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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泉州1人拟获表彰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2024-08-30 16:47 阅读人数:1

  最新消息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公示名单已发布

  确定了353个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370名全国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福建拟获表彰的

  集体和个人如下

  (其中泉州1人拟获表彰)

  ↓↓↓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

  福建省平潭县海坛街道上楼村村民委员会

  陈嘉庚纪念馆

  福建省公安厅第一总队

  福州大学刘敏榕工作室

  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福建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兰万棋(畲族) 中共福建省连江县小沧畲族乡委员会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一级主任科员

  杜成露 福建省三明市列东中学副校长

  邱年春(女) 福建省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陈倩倩(女) 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新疆部主任

  林策荣 福建省晋江荣恒鞋服有限公司董事长

  谈张德(高山族)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福州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

  雷美凤(女,畲族)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猴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公示原文如下:

  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表彰近年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根据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了35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70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30日起,至9月3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10)66508638,66508618

  电子邮箱:mztjjb@nea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612室

  邮政编码:100800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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