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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7-05-09 23:51 阅读人数:1

晋政文〔2017102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现将《晋江市2017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7419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2017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上级招生工作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晋江市2017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组织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二)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招生原则

1有效证件: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两证和《户口簿》在父(母)务工地学校申请入学;“‘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需入学当年31日前交房入住,下同)入学。

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含有效期内的《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经审核盖章的《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经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务站)认定、实际务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含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同户,同属片区户籍;拥有片区住宅且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入学对象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的,视为片区两一致户口。

2分类招生:公办学校按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住宅60及以上)→②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③小户型住宅(60以下)落户子女→④扩招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片区港澳台侨子女→⑤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社保证明→②《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同属学校片区→③(《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属晋江不同学校片区)的顺序入学。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3电脑派位(抽签):因教育资源限制等原因,辖区入学对象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学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

4统筹调剂:因教育资源限制等原因,适龄儿童就读住宅所在地片区学校、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务工地片区学校有困难的,由镇(街道)教育部门调剂到其他定点学校就读;镇(街道)区域内学额已满的,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解决。

二、招生对象

晋江户籍及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等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0912011831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13912014831出生)的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开设小小班。

三、招生时间

(一)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51前,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5-76,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户籍人口、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715,公布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需要电脑派位(抽签)招生的学校,公示电脑派位(抽签)时间、地点、办法。

725,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学额已满的,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学额未满的,824起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

91前,招生结果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小学、幼儿园送教育局审核,镇属小学、幼儿园送教委〈育〉办审核),审核时提供新生花名册及各类证件复印件。

(二)民办小学,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51前,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5起,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910前,公布招生结果,学生花名册及《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复印件送镇(街道)教委(育)办审核存档备查。

(三)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的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于学校招生时间前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超过申请期要求报名者,可引导到民办学校就读。

(四)任何公、民办学校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入学证件办理时间

小学幼儿园招生,《户口簿》、《房产证》、《劳动合同书》、《居住证》、《营业执照》等入学时应提供的证件需至少提前半年办妥,证件办理时间截止当年31日(不含31)。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

住宅、户籍同属学校片区的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直接申请入学。

1)社区住户入学。社区老住户两一致对象,凭《户口簿》,在片区学校直接入学;社区购房落户对象,根据分类招生顺序,凭《户口簿》,《房产证》在片区学校直接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同一住宅六年内只能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含上级驻晋单位,下同)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入学。

本部分入学对象在提供《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父(母)身份的同时,可选择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片区、住宅所在地片区或户口所在地片区的市直小学、镇属小学申请入学。

(外)祖父(母)与孙辈户籍同户的,可参照本条款规定,在提供(外)祖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外)祖父(母)身份的同时,选择在(外)祖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片区学校、住宅所在地片区或户口所在地片区的市直小学、镇属小学申请入学。

青阳梅岭老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南北片区界定:以相府路杏园路梅园路南山路嘉华路为分界线;路西北的为北片区,属实验小学服务区;路东南的为南片区,属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市直小学片区划分办法见附件2)。

2.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663号)精神,凭《军衔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证明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直接申请入学。

2优秀人才子女入学:符合《晋江市优秀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办法》(晋委办〔2015122号)精神,13类人才子女和晋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市直小学、镇(街道)属小学(幼儿园)申请入学,相关小学(幼儿园)直接招收本部分入学对象入学;45类人才子女,可向除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以外的市直小学(幼儿园)、镇(街道)属小学(幼儿园)申请入学,相关学校直接招收本部分入学对象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附件6)、《户口簿》及《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直接申请入学。

3)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晋江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市直小学、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直接申请入学。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根据《晋江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修订)》(晋委办〔2014134号)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实施方案》(晋教综〔20152)精神,积分优待对象子女要求选择小学入学优待政策的前600名(幼儿园前200名),可在落户镇(街道)任何一所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申请入学(每所小学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入学对象不超过10人);因名额限制未能在申请小学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小学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根据名次优先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到申请小学或落户地片区小学入学。安排结果须在学校辖区内公示。

3扩招对象入学

公办小学在完成片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在学校招生计划内,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招收以下扩招对象

1)实际居住在小学片区内,拥有片区住宅,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即上文有房无户对象)。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申请入学。

2)实际居住在小学片区内,拥有片区户籍,片区内没有住宅的(即上文有户无房对象)。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户口簿》申请入学。

3)父(母)户籍在小学片区内,入学对象属外国户籍或国内其他片区户籍(含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即上文片区港澳台侨子女)。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户口簿》、出入境证件、体现亲子关系的出生证明或身份证明申请入学。

4拆迁户子女入学。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宅暂时分离的入学对象,过渡安置期内,原属镇(街道)属小学片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小学或过渡安置地片区镇(街道)属小学入学:原属市直小学片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小学或过渡安置地市直小学、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 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征迁协议》、《户口簿》申请入学。

5)晋江市荣誉市民子女。本部分入学对象凭荣誉证书等证件申请入学。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我市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在完成片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招生任务的基础上,招收在辖区内务工、居住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市直小学和市直幼儿园,各镇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全面推行凭社保证明入学政策;青阳、梅岭、安海,各镇镇区等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学校逐步推行凭社保证明入学政策。

1)凭社保证明入学。来晋务工人员按规定在我市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务工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20169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凭社保证明及《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晋江户籍人员在我市非户籍地务工,在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凭社保证明和《户口簿》、《劳动合同书》,子女可在企业服务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2)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来晋务工人员在学校片区企业务工,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

3)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向父(母)务工地片区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申请入学,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实行先到优先办法招生;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依据分类招生顺序,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招生。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办小学可不予招收入学。

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社保证明、《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

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不足龄、虚报年龄入学的。

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电子学籍信息的。

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5政策预告

2018年起,《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属晋江不同学校片区的,在提供《劳动合同书》和《居住证》的同时,根据分类招生顺序,以《居住证》所在地为主解决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2018年起,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均不在晋江务工和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可引导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居住和务工地就学。

(二)民办小学招生

1民办小学在年检的基础上,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办学容量招生,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民办小学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

2民办小学应立足服务本区域,优先招收本区域适龄儿童,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

3民办小学招生行为、教育质量纳入年检范畴。民办小学违规招收无证学生、父母不在晋江务工的外来人员子女、不及龄学生、无学籍学生及超计划招生部分,市财政不核拨相应的财政购买服务经费。

(三)幼儿园招生

1.公办幼儿园招生

小学招生相关要求执行(市直幼儿园服务片区见附件3)。

2.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

1)幼儿入园以社区为主片区内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就近免试入园,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片区适龄幼儿入园。

2)幼儿园根据年检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幼儿园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四)残疾儿童入学

1.特教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可联系泉州市盲聋哑学校就读;听障、智障、自闭症等残疾儿童,视残疾程度分别送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或各镇特教辅读班就读。

2.随班就读。普通小学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3.免缓学审批。符合免、缓学规定的残疾入学对象根据家长意愿要求免、缓学,提供《福建省 县适龄儿童少年免学缓学申请表》、病历(残疾)证明、经学校和镇(街道)政府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4.送教上门。对于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及时登记,通过教委(育)办汇总报送市教育局,纳入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招生领导组,根据本《意见》及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镇(街道)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备案。招生方案要根据片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合理划分各学校服务片区,确保201731日前交房的房地产小区(楼盘)全部明确纳入相应学校服务区。各小学、幼儿园51日前制定、公布招生方案,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和当地镇政府(办事处)备案;镇(街道)属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报当地镇政府(办事处)、教委(育)办备案。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和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镇(街道)、各校(园)在组织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制止个别企业、村居(社区)、校董会、老人会违规干扰学校招生行为。

(三)严格控制班额规模。要综合年检评估情况、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根据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56人以上班额数全部消除精神,督促学校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控制班生额(小学班额以45人为宜,按50人班额下达招生指标;幼儿园小、中、大班班额分别按25人、30人、35人下达招生指标)。个别办学规模超过2000人的学校,应确保生数逐年减少。

(四)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各教委(育)办、各校(园)在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咨询电话,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大招生监督力度。物价、教育、监察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委(育)办要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共同维护教育公平,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校(园)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信息、招生流程、招生过程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或搭车收费等违反招生政策的人员和学校,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与学校领导责任;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等涉嫌违法行为要依法移交司法部门惩处。

七、其他

(一)本《意见》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1.晋江市2017年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数

2.晋江市2017年秋季市直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3.晋江市2017年秋季市直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

4.晋江市  小学(幼儿园)就近入学(扩招对象)

申请表

5.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升学)申请表

 

 

 

 

 

附件1

晋江市2017年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数

 

镇别

学校

计划招生情况

务工子女定点校

学校

计划招生情况

务工子女定点校

一年级班数

学生数

一年级班数

学生数

实验小学

9

450

普贤小学

3

150

第二实验小学

10

500

崇德小学

1

50

二实小(二校区)

3

150

象山小学

1

50

中和中心小学

5

250

凤垵小学

2

100

高霞小学

4

200

街道小计

38

1900

 




实验小学凤竹校区

3

150

双沟小学

3

150

心养小学

6

300

岭山小学

3

150

平山实验小学

4

200

赤西小学

3

150

希信中心小学

5

250

街道小计

27

1350

 

西


第四实验小学

5

250

小桥小学

1

50

版筑中心小学

4

200

砌田小学

1

50

霞浯小学

2

100

官前小学

2

100

仕头小学

2

100

街道小计

19

950

 

车厝小学

2

100


华泰实验小学

4

200

延林小学

2

100

第六实验小学

7

350

梧桐小学

1

50

福埔小学

2

100

下埔小学

1

50

荣宗小学

3

150

育青小学

2

100

龙泉小学

2

100

古坑小学

1

50

英山小学

1

50

樟井小学

1

50

军民小学

2

100

梧垵小学

2

100

育德小学

3

150

街道小计

34

1700

 




沙塘中心小学

4

200

南塘小学

3

150

杏田小学

2

100

湖格小学

1

50

杏坂小学

2

100

雁峰小学

1

50

道南小学

2

100

荆山小学

4

200

后库小学

1

50

梧林小学

2

100

瑞鹊小学

3

150

街道小计

25

1250

 


灵水中心小学

4

200

英塘小学

2

100

大山后小学

3

150

群峰小学

2

100

华林小学

3

150

林格小学

2

100

张前小学

1

50

街道小计

17

850

 



第五实验小学

8

400

群德小学

3

150

求聪中心小学

4

200

横坂小学

2

100

花厅口小学

3

150

紫峰中心小学

4

200

鹏头小学

3

150

西滨小学

6

300

聚书小学

4

200

霞美小学

2

100

江头中心小学

5

250

坊脚小学

3

150



溪边小学

4

200

霞村小学

4

200

龙林中心小学

4

200

西坂小学

4

200

涵埭小学

3

150

梧埭小学

2

100

烟浦小学

3

150

洋埭小学

     6

300

高登小学

3

150

江头小学

5

250

海美小学

2

100

荆梧小学

3

150

仙石小学

2

100

陈埭镇小计

92

4600

 

西滨镇

海滨小学

3

150

 



第三实验小学

8

400

三省小学

4

200

池店中心小学

4

200

仕春小学

2

100

唐厝小学

3

150

旧铺小学

2

100

营边小学

1

50

东山小学

2

100

屿崆小学

1

50

雁塔小学

4

200

中远学校

4

200

溜滨中心小学

4

200

雁山中心小学

3

150

浯潭小学

2

100

钱头小学

3

150

潘湖小学

2

100

金山小学

3

150

鹤浦小学

2

100

茂厝小学

2

100

池店镇小计

56

2800

 



梅里中心小学

2

100

下灶小学

1

50

大埔中心小学

2

100

洋宅小学

1

50

大宅小学

1

50

瑶琼小学

1

50

东星小学

1

50

张林中心小学

4

200

官田小学

1

50

前美小学

1

50

岭畔小学

1

50

霞芳小学

1

50

梅峰小学

1

50

磁灶中心小学

4

200

明江实小

8

400

扬美小学

1

50

尚志中心小学

3

150

坝头小学

1

50

苏垵小学

1

50

三吴小学

1

50

太昌小学

1

50

磁灶镇小计

38

1900

 

紫帽镇

紫帽中心小学

3

150

紫星小学

1

50

紫坂小学

1

50

紫帽镇小计

5

250

 



安海中心小学

6

300

桐林小学

1

50

可慕中心小学

4

200

前埔小学

2

100

杏坛小学

1

50

桥头中心小学

3

150

菌柄小学

2

100

成功小学梧山校区

3

150

启慧小学

2

100

早毓小学

2

100

慎中实验学校

2

100

庄头小学

3

150

新店小学

1

50

南林小学

1

50

文峰小学

1

50

庵前小学

4

200

龙山小学

1

50

养正中心小学

6

300

坝头小学

2

100

培基小学

2

100

仁寿中心小学

1

50

西隅小学

2

100



下洪小学

1

50

西安小学

3

150

五埭小学

1

50

成功中心小学

6

300

养小西边校区

2

100

安海镇小计

66

3300

 

水头小学

1

50



柑市小学

3

150

丰光小学

1

50

锦和小学

1

50

怀斧小学

2

100

霞美畲族小学

1

50

丰山小学

1

50

梅美小学

1

50

东红小学

1

50

甘棠小学

1

50

三和小学

1

50

东峰小学

2

100

山头小学

1

50

土垵小学

2

100

升文小学

1

50

霞塘小学

1

50

潘厝小学

2

100

内坑中心小学

4

200

内坑镇小计

29

1450

 

三民中心小学

3

150

东石中心小学

5

250

玉峰小学

2

100

第二中心小学

3

150

潘径小学

2

100

锦青中心小学

3

150

潘径实小

2

100

金山小学

5

250

蓬山小学

1

50

井林小学

3

150

型厝小学

1

50

山前小学

3

150

廷都中心小学

3

150

龙厦小学

3

150

南岳小学

1

50

南天小学

2

100

塔头小学

2

100

郭岑小学

3

150

柯村小学

1

50

碧江小学

1

50

清透小学

1

50

檗谷小学

2

100

洪塘小学

1

50

湖头小学

1

50

前埔小学

2

100

毓德小学

2

100

光渺小学

1

50

曾厝小学

1

50

东石镇小计

57

2850

 

重华中心小学

1

50

集英小学

2

100

茂峰中心小学

1

50

玉湖小学

2

100

启初小学

2

100

旦厝小学

2

100

群英小学

1

50

福田小学

1

50

英墩小学

2

100

启蒙小学

2

100

东华小学

1

50

周坑小学

1

50

榜西小学

1

50

锦石小学

1

50

城山小学

1

50

邵厝小学

1

50

黎山小学

1

50

观头小学

1

50

仑峰小学

1

50

锐峰小学

1

50

群滨小学

2

100

塘下小学

1

50

益群小学

1

50

西坑小学

1

50

象峰小学

2

100

和森道小学

3

90

玉溪小学

2

100

永和镇小计

38

1840

 

衙口中心小学

4

200

光夏小学

2

100

震瑶小学

2

100

恢斋中心小学

2

100

启文小学

2

100

南庄小学

1

50

大坡小学

2

100

英峰小学

2

100

秀山小学

2

100

瑶山小学

1

50

育才小学

1

50

英园小学

2

100

阳溪中心小学

4

200

晓新小学

2

100

尊道小学

3

150

英仑小学

1

50

浔联小学

2

100

侨英小学

2

100

强民小学

2

100

蓝天小学

3

150

栖梧小学

1

50

龙湖镇小计

44

2200

 

檀声小学

1

50

 



第十实验小学

6

300

柯坑小学

1

50

英林中心小学

4

200

海峰小学

1

50

龙西小学

2

100

凫美小学

1

50

港塔小学

2

100

达德小学

2

100

埭边小学

2

100

凤山小学

1

50

嘉排中心小学

2

100

回澜小学

2

100

西塔小学

2

100

锦江小学

1

50

培德小学

1

50

英埔小学

6

300

马山小学

1

50

英林小学

2

100

英山小学

1

50

英林镇小计

41

2050

 

东埔小学

1

50

深沪中心小学

5

250

华海小学

3

150

狮峰中心小学

2

100

华峰小学

1

50

培青小学

1

50

群峰小学

1

50

金屿小学

3

150

首峰小学

2

100

科任小学

1

50

东华小学

1

50

科泉小学

1

50

深沪镇小计

23

1150

 

东山小学

2

100

毓英中心小学

6

300

榕霞小学

1

50

岱峰中心小学

3

150

石圳华侨小学

1

50

山海小学

1

50

溜江小学

1

50

培育小学

1

50

锦东华侨学校

1

50

瀛洲小学

2

100

光华小学

1

50

双山小学

3

150

毓苏小学

1

50

围江小学

1

50

金井镇小计

23

1150

 


全市292所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定点学校276所,非定点学校16所),计划开设675个教学班,计划招生总数为33690人。具体招生数以各校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附件2

晋江市2017年秋季市直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镇别

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片区或对象界定

青阳

街道

实验小学

9个班

阳光社区、青华社区、锦青社区;市区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按标准班额计算,派位招收父母在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东华街新华街梅园路以北、南山路以东所划片区内拥有住宅、实际居住(应落户阳光、青华、锦青社区而尚未入户)的适龄儿童。

第二实验

小学

10个班

青新社区;享受原有照顾政策、允许就读第二实验小学的霞行社区、曾井社区、梅青社区(2425队且居住在南山路梅园路以南)符合要求的对象;市区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按标准班额计算,派位招收新华街以南、崇德路以西(含第二新村)、迎宾路以北、世纪大道长宁路永嘉路所划片区,拥有住宅、实际居住(应落户青新社区而尚未入户)的购房户子女。

二实小二

校区

3个班

陈村社区;市区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迎宾路以南、泉安路以西、长兴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所划片区内,拥有住宅、实际居住的购房户子女。

梅岭 街道

实验小学

凤竹校区

3个班

竹园社区、竹树下社区、蔡厝社区;市区北片区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父母在竹树下、竹园社区务工、参加社保,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同属片区的务工人员子女15人;派位招收世纪大道以东、双龙路以南、泉安路以西、石鼓路以北所划片区内和上述三社区范围内拥有住宅、实际居住的业主子女。

西园

街道

第四实小

5个班

西园街道王厝社区、仕头社区;西园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含落户在泉州轻工学院的正式聘用教职工子女);按标准班额计算,派位招收双水湾一期、御龙湾拥有住宅、实际居住的购房户子女(其中派位招收御龙湾拥有住宅、实际居住的购房户子女50人)。

罗山

街道

华泰实小

4个班

华泰社区业主子女;罗山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

第六实小

7个班

罗山山仔社区、苏前社区、前沿社区(含小沿塘安置区)、梧桐社区;罗山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安泰世界城、兰峰城市花园购房户子女。

陈埭镇

第五实小

8个班

陈埭镇岸兜村;陈埭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陈埭镇户籍和父(母)属陈埭镇户籍的片区外适龄儿童180名。

池店镇

第三实小

12

华洲村、霞美村、大洲村;锦州瑞苑、海丝景城、南天裕景、桥南百捷地产、新加坡城、中俊蓝湾半岛、中嘉财富天下、恒大御景湾拥有住宅、实际居住且父(母)与子女户籍入户至片区社区;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

安海镇

安海中心

8个班

海东社区1—10组、13—45组,鸿塔社区1—6组、14—46组,安东村委会13—15组、17—20组;过渡性招收西安村17两一致适龄儿童。

英林镇

第十实小

5个班

英林镇嘉排村、凫美村;英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

西滨镇

海滨小学

3个班

海滨社区、跃进村、思进村;西滨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50人班额,派位招收区域内能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的务工子女。

东石镇

潘径实小

一至六年各2

东石镇潘径村、潘山村、张厝村;东石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

附件3

2017年秋季晋江市市直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

 

镇别

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片区或对象界定

青阳

街道

实幼

小班6个班

市区世纪大道以东、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区域内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剩余学位派位招收梅青社区两一致对象。

第二实幼

小班5个班

曾井社区(1-10队)、普照社区(1-8队)两一致对象 市区泉安路以东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曾井社区(11-12队)、普照社区(9-10队)两一致对象剩余学位派位招收拥有住宅、实际居住(应落户曾井、普照社区而尚未入户)的购房户子女。

梅岭

街道

第三实幼

小班3个班

竹园小区购房户子女;市区湖光路以北、世纪大道以西的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

第三实幼桂山园区

小班5个班

君悦湾购房户子女;市区世纪大道以西,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

第三实幼中澳园区

小班3个班

中奥名雅居购房户子女;市区世纪大道以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

西园

街道

第四实幼

小班4个班

 

派位招收:王厝社区、仕头社区两一致对象;西园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

经济

开发区

第八实幼

小班4个班

大山后社区;派位招收父(母)在北至佳源路、东至社马路、南至大深公路、西至林麒路区域内企业务工1年以上并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员工子女。

池店

实幼嘉

天下

小班(5个班)

中班(2个班)

大班(1个班)

龙湖·嘉天下购房户子女;池店南片区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剩余学位,派位招收新店村征迁对象直系子女、澄塘·家龙城两一致对象。

附件4

晋江市         小学(幼儿园)就近入学

(扩招对象)申请表

No.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入学对象户籍所在地

区(县、市)      镇(街道)      村( 社区)

居住地详细地址

 

幼儿健康状况

 

 

 

 

 

 

 

 

 

 

 

申请

理由

 

 

家长(签章)           

证件

名称

及编号

 

 

 

就读

学校

审批

意见

 

 

 

盖章      

             

 

市教

育局

审批

意见

 

 

盖章      

             

 

                   

附件5

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升学)申请表

No.        

 

 

 

 

 

身份证或

护照号码

 

人才

类别

  

人才证书

   

 

工作单位

 

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子女

基本

情况

   

 

  

 

出生年月

 

与申请人关系

 

现就读学校

 

现就读年级

 

拟申请就读学校

 

市人    社局

意见

(盖章)    

 

            

市教

育局

意见

(盖章)      

 

            

               

 

附件6

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

                                No.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落户晋江户籍所在地

晋江市            镇(街道)           村( 社区)

入学对象原籍贯所在地

        县(区、市)        镇(街道)

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晋江市            镇(街道)           村( 社区)

位(务工地详细地址)

 

 

 

 

 

 

 

 

照顾 要求

参与流动人口积分排名情况

享受中学(或小学、幼儿园)照顾政策,全市积分排名第(  )名;

享受中学(或小学、幼儿园)照顾政策,本镇(街道)积分排名第(  )名

中学

1.申请照顾就读              中学;2.  申请照顾就读              中学。

 

1.申请照顾就读             小学;2. 申请照顾就读             小学。

幼儿园

1.申请照顾就读            幼儿园;2申请照顾就读             小学。

证件

名称

及编号

 

申请

就读

学校

审批

意见

 

 

 

盖章             

 

教育局审批意见

该生监护人积分在    学校照顾对象中排(  )名。

 

 

盖章             

 

                 

  

 

市有关单位:监察局、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侨台外事局、残联。

抄送:泉州市政府办公室、教育局,晋江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教育系统各单位,市有关领导。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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