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答]:今年是《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五周年,据悉,国家宗教局将适时召开贯彻条例专题会议,对实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我局将认真贯彻,积极指导,协助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几项工作:一是广泛宣传,组织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原则精神、基本要求、熟悉办法的具体条款;二是在去年抓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办法实施工作。
[听众问]:郭副局长,前段时间听说有人提出了取消开元寺门票的建议,借此机会,您能不能在这里谈一谈局里对这个问题处理的意见?
[嘉宾答]:好的。最近,曾有市政协委员提出了取消开元寺门票的建议。对此,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调查了解,多次开会研究,我局认为:取消开元寺门票的时机目前还不成熟。理由主要在于:一是开元寺的门票收入是开元寺事务管理处职工工资的唯一来源。现在该处离退休及在职职工数仍有90人,全年工资福利支出需194万元,取消开元寺门票收入,无疑将导致90名离退休及在职职工的工资收入失去保障。二是开元寺的门票收入还需用于开元寺的文物保护修缮。该寺每年文物修缮费用较大,1997年至今在该寺文物修缮费方面共计耗费金额6000多万元。三是目前尚缺乏一套取消门票后的有效安全管理机制。四是目前开元寺已经实施了许多便民、惠民措施,为游客和市民提供相关门票优惠政策。至于今后,开元寺门票是否取消,我们将根据本局职能,积极协调,力争找到一个各方面都较能接受的方案。
[网友问]:郭副局长,最近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在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请问,“创建和谐寺观教堂”需要达到什么要求呢?
[嘉宾答]:“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共有八项统一的基本标准,主要是有:一是爱国爱教;二是知法守法;三是团结稳定;四是活动有序;五是教风端正;六是管理规范;七是安全整治;八是服务社会。八条基本标准,涵盖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主要方面,各教还有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标准,我市也已制定出具体的评分标准,于6月1日印发统一实施。
[网友问]:郭副局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纳入试点管理有哪些要求?
[嘉宾答]: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纳入试点管理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具备一定的规模,由有信仰公民组成的管理组织或专职管理人员,且定期举行规模较大的集体崇拜活动,在当地或一定区域内影响大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二是与境外关系密切的祖宫祖庙;三是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此外,试点管理场所还应达到“制度健全、财务规范、活动有序、管理民主”的目标。
[听众问]:郭副局长,您能介绍一下民间信仰试点管理活动场所的申报办法吗?
[嘉宾答]:好的。民间信仰试点管理活动场所申报的主要步骤是:由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自愿提出申请,征求当地村(居)、乡(镇)街道意见,经县级民族宗教局认可,报市、省级民族宗教厅(局)备案。民间信仰试点管理申报表是由省民宗厅统一制作的。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郭文田答]:今天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听众朋友们给我们提出了一些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充分体现了广大群众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在这里,我再次代表泉州市民族宗教局向广大听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政风行风工作给予监督。对于刚才来不及在节目中予以答复的问题,我们将在节目后的最快期限内给予答复反馈。今后。听众朋友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请来信寄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收;如果您需要投诉、举报民族宗教部门工作人员政风行风问题,请拨打“059522272846”投诉举报电话。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