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13-10-10
嘉 宾: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目前,中心市区城市道路路灯等市政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养护的管养体制。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中心市区市政公用行业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09]196号)文件要求,近年来,新建移交的道路,由我局管理的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共计71条,其余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按属地原则划归区级养护管理。
对此,我局逐年加大改造、更换道路路灯的工作力度,全面提高中心城区道路照明度。近年来,已先后对新门街、庄府巷、温陵路、城南片区等不符合道路照明要求的路灯进行改造;将东街、涂门街、兴贤路、新华路、泉秀路、南俊巷、安吉路等道路的老化灯具更换为半截光型高效灯具;在城西路口、打锡街、中山路口、丰泽街田安路口、刺桐路口、圣湖路口等地段增设投光灯,增加路口的路灯亮度。今年,我局还采购新式节能LED路灯对市区部分主干道路灯进行提升改造,计划更换6200盏。
目前,由我局负责管理的路灯亮灯率都在99%以上。我市市民经常反映的部分背街小巷的路灯不亮的问题,经查证,大部分问题属各区路灯管理部门,还有部分属于街道、社区管理。我局将向各区政府建议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路灯设施的完好。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依附于城市道路的井盖设施构成情况较复杂,主要由排水、排污、供水、电力、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网通、燃气、广电、交通信号等各种地下管线检查井、阀门井、消防栓、雨水箅等井盖构成。规格(型号)有20多种,这些井盖各有各的用途,由于分属不同部门设置和使用,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
目前,我局主要负责市级管养道路的雨污水管道的井盖日常维护管理;鲤城、丰泽、洛江、泉港、泉州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内井盖日常维护管理(各辖区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市公路局负责管养道路(国道、省道)的井盖日常维护管理;各管线单位(市电业局、交警部门、市广电中心、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地下管网投资建设公司等)负责各自井盖日常维护管理;各个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各自小区的井盖日常维护管理。
近年来,针对我局管养的井盖损坏、丢失现象,我们采取了多项应对措施,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加大对井盖设施的监管和巡查力度,完善管理机制。建立长效巡视维护机制,市、区两级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分别指派专人每天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维护;井盖管护责任单位配置专门维护车辆、人员,对井盖设施进行养护、维修和管理,属我局管养的及时维修维护,属其他部门管养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要求督促相关井盖产权单位做好修复。
二是拓宽群众举报途径,建立群众投诉和快速反应机制。积极设立相关群众投诉电话,并通过泉州市政微博、“110”、“114”、报纸等媒介,及时受理群众投诉。由局下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主抓负责收集有关井盖缺失、路灯不亮、路面坑洼、绿化缺株死株、路缘石破损、卫生死角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市容市貌问题信息,待投诉件现场核实后汇总函告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汇总、公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督促整改和媒体公示制度。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三是加强对道路两侧建筑物退让红线部分人行道上排水、排污井盖的管理。该部分井盖原由建筑物管理单位(物业)负责维护,但鉴于其长期无人管理、无人维护,造成井盖缺失,存在安全隐患,我局根据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暨“退让红线部分的建设要同步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市、区市政公用部门统一管理”(泉政专[2009]196号),于2009年开始对市级管养道路退让红线部分人行道上的排水、排污井盖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井盖进行改造更换。2010年我局共实施了1100套红线外井盖更换工作;2011年实施了650套红线外井盖更换工作;2012年起开始研究推广新式下沉式井盖。今后我局还将继续加大对市级管养道路退让红线部分的排水、排污井盖的维护、维修力度。
四是从治本入手,全面使用和更换具有抗压、防盗、不可回收的新型防盗井盖设施。近年来,我局全面引进新式下沉式井盖,有计划地更换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易丢失的井盖,逐步根治“马路陷阱”,确保井盖完好率,现已更换400多套,取得一定成效。另外,2013年5月份以来,经市政府统一协调,各管线单位对各自管理的各类井盖加装防坠网,防止市民因井盖丢失坠入窨井,我局根据市政府的指示,对所管辖的雨水、污水井盖11000多座个加装防坠网,现已完成约80%井盖的改造,其余部分年底前全部完成。
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井盖的日常维护管理,要求各管线单位要实施井盖设施设置管护责任单位标识工程,逐步更换没有标识的井盖,并在井壁内设置井盖管护责任单位标识牌,在各管护责任单位和管理部门之间形成资源共享、相互警示、快速维修、及时反馈的现代管理格局。同时,建议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各管线单位及时修复丢失、破损的井盖,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我市市区内沟河河段共17条,长度约为30公里,水面面积约33.09万m2(包括平原渠、田淮渠、田安渠、大淮渠、东环城河、东低渠、北低渠、南环城河、七中沟、三堡沟、八卦沟、义春小八卦沟、笋浯溪、西低渠、西北洋A、B、C三条排洪沟等河段)。在我市的提升环境水平、暴雨防洪泄洪等方面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是关于内沟河保洁问题。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中心市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09〕196号)及《泉州市区内沟河管理规定》(泉政办〔2010〕33号)规定,鲤城、丰泽区政府负责内沟河两侧环卫、道路、路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2011年底,我局同鲤城、丰泽区政府签订了《内沟河保洁移交协议书》,正式将内沟河的保洁工作移交区级管理至今。
二是关于内沟河淤积的问题。目前我市按照市政府关于市区内沟河定期清淤有关问题会议纪要(〔2008〕126号)精神,将市区内沟河清淤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我局认真制定内沟河清淤实施方案,2008年4月开始组织对内河淤积较严重,影响排洪,有碍景观河段的笋浯溪、田安渠、田淮渠、八卦沟等9条内沟河及泉州工人文化宫百源川池进行清淤,共清淤总量3.7万m3。2011年7月组织对市区淤积较为严重的八卦沟、小八卦沟、东环城河、田安渠、南环城河、七中沟等六条沟渠进行清淤,共清淤河段总长约8700米,清淤量近2万m3。今后还将视内沟河的实际淤积情况进行适时的清淤。
三是内沟河水质问题。我市内沟河的水来自晋江,上游的水质较好,由于沿途途径居民区,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内沟河,导致内沟河水质往下游不断变差。中心市区绝大部分内沟河两侧均建成有污水截流管道,但由于建设主体多,存在各自为政现象,且建设时未从系统上综合考虑,致使建设不规范,部分管道均未发挥应有作用,导致截流后污水仍由各种方式进入内沟河,污染水质。
为改善内沟河水环境质量,我局积极同鲤城、丰泽区政府协作建设、改造内沟河截污管,减少生活污水排入内沟河的水量。近年来,已顺利实施完成了东干渠南段、八卦沟、田安渠、西北洋B段排洪沟、东环城河等内沟河污水截流改造项目31个,累计完成投资7866万元。今年,中心市区拟投资1966万元实施二郎沟、七中沟、西低渠等沟渠污水截流项目9个,以进一步减少污水乱排对水域生态环境的破坏,改善我市市区内沟河水质及观感。在此,我也希望广大市民对我局内沟河管理工作予以支持,不要将垃圾、杂物等随手丢进内沟河,做文明市民,共同建设我市更加清洁美丽的内沟河环境。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市中心市区市政排涝设施已基本成形。目前我局管养的市政排水排涝设施包括187公里排水管道、150公里污水管道、34公里排水边沟、8公里箱涵、2座滞洪区、4座排涝泵站、17条(段)内沟河等。总体来说,我市中心市区道路排水整体情况较好,路面积水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自行排放。
中心市区部分路段确实存在积水等现象,主要是有几个原因如下:一是部分老城区市政设施老旧,防涝水平较低;二是经过多年运行,部分市政设施存在损坏等情况;三是部分排水管道存在雨污混接淤堵的现象,导致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存在排水不畅,给市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不便。
为切实有效改善我市城市内涝积水问题,我局主要采取的措施是对市区排涝设施进行改造、对管道、暗涵等排水通道进行清淤。2011年,对津淮街、宝洲路、泉秀路、刺桐路等道路16处积水节点进行改造,增设雨水管道、雨水口;对田安路(丰泽街至泉秀路)、城西环路、津淮街东段(坪山路以东至东干渠)雨水管道清淤,疏浚排水管道(箱涵)约7.8公里,清淤量约8000立方;更换大坪山下穿段、省道307下穿段控制箱及部分潜水泵;改造浦西泵站潜水轴流泵等。2012年,通过开展中心市区主干道精细化管理工作,对津淮街、温陵路、义全街等道路17处积水节点进行改造,增设雨水管道、雨水口;对坪山路(津淮街-东干渠)、田安路等4条污水管进行清淤;对宝洲路、安吉路雨水管道进行清淤;对浦西排涝泵站电机等设施进行维修等。今年,市政府经专题研究,决定全面整治中心市区内涝积水问题,现正由市规划局进行中心市区防洪排涝规划修编工作,预计年底完成。根据设计标准,届时将中心市区防内涝标准提高至30年一遇,其中东海片区结合区域定位特点提高至50年一遇。中心市区力争3年内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5年内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造成人行道难走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我市交通量的逐年快速增长,为缓解机动车交通阻塞和拥挤压力,市区不少道路如田安路、九一街、打锡街等,原有的非机动车道纷纷被改建成机动车道,电动车、自行车只好驶上人行道,导致拥堵。二是现有的人行道基层下设有较多管网(如九一街、打锡街的南侧埋设有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网通、给水等管网,北侧埋设有电力、给水、广电等管网),且人行道周边店面、出入口及支路较多(如九一路,出入口就有九个,支路就有七条),设置检修时难免造成堵塞。三是人行道上各种地下管线的井盖或盖板、广告牌及车辆的随意设置与停放,不仅造成行人行走困难,同时给人行道维修维护带来不便。
造成人行道破损的主要原因为:一是道路反复挖掘。因人行道基层下附有诸多管网,这几年几乎没有停止过挖掘,且路面修复不及时或修复质量不符合标准(大部分未缴纳修复费,均是建设单位自行修复);二是部分路段人行道上车辆任意行驶、任意停靠,目前市区的多数人行道因未能承受车辆重压导致伤痕累累,路面破损严重。
近年来,为不断提高城市人居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我局加大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维护和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市政设施的管养水平。
一是强化管理机构。由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市管市政设施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下辖4个道路与排水管理所分片区对我市中心市区市政道路进行管养,及时对破损路面、人行道等市政设施进行修复,提高设施的完好率,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二是加大整修力度。2010年,我局对东湖街北侧、九一路、田安路等9条道路进行改造;2011年对泉秀街、津淮街的人行道按可行车标准进行改造;2012年主要对丰泽街人行道按可行车标准进行改造,取得显著成效;今年,我局通过强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根据路面的破损情况及时对道路进行维修,对于破损较严重的道路进行全面翻修,进一步提高人行道的使用寿命。
三是做好挖掘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道路开挖修复审批制度的有关要求,与市城乡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市区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程序的通知》(泉公用[2012]205号),简化和方便各有关单位办理挖掘道路审批手续,规范挖掘城市道路的程序;与市执法局联动,加大整治擅自占用人行道设施及擅自开挖人行道等损坏城市道路的行为。在此,我们建议公安交通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禁止机动车行驶或停靠在人行道上,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畅通。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一个景区门票的高低,是景区本身价值的体现。结合此次5A挂牌,清源山门票也将随之调整。目前,清源山景区实行一票制,通票55元,一年卡为80元,两年卡为150元。与国内其它同级别的景区相比,清源山门票价格总体偏低。预计,今年的提价幅度为35%,通票约80元左右;年卡价格不变,仍维持在80元一张。同时,今后凡购买年卡者,必须持身份证;外来务工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企业)开具证明书。此外,在门票优惠方面,清源山充分考虑市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制定了一系列门票优惠政策,主要有:
(1)学前儿童(身高1.2米以下)可免费,身高1.2~1.4米的门票五折优惠;
(2)学生凭学生证或者学校证明,门票五折优惠;
(3)教师凭教师证,门票五折优惠;
(4)泉州地区的老年人,持有《泉州老年人优待证》(即60岁以上老人可办理)或《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即70岁以上老人可办理)证件,凭证件可免费游览;
(5)其它地区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或有效身份证可享受五折优惠;
(6)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凭身份证可免费游览;
(7)持有《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泉州地区的,凭证件可免费游览;
(8)其他地区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或有效身份证可享受五折优惠;
(9)离休老干部凭离休证可免费游览;
(10)现役军人、军休干部、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费游览;
(11)签约的旅行社或团队按合同规定优惠,未签约的全价购票;
(12)凭记者证可免费进入景区;
(13)持导游证的除带团导游免费外,其余按半价优惠。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从正式提出创建目标,到拿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牌子,前后两年时间,共投资2个多亿元,建设相关基础设施项目30多个,主要变化及经验有:针对景区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多等问题,我局根据《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加大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去年,先后完成了景区“二横一纵”三条步游道改造、游客中心配套餐厅建设、见龙台片区的建设,全力推进全长10.1公里、总投资5100万元的齐云路改造及配套的实施;编制老君片区0.49平方公里详细规划,着手进行老君岩真君殿、北斗殿复建的论证、报批等前期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景区内14个三、四星级公厕的改造建设;对全山134块景区导览图、景点解说牌、步游道指示牌、安全标识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牌等旅游引导标识进行了统一规划设计和全面更新;改造千手岩至天湖、千手岩至碧霄岩和瑞像岩两条步游道;启动天湖片区的整体改造,包括天湖片区改造及天湖片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等综合项目。2012年,又根据国家旅游局提出的整改任务,投入6000多万元,完成清源山大山门景观提升工程、景区三个入口的改造提升、齐云路综合配套项目、大山门至北山路沥青罩面工程、虎乳泉至清源洞步游道改造工程、森林消防供水改造工程、千手办公楼建设,并全力推进游客中心二期拓展续建项目。通过一系列整改,清源山景容景貌有了很大的提升,基础及旅游服务配套设施上了一个新台阶。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今后我市清源山将围绕弘扬“东亚意识、文化交融、彼此欣赏”精神,找准品牌定位,提炼宣传口号,制作宣传片,印制宣传册,与网络媒体、报刊杂志联手,举行专题活动、刊载专题报道,围绕“三清之源”、“道教圣地-清源山”、“游历大中华,悟道清源山”、“道商清源”等宣传主题等,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通过挖掘景区资源历史文化内涵,增强景观人文价值,开发见龙台、无尘台、弘一法师摩崖石刻群、青牛观景亭等特色景点,提升景区文化品位。同时,在进入景区两条主干道两侧,增设350个形象宣传灯箱;在高铁、高速站前广场设立6面大型宣传牌;在清源山停车场、泉州高速公路收费站、东滨路往晋江大桥方向竖立公益宣传广告,在高速路口设立旅游景区交通标识等。除此,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营销策略,组织福、厦、漳、莆四地旅行社相关负责人来景区踩线,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和特色免费团队餐,与旅行社签订互惠互利协议,加大对旅行社的营销力度;与市委宣传部联手,邀请驻泉新闻媒体到景区座谈、采风,宣传报道5A创建情况,并在泉州电视台、泉州电视台官方网站等播放《大道清源》;与东南网携手组织博友赴清源山采风,制作采风活动大型专题(《走进清源山,探访道教圣地》,推出《走进泉州母亲山—清源山》系列报道等;撰写《道德天尊显圣清源》等文章,在各大媒体宣传报道;在青城山-都江堰、老子故里鹿邑、长白山、鼓山、太姥山国家级风景区设立景区宣传广告;出资100万元,参加省旅游局组织的在央视综合频道、央视新闻频道的海峡旅游宣传;与金和泰道(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合作摄制30集电视连续剧《老子传奇》等,进一步扩大清源山品牌效应,提高清源山的知名度、外向度和影响力。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多年以来我们十分重视景区的保护工作,为了更好地保护好景区不可再生的生态旅游资源,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综合管理执法力度,长期对景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以及清源社区建设项目实施巡查、监管机制,基本能扼制“两违”等破坏行为。2011年3月份景区执法大队成立后,重点加大对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违法建设项目展开专项整治,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但由于山上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加上景区管委会处于“客地管理”的行政管理体制,景区内的多数地权、林权大部分属于所在地办事处、场所所有,让景区的管理处于被动状态,景区行政管理乏力,无法全面管理到位。因此景区内部分居民以困难户、特困户危房翻建等为由未经批准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治理。2011年以来,景区执法大队联合清源办事处、清源社区等相关部门,组织了10次具有震摄力的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执法行动,共拆除违章建筑19处,面积约2000余平方米。其中水流坑两违现象比较严重,共拆除违章建设9处。该村居民破坏植被的现象也屡屡发生,我委商请市森林公安依法查处了一批毁林挖路、破坏植被案件,刑事拘留一人。2012年清源山正式被国家旅游局授予“5A级旅游景区”,如何有效保护和规划好景区内的8个自然村,需要各级政府部门来共同关心。正确处理景区核心区居民生产、生活、发展及居住环境改善的关系是风景资源保护最直接、最现实、最大的难点、焦点。在现有保护基础上,我局建议:由市政府协调,制订合理的引导、补偿和优惠政策,将景区核心区内自然村特别是水流坑整体外迁安置,或将水流坑打造为环境优美的度假村,与“5A”级景区相配套,打造特色旅游服务品牌。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今年5月6日,新浪微博报料“泉州清源山景区内惊现豪华墓群”,我局高度重视,随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过后及时成立以市政公用事业局党组副书记、清源山景区管委会主任黄环生为组长,清源山景区执法大队、东湖办事处、东湖派出所、仁凤社区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执法组,对2011年元月1日以来在景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草邦水库附近违规修建的新坟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登记建档,依法清理。经核实,共发现27处违建坟墓。5月9日,整治工作联合调查组对调查核实的在建4座“活人墓”组织力量予以拆除;5月11日,经多方做工作,仁风社区书记、主任做通亲人的工作,将骨灰自行迁出,工作组于当天下午组织人员将坟墓进行强制拆平;5月23日,经再次做工作,又有6座坟墓自行迁出,工作组当天组织人员将坟墓进行强制拆平。经相关部门协调努力,截至目前,已拆除12处墓地,但仍有15处未迁出。5月29日下午,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清源山管委会召集丰泽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坚决将15座违建坟墓拆除。尔后,清源山管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将查处违建坟墓情况进行通报,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同时将相关进展情况和剩余15座墓违建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呈阅件形式向市政府汇报,呈请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强“两违”巡查、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分区责任到人,强化责任,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历年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议景区对市民免费开放。根据调研并结合清源山景区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免费向市民开放是可行的,但需要协调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在现有客地管理的体制下,若实行免费开放势必造成诸多问题,如景区保护将受到明显冲击,景区内居民随意增设经营摊点、饮食、茶庄等将明显增多,挖山毁林、违规建房等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行政执法体制、力度将受到挑战;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承载能力还有较大差距;景区交通秩序、游览安全存在较大压力。因此,我们建议由市政府或市人大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物价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报市政府决策。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针对这些流动摊点公园只能采取对摊主加强规劝的方式,并在各个入口加强了管理,由于利益的驱使,摊主对劝导根本不予理睬。对此公园又无行政执法权,由于缺乏约束力,这些不文明现象屡禁不止,流动摊贩制造的垃圾多,公园卫生保洁压力大,虽增加了保洁人员,仍不足以应付。尤其是这些摊主中有许多是新疆籍人员,近年来,前来公园的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流动商贩逐年增多,乱摆卖、占道经营,因其自恃为少数民族,大多性格强悍,抱团经营,对公园的教育劝说置若罔闻,屡教不改。为此,我们也向辖区执法队申请派遣新疆籍警察协助公园纠正此类违规行为,以营造卫生、整治的公共游览环境。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西湖公园南、北、西三个大门入口广场红线范围内的摆摊设点,经过加强管理和集中整治,现已得到有效制止。但是红线以外的人行道、机动车道,西湖公园管理处没有管理权,无权组织清理,建议辖区街道办事处、城市行政执法部门联合组织清理整治。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西湖公园是在西北洋滞洪区的基础上建设而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和市区滞洪排涝两大功能。由于西湖公园大部分园路临水和上、下环湖路高差大、道路窄,市民在园区骑车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危及市民游客安全,群众意见很大,为了确保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安全、有序、优美的休闲和游览环境,因此长期以来禁止自行车入园行驶。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我局目前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措施来解决:一是在时花品种上,尽量选择花期长的品种,如蓝花莉、翠芦莉、黄金菊、矮牵牛、非洲凤仙、一串红、小百日草、天竺葵、长春花、繁星花等。二是逐渐采用开花及色叶灌木代替时花,如鸳鸯茉莉、小叶栀子、花叶女贞、变叶木、星点木、硬骨凌霄、海南洒金、金叶假连翘等,以减少频繁更换时花造成资金浪费。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乔木修剪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由园林绿化管养部门按照日常养护要求,在植物生长期或休眠期内有计划地对行道树、绿化带有组织地实施集中修剪。二是单位或个人申请个别修剪的,按照行政许可程序,到行政服务窗口办理审批手续,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实施修剪。
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因特殊需要砍伐、移植或修剪的,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申请时应先到泉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网站下载审批表格“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审批申请表”,填写后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用事业局窗口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审批部门受理后依程序办理,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为加快推进植物园项目建设,我局专门成立了植物园筹建处工作机构,先后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植被调查及土壤分析、建设用地勘测、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及评审、项目立项、核心区详规及单体建筑初设、用地界桩勘定及土地征用、建筑物拆迁等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约5500万元,具体工作如下:1、用地征迁:委托河市镇政府完成核心区(484.4亩)土地的征地工作,完成投资4490万元。2、勘察设计:(1)已完成一期工程2487.6亩用地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核心区的道路、桥梁及拦水坝的地质勘探。(2)完成核心区东溪流域行洪规划、人工湖拦水坝可研报告设计;核心区入口景观桥方案设计;核心区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概算审批,现已报财政确定控制价,将在近期进行招标;主要建筑物包括面积1455㎡的盆景园及面积1776㎡的管理房施工图设计;正抓紧完成专类园区的方案设计。(3)为争取国家林业局专项补助经费,已委托完成《“福建省优良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库及繁育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由市发改委代为转报省发改委申请立项,目前立项报告已报送省发改委,并抄送省林业厅。(4)完成植物园(5000亩)总体规划方案竞标任务书,并通过专家评审。植物园(5000亩)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公开招标已于2013年7月16日发布,根据招标公告要求,2013年10月15日组织规划方案竞标评审,确定总体规划中标方案。3、工程建设:(1)完成核心区用地界线定桩244处及围墙砌筑4354米;核心区内猪圈、鱼塘等临时建构筑物的拆除;核心区入口景观区400m2广场、停车场的建设,250多米人行道的铺设。(2)完成入口景观区11000 m2的场地整理及16000 m3种植土的回填;种植大树近150株,开花小乔木500多株,花灌木10万多株,草皮6000多m2。(3)按照园林绿化树木修剪标准,完成了核心区内道路及渠道两侧约2000株龙眼树的树冠整形修剪和清杂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
(1)计划于2013年底前完成植物园一期核心区入口广场、园路、入口景观区、科研引种园等建设项目。
(2)于2013年底完成植物园4884亩总体规划方案、用地红线界定及临时围墙建设任务。
(3)力争于2014年底前完成入口景观桥、盆景园、管理房、人工湖拦水坝、入口河道驳岸工程、4个专类园区的绿化种植及一期工程(核心区外)的部分建设项目。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目前中心市区主次干道道路绿化都由市园林局局管养,街巷及支路的绿化由区级负责养护管理。另外,中心市区道路绿地及街头绿地的卫生保洁工作目前已全面移交辖区环卫部门管理。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目前中心市区道路绿地及街头绿地的卫生保洁工作已全面移交辖区环卫部门管理,市容环境卫生考评中心与市园林局联合开展道路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考评工作。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应先到泉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网站下载相应审批表格,填写后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用事业局窗口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审批部门受理后依程序办理,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针对我市这一气候特点,在省、市台风防御统一工作部署安排下,市园林局在做好日常养护的同时,也会根据台风季节的气候特点,加强道路绿化树木的巡查、修剪、加固等工作,确保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并成立抢险救灾小组,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实施断枝处理、倒树、倾斜树木的扶正加固,及时清理弃枝,保证的市民出行安全及交通顺畅。对于台风造成的损失,市园林局会在抢险救灾工作后,根据绿化、设施受损情况统计,组织对绿化树木及设施进行逐一排查、加固,清理树上挂落枝等,修复受损的园林设施,恢复受损绿化,制定绿化恢复计划,统一采购,统一补植,尽快恢复市区绿化景观。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该项目选址于站前南北大道东侧原环卫停车场,设计日转运生活垃圾800吨,总用地面积15553m2,总建筑面积5792.8m2,概算总投资5012.63万元,主要包括工艺设备及主体站房、坡道、生产管理用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和门卫计量间等。该工程于2011年7月开始动工建设,2012年1月初完成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1月10日负载试运行,2月23日正式投入试运行至今。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该项目选址于城东片区城东街道埭头社区与前头社区交界处,总用地面积10533.5m2,工程按一次设计分两期实施,土建部分一次性建成,一期设计日转运生活垃圾600吨,二期增至800吨。建筑物占地面积2227.2m2,总建筑面积3747.9m2,概算总投资5069.98万元主要包括:工艺设备、主体站房、综合楼、消防水池及泵房、门卫计量间等。该工程于2011年10月中旬开始动工建设,2012年10月竣工并投入运行至今。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1〕8号)要求,每个设区市指定市政府所在地和1个县级市作为全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2011年7月4日市政府第96次市长办公会议确定,在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BOT形式配套建设泉州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厂服务范围包括泉州中心市区和晋江市。该工程分为收运系统工程和处理工程,其中收运系统工程由泉州市环卫处和晋江市环卫处负责组建运营,处理工程采用BOT的运营方式由晋江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运营,服务范围为我市中心市区及晋江市中心市区的餐厨垃圾,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日处理餐厨垃圾150吨,投资约6700万元,二期设计日处理餐厨垃圾300吨,两期总投资约9800万元。目前,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及补充论证、工程立项及我市中心市区餐厨垃圾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开始进行BOT运营谈判和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工作。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2010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省“公厕革命”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公厕建设“四个优先”政策,即:具备新建公厕的地方给予优先建设公厕;具备改造提升的公厕给予优先改造提升;公厕服务盲区又难于新建公厕的地方优先配备移动公厕;适宜开放企事业单位、商场、宾馆的公厕优先向社会开放。2012年中心市区新增公厕16座,截止去年年底,全市实际新增各类公厕236座,超额完成22座。中心市区至今年10月,共有公厕412座,其中一类公厕38座,二类公厕122座,三类公厕252座。公厕数量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我市现有垃圾焚烧厂5座,卫生填埋场4座,基本能满足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需求。2011年和2012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98%和98.5%,2012年我市城市(含县级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两项指标均在全省设区市排名与厦门并列第一名。今后将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环卫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2011年市府办《关于加大城市卫生管理工作投入促进环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大环卫投入,加快推进环卫体制改革,健全环卫机制,促进环卫事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建立四级环卫网络,加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繁华商业区、背街小巷等的保洁工作,提高城区清洁度。二是完善收运网络。按照环卫专项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广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系统。要对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实施升级改造,推广采用压缩式收运设备,淘汰敞开式收运方式。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中转站和密闭化要求的运输设备,市(区)于2013年上半年之前、县于2013年底前完成提升改造。三是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监管,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2012年,北峰和城东两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相继建成投入使用,中心市区生活垃圾分送周边县市垃圾焚烧处理厂处理,2012年11月室仔前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由于今年7月份以来,晋江、石狮、惠安等垃圾焚烧厂发电厂设备相续出现故障无法接受处理中心市区的生活垃圾,而时值创卫期间,中心市区日产生活垃圾约920吨,垃圾外运压力巨大,按照市政府李建辉副市长在《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启动中心市区生活垃圾应急填埋的请示》上的批示,室仔前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于8月21日起应急启用。我处将及时跟踪各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的检修情况。9月15日左右,晋江焚烧厂设备恢复正常,将减少进室仔前填埋场的垃圾量;10月20日前生活垃圾停止进入室仔前填埋场。在应急填埋期间,我处将加强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减少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治理农村垃圾污染。从2008年起,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连续五年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园清洁行动。至2012年,我市所有乡镇(133个)和建制村(2060个)全部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实现农村垃圾治理全覆盖。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台商投资区等县(市、区)基本实现农村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全覆盖。2012年,我市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制定《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计划》中明确指出:从2013年起,县级财政要将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经费,按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额度安排列入年度预算,为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迎来了新的契机。为进一步防止垃圾“回潮”现象产生,从2012年11月开始,我局组织对各县(市、区)环境卫生进行考评并通报考评结果,督促做好整改,将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今年,我局继续推动乡镇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到今年底要建成30座生活垃圾转运站,购置34辆垃圾运输车,垃圾收集网络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城市供水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的若干意见》(闽建城〔2007〕)31号)精神,“小区内的水箱、水池及配套的水泵、电机等加压设备由业主或委托单位负责运行、管理、维修,并由业主承担相应的费用;开发建设单位未移交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因此,二次加压供水系统产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二次供水加压系统管理和维护。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主要是因工程施工接管或维修供水管道时开闭阀门,其供水管道内的水流方向和流量突然变化冲击管道内沉积水垢的情况出现短时浑浊,难免有部分浑水进入用户家中,这时请排放至澄清后使用,自来水公司也会采取多种措施尽量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一是加强自来水安全生产监管。每年初与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同时也督促供水企业针对各类供水事故和突发事件,科学合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迅速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应急处置,提高供水安全保障。二是开展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对照省住建部制定的《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每年对各县(市、区)供水主管部门和全市供水企业进行考核,推进供水规范化管理。三是开展水质督查工作。委托福建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泉州监测站对各县(市、区)自来水出水质和管网水进行检测。四是建立水质公布制度。要求市自来水公司每天向社会公布水质,各县(市、区)每月向社会公布水质。五是加强二次供水管理。重新修订市区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每月开展一期二次供水考评工作,并及时通考评结果,督促做好整改。六是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专门制定供水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围绕供水工作中心,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规范、透明的行业良好形象和供水“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责任意识,规范供水行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七是加大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针对原水阶段性锰超标问题,北区水厂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增加了二氧化氯预氧化除锰和碱度调整工艺,泉南水厂于2010年增加高锰酸钾除锰工艺。2012年和2013年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将市区自来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中心市区供水管网长度约3500公里,其中DN100以上约800公里,供水普及率98%以上。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目前很多非法经营黑气点到处发放小卡片小传单,以价格优惠为诱饵欺骗市民购买他的液化气,建议市民不要轻易相信小广告的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中心市区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审批权限在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打电话咨询、上网查询等方式了解各区液化气企业及其瓶装供应站点的分布情况。
非法液化气经营活动流动性大、隐蔽性强,非法经营现象时有回潮,层出不穷,查处难度大。目前,民爆物品、消防管理权限都已下放到镇、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市民若发现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黑气点,应到当地的街道、派出所举报,也可举报到各区建设主管部门。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液化石油气钢瓶经长期使用,会出现油漆脱落、腐蚀、机械损伤(如凹坑、刻痕等)、角阀开启不畅、漏气等现象,如不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并处理上述现象,轻则降低钢瓶的使用寿命,重则会导致意外灾难。根据国家标准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规定》对在用的15kg以及小于15kg的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在用的50kg的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
另外,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以及有其它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之钢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使用前应进行检验。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国内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根据方式、叫法的不同分别称为建设费、开口费、初装费、基础设施使用费,有的采用二步气价制。初装费的收取为国内外行业惯例。目前我省尚未出台优惠甚至免交管道燃气初装费的政策,福州、厦门、漳州、莆田等主要城市仍在收取类似的费用。据悉,目前我省各地管道燃气建设费的收取情况为:泉州普通商品住宅3000元/户,别墅住宅6000~9000元/户;福州3140元/户;厦门3000元/户。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做好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城〔2005〕50号)要求,自2005年4月15日起,在管道燃气供气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建筑和需要使用燃气燃料的公用与民用建筑以及管道燃气供气规划区外的高层民用建筑,对配套燃气设施要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确保与城市天然气项目相衔接。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204号)要求,住房开发建设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应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对属购买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套等费用,应包含在住房销售价格中,不得向购买人另行收取。管道燃气建设费的收取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但由于泉州LNG项目是福建LNG项目的组成部分,其相关收费权限在省物价局。据悉,省物价局、发改委等部门已成立LNG工程调研组,对涉及LNG工程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市物价部门将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反映建设费收取的有关问题,争取省级部门出台文件规范管道燃气收费行为,早日实现管道燃气建设费优惠或减免。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设立燃气汽车加气站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燃气汽车加气站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企业应先依法取得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方可针对单个汽车加气站申请《福建省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有:1.《福建省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燃气汽车加气站营业执照;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4.公安消防机构的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意见、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5.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产品现场安装、组装、制造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或竣工验收意见;6.保障稳定供应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来源证明;7.燃气汽车加气站负责人任命文件,从业人员名单和身份证明,操作人员燃气专业培训证;8.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及措施。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申请人需提供申请报告,申请表,树木现状位置示意图,树木权属单位(个人)或养护管理单位同意砍伐、移植、修剪的文件,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若属单位庭园或个人的树木可直接到所在辖区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属市区主干道上的行道树,填写申请表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用局窗口办理。因建设需要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主要是指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红线图、项目建设总平面图或规划意见(复印件)。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今年,市公用局与执法部门加大对违规挖掘城市道路的惩治力度,加大组织人员进行路面巡查,发现违规挖掘道路的,及时发出通知给执法部门和业主进行查处。并建立诚信档案,对单位或个人两次以上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违规记录未处理,或未按规定缴纳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的,在新闻媒体和市政公用网上给予曝光,并追查补交道路挖掘修复费。造成严重影响的,申请单位不得申请新的审批项目。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实施的燃气方面行政许可事项有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包括燃气经营许可、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和瓶装燃气经营许可三项)、福建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福建省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燃气设施改动审批、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核准等6个项目。
从2010年7月起,中心市区供应点审批下放至区住建局负责。丰泽、鲤城、洛江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需到所在地区住建局办理“福建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主要有以下6个审批项目(划线为可容缺项):
(一)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临时占用:
(1)申请表。
(2)占道项目平面示意图。
(3)地方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市区重点路段及《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3.1.8条规定不宜申请占用城市道路的情形)2.挖掘:
(1)申请表;
(2) 建设工程规划部门的审批资料(可容缺项);
(3) 挖掘影响范围内地下现状管线放样资料;
(4) 设计图(连续挖掘长度超过20米的项目)或挖掘平面示意图(连续挖掘长度小于20米项目),设计图或平面示意图均应标明挖掘路段位置及挖掘路面结构类型、挖掘尺寸、挖掘范围内路面现状情况(含路灯、绿化、电缆沟、电杆等各种设施),涉及检查井建设的还应提供检查井及井盖的设计图;
(5)施工组织设计(横穿主次干道或顶管、拉管施工等较大型或工艺复杂的挖掘城市道路项目),应明确分段施工的范围和工期、施工工艺以及人员、机械设备的投入情况,并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组织审查认可;
(6)接驳排水项目提供城市排水审批文件;
(7)地方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市区重点路段及《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第3.1.9条规定禁止申请挖掘城市道路的情形);
(二)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核准
1.广告设置申请表。
2.广告发布者营业执照。(可容缺项)
3.广告设施设计图及彩色效果图。
4.利用建(构)筑物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提供原设计单位或者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筑结构安全证明材料。(可容缺项)
5.广告设置场地照片和场地示意图。
6.场地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可容缺项)
7.规划部门定点意见 。
8.涉及占道应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可容缺项)
(三)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1.申请表。
2.树木现状位置示意图。
3.树木权属单位(个人)或养护管理单位同意砍伐、移植、修剪的文件。(可容缺项)
4.因建设需要砍伐、移植或者修剪树木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用地红线图、总平面图等。(属危房翻建的除外)。
(四)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审批
1.申请表。
2.临时占用绿地位置示意图。
3.绿地权属单位和养护管理单位同意占用的文件。(可容缺项)
4、因建设临时占用绿地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用地红线图、总平面图等。
(五)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1.申请表。
2.拟改变用地性质绿地现状图。
3.拟改变后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可容缺项)
4.规划部门同意改变用地性质的相关文件。
(六)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1.申请表。(可容缺项)
2.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应包括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图)。
3.由资质相称的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文本和电子文件。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我局作为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一直以来都认真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设置许可,对可能产生安全隐患或影响市容景观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坚决不予批准(不予行政许可)。一楼店面招牌行政审批权自2010年10月1日起下放各区管辖。
无论是广告牌或广告灯箱的审批,我们都严格按照规划部门的规划定点意见及外观尺寸要求,作为行政许可的要件,明确要求广告业主不得影响交通视线和安全,其设计、制作和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确保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平时定期维护,确保安全、整洁、美观。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0]6号),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现已移交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我局在日常巡查中如发现违章广告或接到市民的举报,都及时发函或打电话通知市行政执法局予以查处,清除违法广告,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市执法局亦有派驻我局一个执法中队,协同加强市政、园林等方面的执法力度。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今年创卫迎检期间,各级各部门都付出了艰辛努力,尽力保住来之不易的“国家卫生城市”称号,相关工作已于8月底顺利结束。但是,近阶段相关卫生情况的确存在返潮现象,特别是市场秩序、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乱倾倒、土方车“滴洒漏”、小摊小贩占道经营,内沟河沿线、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保洁不到位,集贸市场“场外场”和活禽卖场周边脏乱差等问题还较多。针对这一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最重要的是要有坚持不懈的决心。首先应保持机构延续性。市、区创卫办,各职能组尽量做到机构不撤、工作不乱、队伍不散,再坚持一段时间,继续有序推进各项整改,按照适当的频次开展督查检查,防止问题“回潮”,实现创卫整改成果长效保持。其次应保持整治持久性。各区各级统一行动起来,加强卫生巡查和清理,根据实际相应延长保洁时间,继续组织对各区城市日常管理经费投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项经费足额到位,不挪作他用。为避免群众有反感抵触情绪,依然要重视群众举报的问题,并积极整改,及时反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再次应保持机制长效性。市创卫办将适时组织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较好的城市调研,各区也适时组织,以形成卫生城市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的调研报告,供市领导决策参考。同时,我局也将保持高度重视,继续发挥好市考评中心、市容市貌观察团的作用,更好地巩固创卫成果。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2012年2月,我局与直属11个事业单位开通了“泉州市政”、“泉州考评”等12个官方政务微博,鼓励市民举报不足、建言献策,“你来揭短处、我来改问题”,构建了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良性互动机制。在此基础上,又创新建立市政公用设施及环境卫生问题“有奖举报”制度,市民通过微博或114电话举报井盖缺失、路灯不亮、路面坑洼、绿化缺株死株、路缘石破损、卫生死角等市政公用设施及环境卫生问题,开创了举报市容市貌问题有奖的先河。对所举报的问题经核实后按标准给予第一举报人电话费奖励,并直接充值到举报人的电话号码上。“有奖举报”开设一年半以来,共受理投诉件近8000件,绝大部分已整改到位,累计以电话费充值形式发放奖励金额近16万元,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人翁意识大大增强。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探索,依托“美丽乡村”考评,开通各县(市)环境卫生专项举报热线,鼓励群众举报环境卫生问题。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主动开通微博、114,支持和鼓励市民积极举报井盖缺失或破损问题,由考评中心汇总,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并发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权属单位在接报3小时内需完成修补,最迟24小时内也应修补完毕。关于井盖塌陷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认真开展自我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尽最大力量减少安全隐患。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内沟河已经成为泉州的标签之一,如果保洁不彻底不规范,河面垃圾成堆,两岸乱涂乱画,会严重影响到泉州古城的形象。2011年以来我局已将内沟河保洁工作大部分移交给辖区政府,河面保洁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今年,由市北渠管理处保洁的东干渠、西低渠的河面保洁已于7月31日全部移交辖区政府管理,近段时间,乱倒垃圾现象基本解决了。市民若发现有人往内沟河乱倒垃圾,可随时通过114投诉电话或微博向我们举报。考评中心也会加强对重点河段的考评力度。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考评中心将继续每月对各区的社区、主次干道、住宅小区等项目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常态考评,包括日常和错时(含周末和夜间)考评,将考评成绩纳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管委会)的绩效考评内容,并逐步细化考评标准,对主次干道的零星垃圾、“牛皮癣”等问题加大考评力度,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同时在现有的考评基础上,按照市委编办的“三定”职责,进一步拓展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市考评除考评中心城区外,将逐步拓展至980平方公里的环湾区域,并逐步覆盖到全市13个县(市、区)。考评内容还将向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土方车“滴洒漏”、道路乱挖掘、餐饮店油烟污染、公交车尾气污染、交通设施损坏等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延伸。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成绩还将列入市政府对区级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绩效考评的分值权重。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下阶段我们将探索将污水横流、建筑垃圾乱堆积、“牛皮癣”等村容村貌方面的问题纳入“美丽乡村”考评范畴。同时加大对美丽乡村10条市级“示范段”考评,打造精品示范旅游线路,探索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目前拟定启动“美丽乡村”环境卫生专项举报,针对垃圾堆积、卫生死角、污水横流、“牛皮癣”等问题鼓励大家踊跃举报不足,建言献策,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和“金点子”,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奖励方面,每季度根据考评成绩,对达到一定标准要求的县(市、区)、乡镇、村给予排名奖补。此外,市容市貌观察团每周都会到各个乡村,对“美丽乡村”环境卫生进行巡查,注重抓好环卫保洁工作,重点巡查和督促薄弱、后进村村容村貌的改变,结合村庄实际,更多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建议,今年至今共对142个乡镇共计208个村进行巡查,较好地营造了“美丽乡村”建设氛围。观察团每次活动,均安排在泉主流媒体跟随,对问题的现状、建议及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有效营造了舆论氛围。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针对这一情况,市区两级需对污水横流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此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专项经费,按照轻重缓急情况,分期分批整改。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天祥答]:目前,我局机关及直属11个事业单位均已开通官方政务微博,鼓励市民举报不足,建言献策,“你来揭短处,我来改问题”,构建了市民参与城市管理良性互动机制。“泉州市政”微博已拥有粉丝1万多人,并被新浪泉州评为“2012泉州最具服务精神政务微博”。同时,我局在开通微博基础上,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市民通过微博或114电话举报井盖缺失、卫生死角等市政公用设施及环境卫生问题,开创了市民举报市容市貌有奖的先河。“有奖举报”开通至今共受理投诉件近8000件,绝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仅2012年以电话充值形式兑现奖金就高达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