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文〔 2015 〕 298 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
莲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晋江市城乡规划局 :
你单位 《晋江市莲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 (晋规文〔 2015 〕 518 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 《晋江市莲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晋江市莲屿片区定位为: 1 .形成一个以体验式、综合性、品牌型商业项目为主的城市功能复合区。 2 .作为展现晋江城市形象的门户区。 3 .建设一个生态宜居的高尚社区。
二、同意规划布局结构为“两心、两轴”。
三、规划方案的道路交通体系规划,通过对现状的分析与评价,提出的区域交通及对外交通方案比较合理可行,能够满足区域内外交通进出的问题。
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以人为本、生态低碳理念,深化并完善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系统,完善规划控制指标体系,构筑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城市片区。
五、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滨水景观环境保护和城市绿地建设,严禁破坏性开发;加强自然生态环境资源和人文景观的保护,通过对重要地段的城市景观设计引导,预留足够的公 共开放空间,充分利用好现状景观资源,提升地块居住、创业环境质量。
六、在用地布局上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存在的隐患,做好防震、防潮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潮和防震等综合防灾体系。
七、批准后的《晋江市莲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具有法律效力,是开展莲屿 片区各项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指导依据,青阳组团改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城乡规划局和青阳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确保城乡规划顺利实施。
八、要坚持一张图纸管到底的原则来指导地块建设和管理,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地块规划区范围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证按规划实施。青阳组团改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和青阳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晋江市莲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5 年 11 月 2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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