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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提出,私家车取消报废年限,摩托车取消特检期。我省结合实际提出,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3年。泉州中心市区最后一次摩托车报牌是2000年6月30日,按此规定,7月1日将是中心市区摩托车的大限。市交巡警部门提醒,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上路行驶,否则驾驶员将受处罚。
现状
1.6万辆摩托车
报废期将近
按照我省旧的标准,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0年,达到使用年限时,还有3年的特检期。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5月1日起施行后,我省结合实际提出,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为13年,期满将自动报废。泉州中心市区最后一次摩托车报牌是2000年6月30日,至今已13年。也就是说,7月1日以后,除了警用摩托车、巡逻车、电力维修等抢修救急摩托车外,16183辆摩托车将彻底退出泉州中心市区的舞台。
据了解,截至2013年4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252.6万辆,其中汽车71.4万辆,摩托车180.67万辆,中心市区汽车保有量为16.26万辆,尚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还有16183辆。
隐患
零件老化易发生事故
许多市民在接受采访中认为,自己把报废车保养得好好的,继续行驶应该没什么问题。对此,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出,摩托车在使用了13年以后,达到报废年限,它的排放状况和新购置时有差异,极易造成环境污染。而且这些车辆随时会有“散架”的危险,报废摩托车存在安全隐患,就是因为其零件老化,如制动、灯光、转向等,可能途中一个小零件的损坏,就极易转化为交通事故。
风险
转手报废车肇事 车主或担责
市交巡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车辆到达报废年限后,市民应主动将其报废,市区唯一有资质回收报废车的公司,就是位于市区坪山路北段的泉州市联发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车主将车送到该公司报废,公司将支付给车主一定的费用。但有些车主嫌拿到的钱款少,就把已经报废的摩托车卖给摩托车维修店。
交巡警部门提醒,市民不要因贪图小利将报废的摩托车出售,致使一些达到报废标准、未过户的二轮摩托车长期在路面上行驶。目前有不少未过户的拼装、报废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后逃离现场,而原车主又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将摩托车转卖,最后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也有不少摩托车所有人因出售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再者,如果骑行报废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投保了,也无法获得赔偿。
处罚
驾驶报废车上路 准驾车型一并吊销
近期,我市公安交巡警部门将开展交通安全统一行动,重点严查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行为。特别是7月1日起,市区不允许摩托车上路行驶,届时如果还有市民骑行上路,将被严查。
民警提醒,驾驶报废摩托车被查处,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也将一并吊销。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的,除了该摩托车将被收缴并强制报废外,还要罚驾驶员500元,并吊销驾驶证。如果驾驶员同时拥有摩托车驾驶证(E证)和小汽车驾驶证(C1证),两证会被合并。驾驶证被吊销,就意味着E证和C1证同时作废。如果是无证驾车,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300元,并处拘留15天以下,同时扣留车辆。
公交车
将优化调整市区路线
中心市区摩托车大限将至,7月1日起将不允许摩托车上路,外地牌照摩托车也不允许进入中心市区。那市民出行如何保障?记者从市公交发展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前不久刚刚开通了第43路公交车线路,并对其中一些线路进行优化和裁弯取直,目前市区公交车线路为55条,夜班线路为18条,公交车晚上最迟开到11点多,覆盖城区主要线路。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他们会派人对市区线路进行摸排、优化调整,尽可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市民有好建议也可以直接在微博上反映。
电动车
管理办法不日出台
摩托车全部到了报废期后,电动车管理办法成为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据悉,本月20日起,漳州市区电动车开始登记报牌,符合条件的电动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必须悬挂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福州、厦门对于电动车也早有对策。市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针对泉州中心城区的出行环境,尽快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
据了解,我市新修订的电动车管理办法已经送审,将于不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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