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
概述
跨省异地就医,指泉州市参保人员前往福建省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看病。为方便参保人在异地获得医疗服务并进行医保结算,需提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备就医去向、原因等必要信息,以提高异地就医可靠性和结算成功率的便民管理措施。事先异地就医备案目的是精准锁定异地就医人员,提升系统响应速度,将参保人员身份认定、待遇类型确认等提前完成,将基金支付历史记录、个人账户金额,以及最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事先采集起来,将影响直接结算的隐患在备案的过程中尽量消除,保证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一次成功,让患者放心就医。
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后,异地就医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和直接结算;未办理备案,不仅不能直接结算,还会影响医保待遇。
报销规则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医保报销政策。
结算方式
直接结算
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全国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可凭医保码/社保卡直接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除三明、南平外),无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凭医保码/社保卡在省内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实现医保直接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手工结算
参保人因种种原因不能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可自费结算后,携带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申报对象
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涵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均可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申报流程
线上
1.闽政通APP:打开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点击【异地就医备案】,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完成备案;
2.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打开“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点击【全部】,点击【异地就医备案】,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完成备案。
3.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异地备案】,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备案】,完成备案。
线下
可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申请材料
1.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 医保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3. 异地安置认定材料、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异地工作认定材料或个人承诺书,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材料
查询服务
1.闽政通APP:打开APP,点击首页【医保服务】,在【我的办件】中选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可查看备案状态及进度。
2.拨打泉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电话:0595—12345转1,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后,工作人员会协助查询备案进度。
注意事项
1.门诊慢特病患者跨省异地就医,还需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医院就医;
2.目前除三明、南平外,省内异地就医都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跨省异地就医均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1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