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2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蓝海博达科技有限公司乳化剂连续化生产及匀质装置项目)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01-23 17:53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蓝海博达科技有限公司乳化剂连续化生产及匀质装置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123129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蓝海博达科技有限公司乳化剂连续化生产及匀质装置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石化园区南山片区

三、建设单位:蓝海博达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港石化园区南山片区蓝海博达科技有限公司厂内,项目主体工程建设1套3000吨/年乳化剂生产装置,主乳化剂和辅乳化剂生产规模各1500吨/年。产品方案、工程组成、生产工艺设备、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实现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污水应采用明管输送项目冷凝废水、喷射泵循环水箱排水、循环冷却水尾气洗涤塔排水、地面冲洗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项目废气依托现有“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应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等各无组织产排节点采取的控制措施。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定期对项目的设备管阀件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

3、噪声:

合理布局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机油污泥应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环境风险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完善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做好项目与现有事故应急池及泉港石化园区的公共事故应急池等事故废水防控措施的衔接,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处理。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与周边企业、石化园区、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定期进行修订与完善。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公众参与情况

设单位于2023年7月24日在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网站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首次信息公开;建设单位2023年10月7日在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网络信息公开,且在第二次公示期间分别于2023年10月13日和10月16日在《海峡都市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邮编:362000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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