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泉州市卫计委的牵头组织下,泉州市公安局与泉州市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急救指挥中心等四家医疗机构,签约开设人民警察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警察是和平年代风险最高的职业之一,长期以来,广大公安民警英勇负伤或突发危重疾病的情况时有发生。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将建立紧急救治“绿色通道”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点任务大力推进,积极与泉州市卫计委沟通协调,并于今年1月底联合出台《泉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实施意见》。
“绿色通道”紧急救治对象为市公安局机关及鲤城、丰泽、洛江、台商、开发区分局因公负伤或突发重特大疾病的民警和文职人员。其他分、县(市)公安局按照就近救治的原则,与当地卫计部门和医疗机构联系,同步建立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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