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漳平小杞水电站改接工程(泉州段)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漳平小杞水电站改接工程(泉州段)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福田乡
三、建设单位:漳平市汇沣水电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新建11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5.65公里,新建通信光缆5.8公里,新建杆塔12基,其中直线塔6基,转角塔6基。新建线路起点为原有110千伏小杞~仙苑线路#12杆,本项目为其泉州段,衔接漳州段#1~#3号塔,起于新建110千伏小杞~大深改接线路#4塔,止于新建110千伏小杞~大深改接线路#15塔,线路途径泉州市福田乡,后接龙岩段#16塔。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2、大气环境
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环境
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外排;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功能。
5、电磁环境
线路沿线及电磁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要求。
6、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避开雨季;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通道,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施工临时占地尽量选用现有周边空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
七、公众参与
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69786972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一楼工建审批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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