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泉州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我市实施方案为主线,以“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五个泉州”建设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保障。一是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政府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纳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起草行动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对需提交市政府集体研究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实现事前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围绕制定出台全市年度地方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参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城市、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等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先后8次向市委请示报告。严格落实领导学法制度,2019年市政府领导班子共开展4次集体学法活动,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等内容。二是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布局。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中的主体工程作用,在市委指导下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食药监执法司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法治政府建设三项督察,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我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三是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重点围绕推进科学立法、提升法治服务中心工作、提升法治服务民生工作水平、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提升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公务人员法治思维等6个方面,积极稳妥推进20项任务86个具体工作及20项延伸举措落实落细。
(二)坚持服务中心工作,聚力打造彰显地方特色法治政府。一是推动法律服务“五在场”。围绕落实市委“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全市确定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创建对象316个,将“五在场”写入法律顾问合同的村(社区)2510个,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重大村务决策在场145次,重要村规民约修改审核在场131次,重大事项法律咨询解答在场2187次,重大纠纷调解在场83次,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在场327次。二是推进法务保障“六个有”。围绕服务项目攻坚,推动实现有法务人员深度参与,有对法务风险点进行评估,有对安征迁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有对执法和征收文书进行法律把关,有严格按法定程序规范操作流程,有对重点项目涉及的民事纠纷及时进行调解。明确全市第一批80个征迁攻坚项目和“两高”整治工作法务保障“六个有”规范。三是推动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重新梳理公布53个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创新推行普法内容提示制度。在“泉州政务”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微课堂”发布栏目17期,举办“新法面对面”“政策面对面”活动27期,受众5190人次。严格落实政府公务人员学法制度并支持党校开设法治政府培训班。
(三)坚持放管并重权责法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寻标·对标·创标”大比拼竞赛活动,新设企业开办专区及综合服务窗口,将企业开办压缩至3个工作日,率先在全省创建企业开办“零费用”城市。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2019年企业适用新政办理简易注销数逾万家,占企业注销总数的66%,比增200%。搭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规范中介管理,进驻1279家。二是行政审批提质提速。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创新工程项目等事项审批并联集成、全流程电子化,大力推进审批流程和审批要件重整。建设中心市区15个24小时自助服务区,打造百姓15分钟办事圈。在全省首创并推广政企联署办公模式,开辟电力工程占用挖掘道路“一窗式”联审服务,平均审批时长5天、压降80%。三是规范完善权责清单。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职责划转情况,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重新修订的“三定”规定,参照省委编办公布省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情况,分期分批梳理5批32个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做好专项审核,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边界,推动政府部门依清单履职。
(四)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优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推进科学立法。建立民生热点立法项目库,选取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3方面10个项目入库。科学编制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制定出台《泉州市燃气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2月1日施行。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创新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告知提示制度,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由“事后监管”变“事前服务”。加强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和专项清规工作。2019年,市司法局事前审核市委、市政府文件178件;审查各县级政府和市直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335件;废止或修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112件,取消证明事项102项;年度例行清理保留后继续实施17件,修改后继续实施7件。三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条例规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试点选取《泉州市燃气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草案)》《泉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举行立法听证会。2019年,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123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围绕重点领域建立综合执法队伍,构建“1+3+N”执法体系。推行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整治药品零售企业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和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行为。排查整治涉危险化学品企业59家问题隐患268条,涉煤矿企业安全隐患24条。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2019年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共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9件,受理54件,决定立案41件,不予立案2件,待查11件。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出台我市实施方案。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操作指引,在全省率先出台《泉州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推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三是加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启动“互联网+监管”工作,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突出监管重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内常态化运行,部门间“清单式”联查。2019年,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221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项目4867个,责令整改1160户,立案查处436起。
(六)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召开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泉港行政争议调解典型经验,全面推进县级行政争议中心建设。探索在全市86个乡镇(街道)建立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结对共建机制,共联合调处矛盾纠纷案件12011件。市政府与厦门中院在泉港区召开司法服务保障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域建设座谈会。建立城市社区“1+2+N”及“一村一警务助理”警务模式,推进“驻警务室调解”工作。二是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集体研讨制度。2019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39件,办结146件(含去年结余案件);市政府出庭应诉案件28件。三是扎实推进法治信访建设。规范分类信访处理工作,针对房屋产权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信访热点,绘制信访工作导则,梳理筛选依法分类处理案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案件。2019年,共完成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1085件;对违法信访人追究刑事责任8件29人;律师接待来访群众195批223人次。
(七)坚持强化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行使。一是加强考核评价。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将“正风肃纪”等法治建设相关内容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测评指标,列入个别谈话重点内容。二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建议监督,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414件,占总数的93.5%,按时办复率达100%,代表满意率(含基本满意)达100%。积极倾听政协意见建议,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政协提案574件,占总数的92.4%,按时办复率达100%,办理满意率(含基本满意)为100%。三是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出台《中共泉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泉委改〔2019〕8号),细化容错纠错清单,合理规范容错程序,完善澄清保护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短板
(一)行政执法实效性有待增强。行政执法手段较为单一、缺少强制措施,当事人如不主动履行,行政机关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导致执法案件时间跨度较长,执法目的实现困难。
(二)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还不到位。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仍存在仅派律师出庭应诉的情形,个别县(市、区)行政机关对于行政诉讼案件,未及时答辩。
(三)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理想。外聘律师对政府行政流程、政府处理事务的工作思维不熟悉,对相关政策规定深入理解不够,提供的咨询意见相对原则,灵活性不够。
(四)政务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持续深化,在审批流程简化、并联审批实施等方面,还有一定提升空间。
(五)普法工作创新不足、实效不高。普法方式较为单一,囿于传统手段。“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效果有待提升,个别部门主动普法意识不强。
三、2020年工作思路
(一)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理顺行政立法体制机制。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审查调研工作规定和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指引,推行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程序一次性告知制度,探索在县、乡、村三级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事后评估制度,建立合法性审查意见征询、文件审查会商通报工作机制,组建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库。
(二)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推动行政权力规范化运行。一是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健全我市配套保障落实机制。二是推行依法行政告知提示制度。在总结提炼“法治政府建设年”经验成果基础上,探索建立覆盖立法、行政执法、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领域的依法行政提示告知制度,推动提升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围绕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积极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法律服务“五在场”,全面铺开“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平台”,加强基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一地一品,百花齐放”建设。提升信访“三率”水平,加大信访案例化解攻坚行动和纪检监察服务基层化解矛盾行动力度,优化农民工法律援助。二是夯实社会治安基层基础。组织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持续巩固“驻所调解”工作模式。健全完善群防群治队伍治保联勤联防机制,持续推进城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三是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巩固提升“强基促稳”基层法治建设专项行动成果,积极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推动“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建设。
(四)围绕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攻坚年”活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出台“营商环境攻坚年”工作方案。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和项目审批代办制度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推行项目无纸化申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档案电子化。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依托“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在线法律服务。深化民营企业公证顾问服务,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第五期涉外法律人才培训班。
(五)围绕关键对象重点领域,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领导干部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二是试行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以丰泽区在全省率先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试点工作为契机,争取在全市推开国家机关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并纳入绩效评价体系。三是强化考核评价督促落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按要求提高绩效考核分值权重。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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