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泉州进入法定汛期,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有关规定,全市水利部门迅速进入汛期工作状态,严格落实 24 小时防汛值班,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汛情,切实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上报等工作,保障全市安全度汛。
入汛前,我市水利部门多次召开调度会议,会商研判汛期形势和当前雨水情,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要求各地水利部门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强化“四预”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责任早压实
全面核查落实443座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及225座水闸、109条海堤、221条江堤安全管理责任人,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预案早编审
全面完成各类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和在建水利工程应急度汛预案、方案的审查审批,开展20座大中型水库超标准洪水应对预案及水库下游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细化淹没区人员转移区域,健全预警和响应联动机制。
三、检查早安排
市水利局11个督查组累计下沉一线96人次,检查水利工程185个,排查出隐患104处,已完成整改89处,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快整改销号,汛前未能及时完成整改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四、缺陷早修复
全面完成2023年度水利设施水毁项目154个,完成雨水情监测预警系统、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等系统的检查维护。
五、队伍早落实
落实6支水利防汛抢险队伍,做好防汛物资储备查缺补漏、更新和检测维护,确保应急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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