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泉委振兴组﹝2020﹞10号)精神,为提升试点示范效应,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形成具有泉州特色的乡村振兴样板,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村(成效显著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原则上为145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非省级试点村入选比例控制在评选总量的20%以内。
(二)推荐名额:全市组织推荐28个村,从中评选出20个村(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条件和要求
(一)参评条件:申报村要达到《泉州市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规范指引》分类中标杆村标准( 15个以上科目达到A,且低于3个(含3个)科目达到C)。被评为第一批市级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村(成效显著村)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参评要求:申报村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要求,近三年在“五大振兴”领域均取得显著成效,对县域及周边村庄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中季度排名倒数十名的村不予申报。
三、程序和时限
(一)申请。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填写《泉州市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村(成效显著村)申报表》(附件2)和《泉州市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规范指引自查表》(附件3),经所在乡镇党委同意后,向县(市、区)乡村振兴办提出申请。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办组织初审,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经验可推广性等负责,推荐结果以县(市、区)委振兴办名义书面报送市委乡村振兴办。
(二)会审。市委乡村振兴办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会审,并适时开展抽查。抽查中发现虚报或造假等行为取消评选资格,并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公示。在全市范围进行公示。
(四)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通报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以评选推荐活动为契机,全面评估试点村创建成效,好中选优推荐参评对象,着力营造比学高超氛围,着力推动试点村逐级达标晋档。
(二)强化成果运用。各县(市、区)要结合评选推荐推荐工作,集中力量把试点村创建的特色亮点挖掘出来,以图文、视频、解说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全市评选结果将作为编制《2021年度泉州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典型案例》重要内容,并在“泉州农情”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专题推广,择优推送评选国家级、省级示范样板。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县(市、区)于3月11日前将推荐名单、申报材料书面报送市委乡村振兴办,电子版发送邮箱qzsxczxb@163.com。
联系人:刘艺娟 ;联系电话:28380182;
附件:1.泉州市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村(成效显著村)村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乡村振兴成效显著村申报表
3.泉州市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规范指引自查表
中共泉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泉州市第二批乡村振兴典型
示范村(成效显著村)推荐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
典型示范村(成效显著村) 推荐名额(个) |
全市 |
28 |
洛江区 |
2 |
泉港区 |
2 |
石狮市 |
2 |
晋江市 |
4 |
南安市 |
4 |
惠安县 |
3 |
安溪县 |
4 |
永春县 |
3 |
德化县 |
3 |
泉州台商投资区 |
1 |
附件2
泉州市第二批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村
(成效显著村)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说 明
一、填报申报表的同时,需提供本村村容村貌、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人文景观、村庄治理等方面图片各3-5张,刻录成光盘,图片要求辨识度高、清晰,每张不少于3M,有条件的申报单位可提供10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
二、此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
基本情况 |
村名 |
县(市、区)乡(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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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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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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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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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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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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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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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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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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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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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情简介【体现村庄特色(含地域特点、产业特点、收入特点等),力求简练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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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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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在乡村振兴工作的村庄规模、开发主体、开发理念、获得荣誉、产业规划、运作模式、借鉴启示等。(可以参照2020年度泉州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典型案例进行描述)1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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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意见 |
经核查,同意申报。(签署意见模板,正式表格请删除)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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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乡村振兴办意见 |
复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示无异议,经县级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予以推荐。(签署意见模板,正式表格请删除)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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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委乡村振兴办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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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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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泉州市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规范指引自查表
村名(盖章): 类别:
总体要求 |
基本要求 |
科目 |
对标自查情况 |
县级审查 |
备注 |
产业 兴旺 |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现农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融合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
1.主导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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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8”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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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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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标准农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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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兴业态或村企共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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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宜居 |
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整体推进村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具有闽南特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
6.村庄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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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厕所革命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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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农房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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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绿盈乡村”达标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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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风 文明 |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
10.文明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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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移风易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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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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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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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 有效 |
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
14. 落实民意诉求回应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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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村党组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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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法治保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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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平安和谐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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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富裕 |
巩固脱贫成果,保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较快增长,全面提升农村美好生活质量。 |
18.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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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农村社会保障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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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农民主体作用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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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类别分为五大类型,具体为产业兴旺型、生态宜居型、乡风文明型、治理有效型、生活富裕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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