节整改补强机制,推进规范办学和内涵发展。积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建设优美校园环境,引导和扶持学校发展办学特色。建立和完善教师管理和激励机制,重视发挥教师主人翁意识和团队精神,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和参与学校管理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单位:教育局)

  3 .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持续推广新型办学模式,继续实施义务教育 “ 小片区 ” 、农村薄弱校 “ 委托管理 ” 和 “ 名校办分校 ”“ 老校带新校 ”“ 强校扶弱校 ” 多形式对口帮扶等方式,支持各市直学校、中心学校开展各具特色的城乡(联片)发展共同体、 “ 十五联动校 ” 等片区间的合作办学, 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集团的运作效能,探索创新科学、高效的运作模式和考核办法。 进一步优化区域优质教育资源配置,创新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缓解区域家长群众择校之风,通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面,持续放大名校效益,让优质教育成果不断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责任单位:教育局)

  4 . 加强学校德育、校园文化建设。以 “ 立德树人 ” 为根本任务,坚持立德为先、五育并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积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大力倡导读书文化,建设优美校园环境。积极实施教育关爱工程,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 “ 四位一体 ” 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坚持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首位,按照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要求,将任务细化、责任到人,覆盖教育管理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在课堂教学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廉洁教育等,落实德育课程的育人功能。通过课程建设及活动创设,提高学生的品德素养及艺术技能,增强德育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晋江市班主任绩效考评实施意见》,组织中小学(幼儿园) “ 名班主任 ” 培养对象和德育指导组研训,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德育队伍专业化水平,改革和完善教师育人评价办法,提升全员育人能力。以品牌建设为引领,深入挖掘中小学校园文化价值内涵,进一步提升晋江区域特色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发挥文化育人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责任单位:教育局)

  5 . 深化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建设。打造特色化品牌,按照 “ 一校一特色,一生一特长 ” 的发展思路,鼓励特色教育项目校开展特色课程建设。实施初中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探索初中教育质量有效提升途径,切实提高初中办学水平。进一步推进校本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教科研管理制度建设,扎实开展校本教研,推动跨校、跨区域联动教研。建立初中课堂教学视导机制,深入实施初中课堂教学改革联盟工作,构建 “ 学本 · 高品课堂 ” 。强化学科建设,积极打造各校的 “ 名学科 ” 。组建初中教学协作组和名师工作室,强化中考研讨和项目引领,带动初中教师专业水平提升。启动初中学科教师培养工程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 1 小时锻炼时间,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别达 90% 。把体育、艺术 “2+1” 项目活动的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发挥校本课程项目实施的优势,大力培育和扶持课余兴趣小组,广泛开展体育艺术节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责任单位:教育局)

  (四)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 . 保障来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并将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推行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积分优待入学政策, 有序推进社保入学政策,进一步简化来晋务工子女入学手续。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服务方式安排就读。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来晋务工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生活。落实好来晋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配套政策。 (责任单位: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妇联)

  2 .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 2016 〕 44 号)要求,切实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的教育保障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 着力构建家校与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教育局、民政局,妇联)

  3 . 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成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强化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管理,积极开展 “ 医教结合 ” 实验,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与普通初中联动机制,提高特殊教育教职工津贴标准。补足配齐特殊教育教职工,加强特教师资培养培训。不断完善特教办学体系,巩固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的 “ 两头延伸 ” 。落实 “ 一人一案 ” 全纳教育,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基本普及残疾少年儿童 15 年免费教育。(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卫计局,妇联、残联)

  4 .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在全面实施 “ 两免一补 ” 的基础上,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补助营养餐;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关爱、帮助品行有缺点和家庭情况特殊学生,为孤儿、事实孤儿、流浪儿童、不良行为少年等特殊群体完成义务教育创造必要和良好的条件。(责任单位: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

  (五)加强差异监测和督导监控

  1 . 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完善学校教育督导制度,深入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部门的督政督学职能,加强经常性督导,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公平教育,提升教育质量。积极组织参加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通过教育督导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8 月 3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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