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泉州市财政局(医保局)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市财政局 2018-02-08 17:14 阅读人数:1
                                                  2018年度泉州市财政局(医保局)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泉委办[2011] 80 号)及《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委编[2016]18号),泉州市财政局(医保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财税制度;拟订并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则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按规定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市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市级财政专户;负责制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按规定提出地方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建议;参与税收政策的研究,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六)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规定,负责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七)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订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落实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按规定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牵头起草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的管理。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拟订我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征缴(拨付)、支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全市医疗价格谈判、调整及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承担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以及医疗费用的稽查稽核,监测、调控相关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负责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泉州市财政局(医保局)部门包括23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财政局(医保局)机关

财政拨款

89

81

泉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财政拨款

11

10

泉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财政拨款

9

9

泉州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

4

4

泉州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

9

9

泉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

6

5

泉州市财政投资中心

财政拨款

5

5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

234

19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泉州市财政局(医保局)部门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刻领会把握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市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和有为应对经济财政发展新常态,持续拓展作为空间,提升统筹运作实效,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社会事业改善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收入育财源,增强财政综合实力。①紧抓收入不放松。坚持条块协同联动,落实收入主体责任制,跟踪督促县(市、区)逐旬逐月抓好收入进度,确保组织收入措施层层落到实处。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财源。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强化金控集团市场化运作,提高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效益,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成长,培育夯实财源;拓宽正向激励领域,支持开展“大招商、招大商”活动,引进更多大型项目落地见效。③支持总部经济及流动性强的税源回流。完善落实总部经济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等扶持政策,支持主辅分离、科研平台等现代服务业聚集发展;引导股权交易到我市结算,带动税收和资本流入;争取建筑业税源回流,支持运输企业将外地网点回迁本地,鼓励发展垂直电商,扶持电子商务企业交易集中在我市平台结算。

(二)支持调结构促转型,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支持作用。筹调资金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创新发展,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从源头打开资金分配固化的壁垒,整合更多部门专项资金注入金控集团统一管理,扩大和完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体系,规范投资运营,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②大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用好用足债券资金、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缓解资金筹措压力;创新PPP工程包、加大力度推广PPP模式,加强策划运作,借助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等抓手,推进土地联合收储工作;推行项目公司化运作,充分利用市属五大国有集团开展股权并购基金融资、基础设施项目承接运营、依托集团优质资产资源开展债券融资等。③有效降成本增动力。落实完善“营改增”、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减税降费政策;全力向上级争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泉州芯谷”加快发展;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资源税改革政策宣传引导。

(三)坚持政策托底和强农惠农,着力改善民生和社会建设。①集中有限财力,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持续调优支出结构,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2018年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合理安排农业、教育、社保、医疗、文化、体育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提升民生保障水平。②创新模式推进“四心工程”,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创新财政保障方式,鼓励采取PPP、股份制、盘活国有资产等模式推进 “四心工程”。加大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公立医院定项补助及民营医院扶持政策,探索鼓励医院采取融资租赁等方式提高办医条件;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医养融合,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创新项目投融资运作机制,统筹资金保障城乡交通、水环境治理、防洪防涝等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③优化资金分配方式,促进“三农”发展,提升精准扶贫实效。及时兑现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探索按部门分大类优化整合涉农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市级扶贫开发资金统筹运作,支持主管部门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重点帮扶村数量、扶贫开发绩效评价等因素切块下达扶贫开发资金,增强县级工作主动性,巩固提升精准滴灌扶贫成果

(四)持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①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实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深化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强化预决算信息公开,持续推进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益。②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全力推进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工作,用好用足政府债券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缓解政府债务压力。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强化预算绩效日常管理,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抓好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建立完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充分发挥预算绩效评价导向作用。④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持续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围绕社保、医疗、教育、“三农”等民生资金开展监督检查,提升财政监督管理实效;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财政管理服务质效。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①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学懂弄通并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激发财政干部“走前列”干劲斗志,全力服务转型攻坚、聚力跨越。②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细抓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检查落实,推进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指导财政改革发展实践。③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重要指示,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泉州市财政局(医保局)部门收入预算为29095.55万元,比上年增加23647.24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市、县(市、区)医保体制改革,2018年将全市城镇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原来对下补助转列本级支出及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经费20244.84万元纳入泉州市财政局(医保局)部门预算,新增医保局的医保改革专项经费2200万元及全市农民技术员津贴200万元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42.70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15.42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37.4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095.55万元,比上年增加23647.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63.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8.8万元,公用支出770.19万元,项目支出23692.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942.70万元,比上年增加23524.39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市、县(市、区)医保体制改革,全市城镇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及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经费支出20244.84万元,新增医保局的医保改革专项经费支出2200万元及全市农民技术员津贴支出200万元等,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财政事务)1123.4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316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事业运行(财政事务)479.6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816.6万元。系乡镇财政所建设市级补助专项资金100万元及下属单位专项业务费616.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301.5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2214.92万元,专项业务费2086.64万元主要用于特殊人群医疗费等。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1.4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29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79.8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1016.7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十)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936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十一)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3156万元。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

(十二)城乡医疗救助600万元。系医疗救助基金市级补助资金。

(十三)其他农业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农民技术员津贴。

(十四)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000万元。系农业综合开发市级配套资金。

(十五)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3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

(十六)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运转补助。

(十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87.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61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69.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赴日本、俄罗斯等国业务交流访问的出国(境)公务活动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7.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往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44.74%,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19万元,2018年新增医保局和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20.7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0.7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20.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零,2018年新增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公车运行费20.7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泉州市财政局(医保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57万元,比2017年减少4.3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泉州市财政局(医保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44.76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2595.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泉州市财政局(医保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8年度收支预算表

           2.2018年度收入预算表

           3.2018年度支出预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