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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5-06-27 11:14 阅读人数:1
   2025年6月24日,受泉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骆振军向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及各部门加力提效积极财政政策,合理统筹财政资源,确保财政可持续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深化改革,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市县、部门联动攻坚,清单化抓实15项财源税源项目;紧盯上级政策导向和重点扶持领域,抓实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市本级争取上级资金64.45亿元;强化事前评估关口管理,2025年预算编制共组织45个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取消或暂缓支持项目9个,给予部分支持项目13个,核减预算26321.75万元。

——聚焦重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三保”责任机制,出台坚持“过紧日子”10条节支增效措施,市本级经常性业务费、公用经费分别压减10%、5%,用于急需重点领域支出;取消36个项目、调减压缩49个项目,分别减少财政支出2.61亿元、2.58亿元。扎实做好民生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亿元、教育支出25.75亿元、卫生健康支出33.19亿元,分别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8%、15.07%、19.43%;市级财政投入为民办实事项目2.45亿元,促进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

——强化管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组织编制和落实《泉州市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方案》等“1+4”方案,对重点区域的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实行点对点指导帮扶,对高风险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提级管控,全市已有17家融资平台隐性债务清零并申请退出名单。紧盯国家政策新导向、政府债券投向新领域,市本级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42.22亿元,促进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

——压实责任,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将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来抓。审计部门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细化审计问题清单、责任单位及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目前,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反映的261个问题,已整改232个,其中:立行立改168个、已整改163个,整改率97.02%,与2024年底相比,提升近2个百分点;已整改问题金额10.07亿元,促进增收节支3.39亿元,推动建章立制72份,下达审计决定6份,审计决定执行率100%;出具审计事项移送书2份,已问责处理9人。

、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及市委党校、市发改委、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妇联、总工会等7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同时,对市本级384个一级、二级预算单位进行财务数据全覆盖分析、对比核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预算编制方面

1)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一是未充分论证申请项目所需支出进度,导致资金闲置。2023年底5个单位的7个项目结余资金850万元,2024年对相同项目安排资金共计2770万元,年终形成结余1817.07万元。二是部分单位专项资金年中追加占比高。1个单位专项资金6001.13万元均为年中追加。1个单位2024年专项资金预算年中追加5项计369.35万元,占22.14%。

2)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中山路及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预算批复251万元,实际合同金额149.2万元;2个单位编制采购预算共8.49万元,实际仅支出4.53万元。

2.预算执行方面

1)未及时收缴股权转让收入1亿元。泉州开发区管委会2024年应收股权转让价款尚有1亿元未收缴。

2)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缴交税费。3个单位房产出租收入470.16万元未缴交房产税;1个单位停车场5.97万元收入未缴增值税。

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涉及资金44013.46万元。一是2024年未按规定在30日内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3090.11万元,截至审计时仍有21517.75万元未分配下达,其中有2项资金10932.71万元超15个月以上未分配。二是台商区未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23.35万元,其中有806.39万元超60天以上才下达

4)部分单位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小本级18个部门单位72个项目,台商区17个单位33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资金42562.37万元,其中有9个项目预算1057万元执行率为零。

5)个别单位无预算支出。1个单位2024年度无预算支出应急备用水源调查费等13个事项及其他零星费用共计86.27万元。

3.预算管理方面

1)国库库款保障水平低于合理区间。小本级2024年度平均库款保障水平为0.27,全年有8个月份低于合理区间0.3-0.8;台商区平均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1,库款保障较为紧张。

2)未按规定收回统筹结余资金788.18万元。小本级5个部门共788.18万元结余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

3)往来款项未及时压减清理。一是台商区2024年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余额分别为45.55亿元、46.99亿元,比上年分别压减7.05亿元、7.08亿元,主要为应收应付账上对冲,未实际压减。暂付款余额18.7亿元,其中2018年及以前形成3.24亿元未按规定于2023年底前消化完毕2019-2024年新增暂付款为15.46亿元,占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21.24%,超过5%的规定。二是5个部门共14859.14万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其中1097.64万元应上缴而未缴财政。

4)人员经费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未对所属事业人员进行代扣缴纳失业保险5.27万元。二是1个单位无预算列支1名编外人员薪酬6.1万元。三是2个单位未经批准聘用编外人员共4人。

5)部分单位经费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1个部门未制定编外人员管理制度,对编外人员工资薪酬标准的核定以“一事一议”形式决定;1个单位执行的《行政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依据的文件已于2023年12月废止,未及时调整相关核算依据;1个单位未及时修订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4.预算绩效方面

1)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覆盖率较低。2024年仅对1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占比1.15%,重点评价金额5020.12万元,资金占比0.21%。

2)部分部门绩效评价工作不够严谨。一是抽查发现,3个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事项均未填列;部分专项存在未如实填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数据、绩效自评目标值设置不合理、指标量化程度不够等问题。二是1个单位尚未完成2024年度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三是1个单位未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个别专项资金未开展绩效评价管理。

5.资产管理方面

1)部分存量资产闲置。一是14个单位计21791.42㎡房产、552.22万元的家具用具和设备闲置未盘活。二是1个单位有一处未房改集资房109㎡被占用。

2)未及时收取租金169.11万元。3个单位未及时收取租金169.11万元。

3)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未按规定进行清查盘点。3个部门及下属单位未开展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二是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2个单位资产10.85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部分家具按5年年限计提折旧,未执行折旧年限15年的规定;1个单位下属国有林场4部车辆和2部望远镜未见报废相关手续且查无实物,涉及资产原值29.27万元;1个单位4台空调处置0.15万元未经集体研究。

6.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

1)专项债券资金9334.45万元滞留。7个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9334.45万元滞留在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

2)台商区政府债务风险承压较大。2022-2024年台商区全口径债务规模逐年扩大,分别为224.06亿元、246.15亿元、257.05亿元;2027-2029年债务还本付息分别为41.68亿元、25.41亿元、41.75亿元,占地方两本预算收入177.47%、108.18%、177.79%,未来政府债务偿付持续承压,债务风险承压较大。

3)部分债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需加强。一是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后埔跨境电商产业园项目拟于2025年完工,截止审计日主体工程尚未开展建设。二是项目实际投资与计划偏差较大。江南金鲤产业园及配套工程项目2024年投资3.73亿元进度仅完成计划的28.46%。

、重点领域财政政策和资金专题审计

聚焦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抓城建提品质、保障改善民生、科研及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7个专项政策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一是部分城市更新工作目标未完成。截至审计期间,全市仍有23个老旧小区未完成改造,未完成打造14个省级完整社区样板的任务。二是4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仍存在消防无水现象。三是尚未完成《全市历史文化连片保护规划》和《华侨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19栋华侨建筑修缮未实施。

2)妇幼健康高质量发展方面。未制定关爱儿童实施方案;未制定我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评估方案,未开展建设情况评估。

3)教学科研方面。1个单位未实现国家级社科课题立项零的突破;科研成果进课堂转化率仅15%。

2.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专项资金23471万元滞留县级财政。市级农村水利专项资金、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市发改委重点项目等资金共23471万元滞留县级财政。

2)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198.35万元。超范围使用森林防火补助资金、党校教学科研专项资金、生均定额公用经费、妇女工作专项、儿童之家建设专项经费共198.35万元,用于临时人员工资、修缮等支出。

3)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等专项资金141.77万元未及时兑现给补助对象;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资金错付11.61万元;1个单位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资金6.43万元直接抵扣权属改制企业应缴利润。二是车辆购置税资金2496.04万元滞留未及时列支;1个单位3101万元车辆购置税资金用于置换过往年度的工程款项支出,未形成实际工作量。三是“儿童之家”为民办实事项目存在个别建设主体与申报主体不一致、以收款收据入账、村(社区)取得相关补助资金存在较多结余等问题,涉及资金共15.49万元。

3.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进度滞后。一是5个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支付率较低,均10%。二是“泉州市城乡风貌管理平台”项目超合同约定工期45个月。三是市委党校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2023年、2024年年度计划投资额均为2000万元,实际分别仅完成15万元和12.52万元。

2)部分信息化系统未能有效利用。一是泉州市山塘高水位预警监测平台,监控设备199个,故障29个,故障率14.60%。二是水资源综合调度平台项目2024年底已竣工验收并结清合同款项1569.89万元,但存在源地信息管理、水功能区信息管理等7个模块数据不足,相关模块屏蔽未能有效利用的情况。

3)部分项目采购方式不合规。一是个别单位采购服务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涉及金额355.9万元。二是个别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会议指定向原服务商采购保安服务,合同金额15.72万元。

三、立审立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并积极整改,25个单位上缴应缴财政款、利息收入共2933.83万元;3个单位追缴租金收入108.53万元;30个单位规范账务处理;清理往来款20万元;拨付项目补助资金196.16万元;提高1个专项债券项目进度4235.29万元;盘活市委党校旧校区办公楼等建筑物8075㎡。

四、审计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处理:一是依法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决定书5份,责令相关部门上缴应上缴财政资金1835.8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2万元。二是督促有关单位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预算,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督促有关单位加强资产内控管理,定期开展清查盘点,分类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五、审计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建议:

(一)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政统筹力度。一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部门预算编报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切实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有效避免无预算、超预算现象的发生。二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不动摇。从严从紧安排部门预算规模,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把牢预算支出、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三是统筹资金资产管理。优化资金安排,整合用途类同、使用方向相近的项目;严控新增资产配置,提高资产调剂共享力度,盘活用好存量资产。四是优化绩效评价管理。开展自评结果复核,提升自评质量,加大财政重点评价工作力度,将评价结果与部门支出安排挂钩,有效应用评价结果。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储备。按照“先定项目再定预算”的原则,推动预算单位提前谋划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避免“资金等项目”现象。二是加快重点领域财力保障,按轻重缓急合理确定保障重点和顺序,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三是用好用足债券资金,做好项目储备,抓牢项目建设、抓实资金到位,尽快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三)树牢底线思维,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健全库款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的优先支付顺序。统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调入预算资金等,避免预算执行中出现短收超支,引发库款触底风险。二是严控暂付款规模。全面梳理暂付款结构底数,规范往来账务核算、完善审批流程,催缴扣回往来资金、统筹预算财力安排等分类施策消化暂付款。三是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调整债务结构,拉长偿债周期、压降成本,统筹财力、整合资源、盘活资产,以时间换空间,有序化解存量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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