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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工作机制!三年行动再推进!
来源:泉州市应急局 2024-09-09 09:46 阅读人数:1

  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和市安委会2024年部署开展的重点工作,也是今后三年内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质效,同步落实市委安全生产执法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我市决定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机制。

  一、教育培训机制

  1.开展安全理念培训。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等学习,强化安全理念和法治思维。

  2.开展业务能力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执法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重点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培训,提升相关主体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各级各部门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3.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各级各部门梳理全国范围内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生产安全事故等信息,形成典型警示教育材料,运用报刊杂志、政务内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警醒各方主体依法履职。

  二、定期调度机制

  1.及时报送数据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泉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不定期通过“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录入重大事故隐患、宣传培训教育等相关工作数据信息,每季度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2.严格信息抽查审核。市、县两级安办定期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录入“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开展抽查审核,对抽查审核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适用不准确、隐患整改等相关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及时提醒相关单位推进落实。

  3.落实隐患督办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部门监督检查、企业自查发现且整改难度大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大督导帮扶、专业指导、销号审核把关力度,实行“清单式”管理推动整改落实,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动态清零。

  4.定期调度通报推动。市、县两级安办及时跟踪督促各级各部门录入“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落实市安委会部署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103项重点任务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通报,分析短板弱项,研究对策措施并推动落实。

  三、责任追究机制

  1.强化执法约束保障。聚焦高风险重点行业领域、长期“0”重大事故隐患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存在未依法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培训、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落实行政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加强督导考核考评。聚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阶段性目标,定期不定期梳理督导检查清单,组织市安委会13个包片督导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督导帮扶,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落细工作。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至2026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复核,对工作落实进展优秀的单位,在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工作进展相对落后的,在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视情况全市通报批评。

  3.严肃落实追责问责。加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倒查追究力度,对于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规定,查清问题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顶格处理;对因执法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执法监管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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