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这些商家被责令改正!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1 11:29 阅读人数:1

  2024年春节假期泉州全市共接待旅游人数818.1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0.18亿元,其中外地游客超60%,游客接待量与旅游总收入均创历史新高。

         为了确保市民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放心消费、舒心旅行的春节,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坚守岗位,亮剑执法,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民生消费领域检查整治系列行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未明码标价 西街某餐饮店被立案处理

          2月16日,有网友在某社交平台上投诉,称此前在西街某面线糊店点了10碗面线糊,每碗收费45元;另有三盘拼盘,每盘88元,三个粽子,每个15元,合计要收费740元,最后经沟通打折实际付款580元。当天晚上,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联合鲤中市监所,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核查。

 

   

 

      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 谢端阳

         当时来的时候明码标价这个工作,确实他们店家做得不太好,当时看到一部分菜品有标价,但是主要菜品这个面线糊标价是15元起,但是它的配菜他没有标价 顾客就觉得比较贵,消费得不明不白。当时我们执法人员现场也把那个情况记录了,然后现在我们已经立案处理了

 

   

 

  最终,商家将580元全额退款给消费者。

 

春节期间 涉旅投诉集中在吃住方面

  随着泉州成为旅游热点城市,春节期间,来泉游客大幅度增长,其中,西街接待94.30万人次,增长109.0%。旅游消费热度上升,各类消费问题也浮现出来。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鲤中市场监管所所长 杨进荣

         涉旅投诉主要是餐饮店未明码标价,包括簪花围未明码标价,包括旅社、民宿比如说那个投诉什么价格偏高、服务态度不够理想(等问题)。那我们就是对春节期间的舆情的举报、投诉,我们第一时间接到举报,一个小时里面必须要处理完毕,及时反馈。

   

  据不完全统计,春节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近1500人次,检查景区景点169个次,检查经营户2300多户次,督促整改或责令改正53户次,受理投诉举报近200件。

   

 

加收服务费要对得起质量

避免“趁节打劫”现象

  20日上午,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与鲤城区市场监管局、鲤中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来到市区西街东段的几家餐饮店,对店家的明码标价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

   

 

  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 谢端阳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店家的这个明码标价的公示牌已经做好了,每个菜品的那个价格也有标示,还有他们有做了一个这种小样,就是每个菜品的分量多少,他有做了一个范本,给消费者一个直观的感受,现在整改完以后是比较规范的。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商家,节假日期间加收服务费,服务质量不能“掉价”,要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能让“价格狂涨,服务掉价”损害了自身信誉和消费者利益。要明码标价,更要避免“趁节打劫”现象。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鲤中市场监管所所长 杨进荣

  像这个明码标价就做得很好,有图片有分量,很直观,之前就是只有价格没有图片的展示,经过我们行政指导后改过来了,这样的做法可以推广,可以减少消费纠纷,避免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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