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梅岭街道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晋江市政府 2015-06-09 00:00 阅读人数:1

  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梅岭街道 2015 年初中招生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社区,各中小学:

  现将《梅岭街道 2015 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

  2015 年 6 月 8 日

  梅岭街道 2015 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晋江市 2015 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文〔 2015 〕 152 号),结合梅岭街道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的规定,严禁用考核、测试等手段选拔招生。小学毕业考前,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

  (二)坚持划片入学原则。根据《晋江市 2015 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明确各中学服务片区,划片招生。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方法

  (一)晋江户籍应届毕业生

  1 、梅岭街道户籍就读梅岭街道小学,凭户口簿及户口簿影印件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2 、梅岭街道户籍就读外镇(街道)小学,凭户口簿及户口簿影印件在就读学校报名。 7 月 6 日 上午,在教育局初幼教科转交,教育办根据其户籍安排相应学校。

  3 、梅岭街道户籍就读外县(市、区)小学,凭户口簿和户口簿影印件、《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于 6 月 30 日 前到梅岭教育办报名,《初招表》由教育办代为填写。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参照本条款执行,报名时应提供父(母)的房产证或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户口簿、户口簿影印件、《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

  (二)非晋江户籍应届毕业生

  根据以下类别持相应证件在梅岭街道就读的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1 、外籍人士、港澳台籍人员应提供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 、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应提供父(母)军官证和户口簿;

  3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房产证或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户口簿;父(母)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及《户口簿》;应提供父(母)的《居住证》、梅岭街道劳务站认定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

  相关证件的办理时间统一截止为 2015 年 5 月 31 日前 。

  三、片区划分及录取办法

  (一)晋江一中初中招生

  晋江一中初中招生纳入以青阳、梅岭街道为主的中心城区统筹招生。

  1 、招生计划

  面向持有青阳、梅岭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招收 310 名,面向中心城区招收艺术类特长生 25 名。另晋江一中已于 4 月初与清华附中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面向持有青阳、梅岭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小学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在原有 310 名的基础上再增加 50 名招生计划,同步进行派位招生,即共派位招收 360 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按相关条件归属情况,纳入晋江一中相应类别(含特长生、派位生)的招生对象:

  一是父母已在青阳、梅岭辖区内购房(持有房产证或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是父母户籍在我市但子女属港澳台侨籍的适龄儿童;

  三是在本市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子女;

  四是获评我市“荣誉市民”的子女。

  2 、招生办法

  片区学生招生办法:采取学生自愿到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在教育局监督下进行资格审核,公示报名情况,并根据招生计划分别公开进行电脑派位的办法招生。

  特长生招生办法:由招生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 ( 闽教基〔 2015 〕 15 号 ) 的有关规定制定招生办法报泉州市教育局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并由学校按招生条件自主招生。

  3 、招生时间

  报名时间安排在 6 月 28 日 至 30 日, 7 月 2 日 公示特长生录取名单、片区拟参加电脑派位对象的报名名单, 7 月 8 日前 组织电脑派位。

  (二)服务区中学招生

  1 、南区中学服务区:迎宾路、泉安中路、莲屿街以南所划区域(包括梅岭街道梅庭、许厝、碧山三个社区户籍人口;在此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在此区域内规范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此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

  2 、华侨中学服务区:莲屿街以北、泉安中路以西迎宾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石鼓路以南、和平路以西所划区域(包括梅岭街道梅山、梅青、桂山、蔡厝四个社区户籍人口;在此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在此区域内规范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此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

  华侨中学招收计划为 10 个班 500 人。

  平山中学服务区:晋宁路以东,迎宾路以北、世纪大道以

  西、石鼓路以北所划区域(包括梅岭街道的岭山、竹树下、竹园、沟头、赤西、双沟、晋阳、三光天社区户籍人口;在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在区域内规范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

  平山中学招收计划为 6 个班 300 人;

  以上区域划分如果出现同一个社区因道路问题被划分为两所中学服务区,统一处理办法为:户籍人口按社区为依据统一划归一所中学,无户籍人口依房产所在地或务工地按实际划归相应中学。

  四、注意事项

  1 、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市属国有企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子女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除按学生户籍安排入学外,还可提供《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父(母)身份,申请按父(母)工作单位所在片区安排入学,也可凭父(母)名下的《房产证》申请按父(母)房产所在片区安排入学。

  祖父(母)与孙辈(外孙)户籍同户的,可参照本条款规定,在提供祖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祖父(母)身份,申请按祖父(母)工作单位所在片区安排入学,也可凭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申请按祖父(母)房产所在片区安排入学。

  2 、在我市就读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升学

  ( 1 )招生对象与招生办法:

  一是学生父(母)已在梅岭街道购房。报名时提供房产证或经市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户口簿》。

  二是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1 年以上。报名时提供至少一年( 2014 年 6 月 1 日 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 )以梅岭街道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及《户口簿》。

  三是学生父(母)在梅岭街道取得《居住证》。报名时提供《居住证》、街道劳务站认定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和《户口簿》。

  四是“积分优待对象”子女要求选择中学入学优待政策的前 200 名,可在落户街道任何一所公办初中校申请入学(不含派位招生的晋江一中),每所学校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学生不超过 10 人;因名额限制未能在申请学校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学校入学。 【报名时提供积分办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落户镇(街道)教委(育)办申请入学,由教委(育)办按个人意愿和排名顺序安排到申请中学或服务区中学入学】。

  ( 2 )招生工作要求: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入学,要根据家长务工地在《初招表》相应栏目根据务工地填写升学意向,各镇(街道)初招领导组根据父母实际务工地和学校容量统筹安排学生到相应中学就读。要严把入学条件关。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收入学。

  a 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的。

  b 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c 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d 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电子学籍号的。

  e 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3 、跨镇(街道)入学。

  ( 1 )鉴于华侨中学校舍重建无法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完工并投入使用,其学位紧张,今年华侨中学除招收本服务区学生外,不招收跨镇跨区学生。

  ( 2 )平山中学跨镇录取办法,以《晋江市 2015 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为依据进行。

  五、工作要求

  1 、坚持“就近入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2 、执行免试升学,严禁用考核、测试等手段选拔招生。

  3 、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班额不超 50 人标准编班。

  4 、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5 、规范招生行为,不擅自对教育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档案资料,不接受学校招生的劳务费或宣传费等。

  六、工作安排

  1 、 6 月上旬,成立梅岭街道 2015 年初中招生工作领导组并报送市报生办;制定《梅岭街道 2015 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报送教育局、市招生办。

  2 、 6 月 12 日 前,各小学组织招生报名。

  3 、 6 月 19 日 前,各小学送交初招相关报名材料并互验户口簿、购房材料等,请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互检。

  4 、 6 月 26 日 前,汇总《 2015 年晋江市小学毕业生因购房申请跨区录取汇总表》,汇总回原籍(包括本市外镇学生、父母务工地在外镇学生、回外县市学生等情况)

  5 、 6 月 27 日 组织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

  6 、 7 月 6 日 上午,外镇生源在教育局初幼教科转交。

  7 、晋江一中 6 月 28 日 至 30 日报名, 7 月 2 日 公示特长生录取名单、片区拟参加电脑派位对象的报名名单, 7 月 8 日 前组织电脑派位, 7 月 9 日 到教育办领取《初招表》。

  8 、教育办要按中学服务区编写《 2015 年晋江市 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附件 3 ),于 7 月 9 日 前送辖区内公办中学和市教育局中教科。

  9 、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安排在 7 月 10 日 至 7 月 16 日 , 7 月 18 日 前到教育办领取《初招表》。

  10 、 7 月 23 日 前,各中学凭新生注册名册,向教育办领取《初招表》,核对尚未注册的学生,查清去向。

  11 、 8 月 6 日 ,由接受镇(街道)教委(育)办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批跨镇(街道)入学。

  附件: 1. 梅岭街道 2015 年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 晋江市 2015 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3. 2015 年度晋江市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

       4. 2015 年晋江市小学毕业生因购房申请跨区录取汇总表

       5. 晋江市 2015 年初中招生跨镇(街道)入学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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