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税务局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4-02-16 22:12 阅读人数:1

(泉税发〔20241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主题教育调研成果及“360”税费服务新体系创建工作,决定对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进行迭代升级,实施服务民营经济三三工作法(即三端发力、三境共进、三心推动),提出以下10措施

一、立足税务人端打造宜商惠企的政策环境,推动企业安心发展

(一)建立健全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分析机制、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机制。紧扣纳税人缴费人所思所想所盼,按照分析、推送、办理、反馈、监督、考评的闭环管理机制,认真开展税费服务诉求分析办理工作,切实推动从程序性服务向权益性服务转变。

(二)构建集成化、流程化的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在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中遇到的政策适用口径、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问题,迅速研究提出解答意见或针对性措施,有效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利办税缴费,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推动健全出口退税服务监管新机制。落实落细现有出口退税服务和支持举措,推动保障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提升出口退税便利度。做好宣传引导、辅导培训和咨询解答等工作,释放积极信号,提振出口企业发展信心。

二、立足政务打造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推动企业舒心办事

(一)搭建多部门惠企政策库收集财政、发改、人社、商务、市场监管、资源规划等16个部门出台的惠企政策,运用大数据技术智能分析,针对不同政策类型、不同适用主体开展多元化、个性化精准推送,更好实现政策找人

(二)推广侨税e涉侨税收服务项目。联合侨联、商会等部门落实聚侨赋能专项行动,推出线上线下贯通,海内海外联动惠侨惠企新举措。在电子税务局端智能享惠平台设置税惠侨企专题模块,呼应侨胞侨企涉税需求,为侨服务、助侨纾困、促侨发展。

(三)以税咨政引领产业发展。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做好纳税大户数据统计,进一步立足微观市场主体视角,运用税比析决策服务系统,结合税收数据、发票数据及外部经济数据,展示泉州市民营企业发展现状,提出在晋江经验引领下泉州民营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

三、立足纳税人打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推动企业放心经营

(一)开展减证便民工作。聚焦减负需求,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12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避免民营企业多次问、来回跑,减轻企业办税缴费负担。

(二)推行涉税事项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聚焦免罚需求,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等涉税事项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采用更为灵活柔性的行政执法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自我调整和自我纠正。

(三)探索开展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聚焦确定性需求,从关联交易、涉税重组等重大复杂集团性涉税事项入手,针对申请人未来可预期的交易活动所涉及的税收问题,按照法律规定作出适用性解释并出具书面决定,提高税收政策的确定性和执行的统一性。

(四)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聚焦维权需求,加强基层税务所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以法治理念、思维、方式预防化解税费矛盾争议,积极运用调解等手段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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