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心泉意”服务企业若干举措(第二批)
2024-02-16 22:17 阅读人数:1

 

(泉营商办〔20234号)

 

根据《泉州市激励干部敢为、企业敢干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推出第二批便企利企举措:

一、政务服务进园区、社区

在工业园区和企业密集分布区域的社区(村)设置涉企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实现社区就近受理、区级综合审批、证照就近领取的新服务模式,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延伸至社区邻里中心。〔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开设出入境涉企服务专窗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增设涉企服务专窗,为在泉企业及员工赴港澳台开展商务活动提供商务备案、商务签注等业务的咨询和办理,并推行加急办”“专人办等措施,为企业赴境外拓展市场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社会保险一区通办

在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社会保险服务专区,推行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五险合署办公模式,解决企业和群众办理医社保业务分头跑”“多地跑问题。〔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上线农信系统“e政务自助机服务功能

将泉州“e政务嵌入泉州农信系统自助服务终端,首期包括市场监管、信用服务、不动产服务、公积金查询、企业社保、民政、人社、交通等8大类35项便民服务,实现农信网点内政务服务自助查询、办理、彩色电子印章盖章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责任单位: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泉州办事处)

五、纳税信用事前提醒

通过建设专用辅导平台,对纳税人信用失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梳理出高频扣分指标,主动进行智能化监控和事前提醒服务,有效维护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让纳税人更好享受融资、招投标等信用红利。(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六、招标信息提前发布

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提前30日以上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计划,鼓励企业投资项目参照执行,方便投标企业提前筹划参与招投标活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数字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七、新建船舶八证联办

对新建船舶所需办理的《所有权登记证书》等6项证书的核发和2项文书的签注,实现一次受理、多证并审、无缝衔接、一次领证,大幅压减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间。通过船舶证书八证联办,申请人可一次性办理完建造后投入营运所需的证书和文书。(牵头单位:泉州海事局)

八、渔船检验办证靠前服务

渔船检验办证事项在原有的掌上办”“网上办”“现场办的基础上增加热线办方式,凡是通过热线电话(0595-28280316)进行实名申报的,均视为有效申报,由窗口自行进行即时登记受理。同时,针对渔船检验办证特殊性,提供窗口领取、船检机构领取、邮件送达、验船师送证等多种便利服务渠道。(牵头单位: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九、扶龙订制服务助力龙头企业发展

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开展扶龙行动,根据企业个性化需求,一对一”“点对点为我市产业龙头企业提供企业注册许可、质量提升、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产业、柔性执法、企业信用、特种设备安全等8个方面46项精准订制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白名单保护企业信誉

根据多方推荐,将信誉好、前景优的合规企业纳入白名单白名单企业涉诉时,通过采取诉前前置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防止企业因涉诉信息对企业信誉、生产经营及企业融资贷款带来负面影响。(牵头单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一、开展歇业备案登记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困难而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可以申请歇业备案,歇业累计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二、畅通企业信访绿道

通过完善信、诉、访、邮四位一体信访受理平台,推行企业信访诉求一站式服务,压缩办理时限,将初信初访的求决、申诉类企业信访诉求纳入最多投一次办理范畴,并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范围,严格执行网上流转日接收、5日落地、15日办结规定,第一时间受理登记、转送交办、跟踪督办、告知答复、做好回访。〔牵头单位: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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