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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行动开展 10118人手机卡被暂停服务
来源:泉州晚报 2020-11-21 09:12 阅读人数:1

  昨日,泉州市公安局通报,该局联合3家通信运营商,将10118人纳入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这些用户的手机号码被强制停机。

  前几日,市民陈某收到来自通信运营商的一条短信通知,内容为:您已被纳入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名单,号码即将被强制停机(强制停机至销户期间将正常收取费用),申诉请拨打96110-8。陈某与通信运营商客服电话联系,证实了这个消息的准确性。陈先生名下有多个手机号码,除了一个被保留外,其余均被停机。据了解,陈先生名下的手机号码涉嫌被用于诈骗犯罪活动。

  大学毕业生小徐,在一家企业上班,不久前,他的一个手机号码也被停机。此前,小徐将自己实名登记的一张电话卡,出售给网上不明人士,挣得几百元。过后,公安机关查明,这张电话卡被用于诈骗。这次,他也受到了相应的通信惩戒。

  泉州市公安局昨日的通报称,《关于加强泉州市电话号卡管理工作的通告》发布以来,相关部门进行梳理甄别,已将10118人纳入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名单。

  电话卡是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重要的源头性“载体”。今年以来,泉州公安机关开展声势浩大的“断卡”行动,严厉打击买卖银行卡、手机卡行为。为了进一步规范电话卡管理,11月9日,泉州市公安局联合电信、移动、联通3家通信运营商,发布《关于加强泉州市电话号卡管理工作的通告》。通告表示,公安机关将会同通信运营商对全市电话用户进行风险排查,对风险用户暂时限制通信服务并发送提醒短信,用户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电话号卡前往通信运营商网点重新进行身份核验,申请恢复通信服务。

  据了解,对纳入不良信用通信网的用户,5年内停止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根据本人意愿保留一个电话号码(三家运营商选择一家,其他电话号码一律关停),注销后不得重新办理。

  但是,不是所有办多张电话卡的用户都会被强制停机。

  根据《通告》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涉案通信工具登记人员、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公安部通报的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通信工具登记人员,将纳入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名单;使用本人证件办理电话卡违规赠予、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的,将视情纳入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名单。还有公安机关和通信运营商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通信情形。

  如果有市民认为自己不符合这些情形,但电话卡仍被停止服务,应如何申诉?民警表示,可拨打警方防骗咨询热线96110-8,进行登记或申诉,后台工作人员会登记要保留的号码报通信公司恢复服务,对有疑义的申诉报相关部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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