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0月31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将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旨在有力打击顶风作案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加强市场监管,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
此次整治重点为: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和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的行为;网络交易平合、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涉及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象牙、犀牛角、虎、穿山甲、红珊瑚等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其他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经营行为。
根据安排,专项行动分为部署摸排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总结提升阶段。在部署摸排阶段,执法部门将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用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通过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媒体曝光、网络监测等渠道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
在集中整治阶段,我市将集中力量针对非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地区,城乡接合部、农村等区域,集贸、批发、农产品、花鸟、古玩市场、宾馆酒楼、会所、农家乐等场所,餐饮、中医药、生物科研、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行业及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网站或网络交易平台,强化对象牙、犀牛角、虎、穿山甲、红珊瑚及其制品的执法检查力度,形成对不法商贩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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