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同意肖清云同志不再兼职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 2020-08-24 10:10 阅读人数:1

省五建公司党委: 

  你委《关于免去肖清云同志兼任职务的请示》(闽五建党委〔202033号)收悉。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 

  肖清云同志不再兼任南安市伍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泉州路运交通枢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同意肖清云同志不再兼职的通知 

 

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08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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