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22〕3号)文件精神,在攻坚2022年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泉州实际,制定2023年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奋战年各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加快推动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坚持“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品牌化、绿色化、数字化、融合化”原则,按照“规划先行、连片开发、示范带动、全面推广”工作思路,抓好“规划、规范、提升、示范、招商”5个环节,把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作为有效投资调整经济结构的主要抓手,推动高质量供给,以此创造有效需求、拉动消费增长,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化全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同步推进建园区、招项目、用金融、搭平台,连片开发、专业运营,突出招商、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力争到2023年底,首批14个市级试点项目全部投入试运营,带动周边连片开发,形成规模化效应,加快百个“四个一批”项目滚动建设;新增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房1000万平方米,启动建设标准化园区万亩以上,加快推进“一区多园”整合提升,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入园率提升至50%、在园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占比提升至60%,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度和产业承载力双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连片规划,规模集约
以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为抓手,开展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编),推动园区标准化建设从试点示范到连片开发。
1.规划先行。实施试点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编),坚持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规划相统筹,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布局、高品质管控,结合属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明确园区发展方向,聚焦1~2个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带动力强的主导产业。
2.连片推进。按照串点成线、串线成片、连片开发的思路,以14个市级试点项目为基础,将位置相邻、产业定位趋同的地块进行统一规划、延伸拓展,争取各形成1000亩左右用地连片改造提升,发挥规模效应,推动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发展。2023年建设标准化园区1.5万亩、建成10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
3.产业集聚。聚焦园区主导产业,围绕龙头、“链主”企业,引导产业上下游企业、前后道工艺配套企业聚集发展,形成“隔墙供应”、配套服务,加快产业园区专业化、产业集群园区化、产业发展集约化和绿色化,进一步促进入园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降本增效、绿色化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各试点园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各试点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市直责任单位排序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二)统筹管理,滚动推进
按“四个一批”滚动管理机制,加快推进2023年园区重点项目投资、建设、招商和运营,分级分类抓好项目管理。
1.谋划项目。重点要抓规划、抓征迁、抓审批等前期工作,加快项目资金筹集;充分运用模拟审批、联审联办、帮代办服务、带方案出让等典型经验,强化产业定位,推动谋划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2.开工项目。重点要落实规划、落实土地、落实资金等要素保障,充分运用桩基先行、拿地即开工、创新装配电模式、优化设计等典型经验,对新开工项目要明确时间节点、倒排项目工期,推动开工项目加快建设施工。
3.在建项目。重点要赶进度、抓质量、促招商,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强化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和定制化标准厂房设计、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的产业资源优势,建立项目招商专(班)员机制,加强“走出去、引进来”多元招商模式,加快一批标准厂房建成投用。
4.投用项目。重点要抓招商、抓运营、抓生态等关键环节,加快产业链招商,强化园区项目管理运营,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好企业、好项目入园发展,支持在园企业培优扶强,加快打造产业集群园区生态。促进入园企业增产增效、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市招商办
(三)大力招商,引育并举
着力推进开放招商引项目和增资扩产强链条,坚持边建设、边招商、边运营,加快试点项目招商、鼓励入园企业增资扩产,开展招商大比拼活动。
1.鼓励龙头企业入园。发挥龙头企业在园区标准化、链条化的“链主”和骨干带动作用,鼓励龙头企业上数字化设备、智能化产线,吸引产业链条配套企业入园发展、培育园区产业生态。
2.支持中小企业增资扩产。加大中小企业设备购置奖补力度,引导中小企业退城入园、出村入园,降低企业公共服务配套成本、生产配套成本,让入园企业集中力量增资扩产、改造升级、加快企业梯度培育,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3.全面发动招商。开展招商大比拼活动,按“一园区一专班”建立县(市、区)、园区管委会、项目所在镇街多层级园区招商工作专班、项目招商专员机制,发挥联审联办的会商机制和园区招商主体作用,进一步优化、细化招商项目首谈制,对在谈项目建档立库、强化招商资源统筹,避免招商项目“拼抢条件”、多园争抢等无序竞争现象,营造工业(产业)园区良好的招商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市招商办
(四)完善配套,服务支撑
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快园区硬件补短板,健全园区配套体系。
1.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实现园区“九通一平”(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排水、污水处理、道路、互联网、通讯、土地平整),加快推动完善“3+2+1”生活配套体系(“3”即吃、住、行,“2”即教育、医疗,“1”即文体娱乐),切实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2.完善生产服务配套。一是工业设计进园区。聚焦园区企业的设计需求,组织工业设计协会、设计公司、专家等团队开展供需精准对接服务,“一对一”把脉问诊,为企业提供针对性强的工业设计解决方案。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进园区。鼓励园区搭建科技创新孵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成果转移转化中心落户园区,推动优质科研成果产业应用及落地转化。三是大院大所进园区。引导大院大所等科研院所在园区设立驻点机构和服务站,鼓励园区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企业、行业协会和高校院所,瞄准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环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中试孵化。
3.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按照旧园区改扩建、新园区提前规划,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新基建、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等数字化建设,推动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优先布点园区,夯实企业数字化建设软硬件支撑,辐射带动园区企业智改数转。以园区龙头、“链主”企业为主要依托,加快园区产业大脑建设,以“数”链接推动园区内外企业信息交互、共享,构建园区产业链上下游共同体,加快供应链快速响应、链条协同。
4.完善生活服务配套。探索构建园区“党建+”社区邻里中心、综合服务中心,配套人才公寓,引进金融、保险、法律、人才引进(猎头)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各级政府要在园区打造综合性、全方位、多功能的综合配套服务体系,推进产城融合,构建宜居宜业的园区营商环境,让入园企业员工就医、就学、居住等方面有幸福感、获得感。
5.专员服务。健全完善重点项目挂钩服务全覆盖工作制度,组成专门服务小组,明确“代办专员”,提供全流程服务,落实前期工作代办制。审计等部门加大对园区标准化建设的服务保障,为园区提供审计咨询服务,助推园区规范化发展。各县(市、区)要建立重点项目“审计专员”服务机制,加大对园区标准化建设情况跟踪督促力度。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数字办、工信局、科技局、金融监管局、司法局、人社局、发改委、审计局,市通管办
(五)金融赋能,降低成本
抢抓融资政策窗口期,促进项目资金动态平衡。指导园区项目多渠道融资,争取更多优惠贷款,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1.用好专项债。引导县(市、区)加强园区专项债策划申报,接续备足可梯度推进的成熟项目,争取更多“四个一批”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项目列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系统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将更多的园区项目纳入专项债券保障支持范围。
2.用活技改贷。进一步加大省级技改贷贴息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园区项目、在园企业加快列入省级技改重点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靠前服务、提前介入项目,关注项目业主隐性债务、合理分期规划建设,用活技改贷,力争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技改贷全覆盖,对申报技改贷项目并在年度前提款的,省市两级财政给予3个点的贴息。
3.培育园区产业基金。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园区,综合运用资产证券化、股权、债权等新型融资工具,积极对接制造业转型升级、集成电路等国家基金,实施“一产业一园区一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组建园区发展专项基金,加快园区项目孵化,培育园区新动能。2023年,着力提升晋园集团、南安园区集团等本土园区运营商的园区资产运作能力。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市招商办
(六)机制创新,整合托管
对试点园区现有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进行梳理,为园区的社会治理职责“松绑”,助力园区更好发挥实体经济发展主引擎作用。
1.推行整合托管。推动园区“一区多园”整合托管实施体制机制创新,鼓励省级以上园区和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园区在依法合理、集约用地和环境保护前提下,整合托管产业有发展基础、发展空间的园区,打造“一区多园”模式,做大做强省级以上开发区和试点园区。各县(市、区)要在2023年6月底前推动一批“一区多园”整合、托管和提升,完成整合托管手续。
2.理顺园区管理机制。推行“园区管委会+实体公司”管理模式,管委会与公司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动属地政府、商务部门、编办等进一步优化园区管理体制、整合归并内设机构、改革人事薪酬制度。突出园区管理机构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协调服务、招商引资等主责主业,明确管理主体地位,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市委编办
(七)试点示范,引领带动
开展典型示范培育,总结提炼一批项目前期、建设、招商、运营等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典型经验。
1.培育示范项目。培育示范园区,重点从14个试点项目和龙头企业建设的园区中,确定一批建设和招商成效显著的“样板园区”;培育示范企业,重点从投用园区项目遴选出一批“样板企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一批典型示范;培育示范服务项目,多维度提升园区服务“软实力”,围绕园区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和物流服务,总结推广一批园区示范服务典型经验。
2.推进工业“标准地”出让试点工作。在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范围内逐步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试点,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鼓励探索“工业用地+总平和外立面风貌景观方案”的“标准地+”模式。通过事前发布标准,企业对标竞价,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新型招商模式。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资源规划局(根据职能分别负责)、住建局、金融监管局,市招商办
(八)运营提升,分类引导
加强对园区专业机构管理服务,探索开展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评级管理,鼓励运营机构开展园区全生命周期管理。
1.培育龙头企业运营商。发挥纺织鞋服、建材家居、食品饮料等产业集群优势,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园区建设、招商和运营,鼓励专精特新、“小升规”企业进园区,发挥龙头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行业协会汇聚优势企业资源作用,布局落地一批品牌型、专业型、配套型小微产业园,整合专业市场资源,打响聚集度高、知名度广、竞争力强的产供销一体化园区运营特色品牌,加快培育能对外输出运营管理模式的品牌运营商。
2.培育国有企业运营商。推广“国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运营模式,提升国有企业园区运营管理水平,发挥市属国企“打头阵”作用,在园区标准化建设中主动担当作为,鼓励国企参与四城区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项目建设,参与各县(市、区)园区项目建设与运营,推动市县两级国企联动发展,做强做优园区运营主体,合力推动我市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发展。
3.提升第三方专业运营商。加强园区建设运营指导,根据县(市、区)实际情况,适当提升第三方专业运营商园区自持比例,提高园区运营服务水平。引导我市园区运营机构与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以共同开发、委托运营、代理招商等方式合作,探索开展工业园区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评级,进一步提升第三方园区运营机构的管理服务能力和专业运营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工信局、国资委、发改委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市级园区办,健全工作例会、现场协调会、工作简报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问题。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组建园区办,整合资源力量,全力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
2.抓好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园区建设目标任务,认真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于每月5日前,向市园区办报送园区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包括园区主要指标运行情况、工作进展情况、招商情况、存在困难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项目进展情况等,市园区办逐月汇总跟踪进展情况并予以通报。
3.完善考核评价。由市园区办牵头,会同有关市直部门,围绕标准化建设重点任务,优化完善2023年园区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拉练亮晒、招商比拼,对考核评价名次靠前的县(市、区)给予绩效加分、资金奖励,并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对推动不力、任务滞后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泉州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2023年度泉州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指标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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