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新一批16家台企、22位台胞获颁泉州市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这是自去年,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会同泉州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制发《泉州市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颁发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颁发工作以来,第二批获得这项金融认可的台胞台企。
为积极探索对台金融服务机制,扶持台商台胞在泉州就业创业发展,去年,泉州启动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颁发工作。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化原则,为获颁金融信用证书的台商台胞逐步提供与大陆企业、居民同等待遇金融服务。向首批7家台企(含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家)、2位台胞颁发信用证书后,截至今年8月末,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及市台港澳办已累计促成7家持证台企和1名持证台胞,分别获得授信2.12亿元和72万元。
据了解,凡在泉州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企业法人或负责人非失信被执行人的台资企业;凡在泉创业满一年且企业现金流无异常、在泉就业并缴纳社医保满一年的台胞,或是在泉州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台生,可申请金融信用证书。
金融信用证书是对在泉创业就业且信用记录良好的台商台胞的一种认可,以征信助力、征信赋能为切入点,为在泉台商台胞提供有效的增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领域真正落实“两个同等待遇”政策。证书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截至后如需继续使用需重新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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