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退伍老兵完成遗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泉州市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已超3.8万人,总登记人数居全省第一
时间:2024-04-08 18:00 浏览量:

  清明节期间,泉州市开展各种纪念活动缅怀遗体器官捐献者。截至目前,泉州市已有3.8万多人登记遗体器官捐献,总登记人数居全省第一,累计成功捐献器官111例、捐献眼角膜36例、捐献遗体83例。

  名字背后都有感人故事

  每年清明节前后,泉州市红十字会都会组织捐献者的亲属前往泉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进行凭吊缅怀。纪念园的石碑上,刻着每一个遗体器官捐献者的名字,每个名字的背后是不同的人生和故事。

  4月2日上午9时,在泉州市红十字博爱驿站,年近70岁的海军退伍老兵林里楠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进行遗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家里人都知晓我来做登记,希望百年后,家属能按照我的意愿将我的遗体器官捐献给国家,了却我一桩心愿。”林里楠说。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刘小花是服务泉州区域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协调员之一,从与患者家属沟通到合法依规器官获取,她见证并参与每一次捐献的全过程。“家属在悲痛中仍可以做出大爱的决定,我们能为他们做的,就是协助他们完成捐献意愿。”令她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位捐献者家属从一开始“不舍一寸发肤的决绝”转变到最后“愿捐全部器官去奉献”。器官捐献,并不是为了让家属放弃患者,而是在拼尽全力抢救也无法逆转死亡的进程之后,让患者的“生命”换一种方式延续。

  捐献流程严格专业

  遗体器官捐献是促进医学事业发展、造福社会的大爱善行,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2013年我国全面启动了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自愿捐献工作,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仍有许多人对捐献遗体器官感到畏惧排斥,甚至心存误解。

  “遗体器官捐献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涉及伦理、法律、技术等相关问题。”泉州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王文光说,确认该患者是否属于适捐者,需要在捐献前经过严谨的医学判定流程。“必须是符合脑死亡各项指征正常的患者才能成为捐献者。还需要得到捐献者所有直系亲属,即在世的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的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捐献才算合法合规。”王文光说,遵循《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要求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器官捐献管理系统开展器官配型,经伦理委员会对器官捐献相关工作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并同意后,方可进行器官获取手术。

  泉州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若有意愿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可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网或者关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官方微信,填写个人信息和捐献意愿,即可一键登记,也可联系就近的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或红十字会授权的登记机构,现场登记或通过邮寄形式递交资料进行登记。遗体捐献志愿者去世后,捐献执行人可第一时间或按习俗举办完相关仪式后通知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接受遗体并办理接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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