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南安至石井段拟作出竣工验收意见公开
来源:市环保局 2016-12-29 14:20 阅读人数:1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环保局依法对所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全本信息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1、项目名称: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南安至石井段   

  2、建设地点:南安市   

  3、建设单位:泉州南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泉州市环境监测站    

  5、项目概况:

  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南安至石井段位于南安市境内,路线起于泉州泉三高速公路张坑枢纽互通,沿途经南安市霞美镇、柳城街道、官桥镇、水头镇和石井镇,终于规划的泉厦漳城市联盟高速公路预留互通,并与省道201线连接。是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南安至石井段是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高速公路网规划“三纵、八横、三环、三十三联”之一泉州环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09年8月21日通过福建省环保厅审批(闽环保监〔2009〕75号)。项目实际建成全长42.081km,其中主线长度40.852km,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设计速度100km/h;连接线长度1.229km,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1.5m,设计速度60km/h。全线设特大桥2座,大桥8座,中桥8座,通道(含人行天桥)26道,涵洞79道,隧道3座,互通式立交7处,分离式立交13处,服务区1处,收费站5处。

  工程于2011年2月开工,2013年12月通车试运营。与环评阶段相比,实际线路长度减少0.278km;工程实际征占用地总量较环评阶段减少了7.49hm2;桥梁增加7座,长度增加2023.66m;隧道增加了1座,长度增加79.5m;涵洞增加了23道;通道(含人行天桥)减少17道;取土场数量不变,面积增加2.34hm2;弃土场减少2处,面积减少23.87hm2。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本项目工程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且工程变更后环境影响相差不大,工程调整带来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沿线收费站、服务区均配备了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一部分作为场站内绿化用水,其余部分排入边沟。

  (2)项目对象山、倩内、宫边、新村、茂后、成竹、四石柱、碧溪、林边、邦岭、石井寮、新厝、前宅、御踏埔、肖厝村、下邦、联丰村、古山村、霞美镇张坑小学共19处敏感点采取了声屏障降噪措施,共计7782.5延米。

  (3)全线设取土场1处,占地面积4.74hm2;设弃渣场7处,占地面积11.46hm2;设施工生产生活区12处,占地面积26.87 hm2;设施工便道10处,共占用土地7.67hm2。全线临时用地,除部分交还、移交继续使用外,其余均进行了植被恢复或复耕。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在跨越西溪的西溪特大桥两侧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在桥下设置了沉淀池。建设单位制订了《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南安至石井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至南安市环保局备案(备案号:350583-2016-001-M)。

  (5)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总结报告认为,本工程能够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7、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8、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泉州环保局环评科 0595-2257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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