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当选首届“东亚文化之都”,为此,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品牌标识(LOGO),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1月15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应征方须以自然人个人身份参加。
三、设计要求
1.本着“东亚意识、文化交融、彼此欣赏”的精神,突出“共生·和谐·创新”的共识,设计“东亚文化之都·泉州”品牌标识(LOGO),并作出相应阐释说明。
2.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充分体现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文化内涵特别是泉州文化的特色和精髓;
3.简洁、醒目,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具备国际化、时代感和包容性;
5.适合各种场合和载体使用,满足不同材质制作的需要,具有一定前瞻性,可长期使用。
6. LOGO图案要加入英文文字“Culture City of East Asia 2014,Quan Zhou”。
四、作品规格
作品要求以JPG格式提交,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方个人相关的信息。
五、活动参与方式
作品提交等流程全部通过网络实现,请在2013年11月15日前将作品发送至本次活动征集邮箱whzdlogo@163.com。提交文件包括:
1.品牌标识(LOGO)设计稿电子版;
2.品牌标识(LOGO)设计说明。
六、评选方式及奖励
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当选作品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获选证书。
应征方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本次征集活动详情可上泉州网查询,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东亚文化之都泉州组委会所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军萍 颜影
电 话: 0595-22108007 0595-28388572
地 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12号楼412室
东亚文化之都泉州组委会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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